第六章
约翰·加尔文的神学思想
第一节
预定和恩典论
加尔文的预定神学基础在于神的绝对主权上(God`s sovereignty)。他排斥人类的任何可能性,强调只有依靠
神的能力和旨意人类才可能得到救赎。如瓦匠依照自己的意志将一个器皿造得贵重,而将另一个器皿造得卑贱一样,所有的人类救赎取决于神。
所以加尔文进一步发展了奥古斯丁的预定思想。奥古斯丁只讲了得到救赎者的预定,而加尔文更深一步讲了灭亡者的预定。
他在《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4章1节中说,“有的人已被预定成得永生(for ordained),有的人则被预定为进入永远的灭亡。没有丢弃(without
reprobation),选择也就不能成立(《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3章1节)。这就叫作双重预定论(double predestination)。
所有人并没有被创造为一样的命运。有的人预定得永生,有的人预定得永远的诅咒。因而每个人被创造为这两种之间的一种(《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1章5节)。
加尔文相信这种预定是神在亚当夏娃堕落以前就已经计划好、预定好的堕落前预定论(supralapsalismus)。换句话说,创世以前神就预定了通过基督的十字架救赎我们。
还有与这种预定论不同的堕落后预定论(infralapsalismus)。预定救赎我们的思宠是不可抗拒(irresistsble)的思宠,是不需要善行,或意志上的决断,甚至信心的前提条件,而是无条件降临、赋予我们的思宠。
这个预定的恩典也是保存(perseverance)的恩典(《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4章6节)。被预定的圣徒神使之刚强绝不至于堕落,所以跟堕落的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状态中是不同的。加尔文告白说预定和恩典惟有根据神的主权和慈悲,所以高举神的荣耀神,使我们谦虚。他惟有对神的恩典感激不尽(《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1章5节)。
第二节
人类的意志
人类是本能上具有自由意志的存在,所以具有两种要素,善的意志和恶的意志、恩慈的本性和腐败的本性。罪的根源和根扎在人类的意志里,因而神决不是罪的创始者。人类内在恶的必然性导致无意志犯罪。
并且, 加尔文也与路德一样认为亚当堕落后人类的意志是奴隶身世。人是在圣灵和恶灵的两名骑手面前的牲畜,即象驴或马般的存在。如果被圣灵所骑就到天国,若被恶灵所骑只好到地狱。所以加尔文否定了人类为救赎而行善的自由意志。“对人类来说意志是奴隶,若无圣灵便无自由”(《基督教要义》第二卷4章1节)。
第三节
原罪和婴儿洗礼
加尔文认为自从亚当偷吃善恶果后,整个人类都堕落(total depravity)了,是被消灭的一群(mass of perdition)。象奥古斯丁一样解释为没有任何救赎的能力和可能性。因亚当的堕落使全人类被定罪,原罪象传染病一样存在于整个人类中。人类因遗传性的堕落,婴儿也带着原罪出生。
还有罪的本性是不信、堕落的根、欲望、不感恩、不服从等。因此,以奥古斯丁的见解为根据,加尔文也极力说明即使是婴儿如果想从罪被救赎必须受洗。
但是加尔文认为对堕落的人类也有一般恩典,那就是表现为“知识的火花”、“光的一部分”、“宗教的种子”等(《基督教要义》第二卷2章12节)。他从社会秩序、艺术与科学方面考察人类理性的力量。所有的技术发明、传播的方式或深奥的知识都是无分别地赐给所有人的自然恩赐。
并且加尔文认为依据自然本性的人类精神里有“可能认识神性”的一面,即与保罗在罗马书中保罗的表达相似(《基督教要义》第一卷3章1节)。即使人类看不见在自然和历史中表现出来的神的荣耀,达到对创造主的认识,但神已“在人类心里播下了宗教的种子”(《基督教要义》第一卷5章1节)。加尔文认为因为神给我们的良心也能充分地判断正与不正,但是这种自然的恩赐,即一般恩典不具备对
神之国的属灵的洞察力(《基督教要义》第二卷2章18节),换句话说,借人类理性的光是不能到神面前的。
第四节
对圣餐的理解
可以说加尔文站在茨温利和路德的圣餐争论的中间的角度上进行综合。加尔文批评路德的共体论(共体说:Consubstantiatin)。他接受安提阿派的基督论,解释说在
神宝座右边的基督的身体不能参加圣餐。
他还接受了亚历山大学派的基督论。路德认为基督的身体( 复活的身体),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因神性和人性的两个属性互相交流(communicatio idiomatun),所以在宝座右边的同时也可以出席圣餐。加尔文不接受这种无所不在(ubiquity)的观点。
加尔文也批判茨温利的象征说。他虽接纳安提阿学派的基督论强调基督的身体不能以身体的形式出席圣餐,但加尔文不象茨温利认为是单纯的象征与记念,而是通过圣灵的降临体验基督的现存,所以也叫作灵的临在说。
加尔文解释说圣餐是会众一起分享共同体的爱,而且是经历在基督里是一体的爱的圣餐,并且为向邻居分享基督十字架的大爱,为救济他人,在举行圣餐时一要有以救济社会、服务社会为目标的捐献。
第五节 教会和国家
加尔文与路德一样讲了教会和国家的分离,但他不象路德拥护君主独栽政治,反而强调神政政治(theocrasy),即强调旧约式
神的直接统治。
他主张世俗权威不能支配教会,而教会的权威应从国家权威中独立。教会的权威不可以建立于国家权威之上,只是应拥有跟日内瓦的市政同等的权威。从根本上,他主张教会与国家应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并且加尔文不同意路德的两元论式的区分,而理解为神的一个统治。
加尔文虽不是日内瓦的统治者,但作为圣经教师,站在预言者的立场上用圣经话语劝勉、教导世俗统治者们,使他们制定符合
神旨意的日内瓦政策。从而成功地进行了日内瓦市的改革和成圣。
政治王国不要只单纯关心的有关衣食住的现实生活,而应当关心市民的圣结、敬虔、畏惧的生活(《基督教要义》第三卷19章15节)。因为
神建立了国家,所以应该为神的正义而服务。因此相同的神的权威应成为市民法的根据(《基督教要义》第四卷20章1-21节)。
关于对国家的服从方面, 加尔文比路德更为进步。作为个人的基督徒反抗他们统治者的权威是不可以的,因为国家的权威是从
神的权势而来。不管是软弱的统治者,还是恶的统治者都应顺从(《基督教要义》第四卷20章22-30节)。
但是这里有两个例外。在最高统治者(王)下的官吏们(lower magistraters)应为辩护和保护百姓的利益尽他们的义务。反之,为了百姓应不要顺从暴君的统治(《基督教要义》第十四卷20章31节)。
另一例外是,与基督的旨意和法则相矛盾的时候不能顺从。基督一直是王,所以不能顺从违背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基督的旨意和法规的统治者。
路德只强调在信仰的问题上不应顺从——象殉道者一样,但加尔文认为不仅在信仰问题上而且包括政治问题(《基督教要义》第四卷20章32节)。加尔文引用了使徒行传5:29彼得的话(当顺从神,而不当顺从人),也引用了保罗的话(你们是重价买来的,因此不要作人的奴仆。林前7:23)。
他强调用基督贵重的血价买来的我们应只作基督的仆人。象但以理不顺从王的命令,坚持祈祷(但6:22)一样,象何西阿严历地指责以法莲造金牛像一样(何5:11),象耶利米与撒母耳各自指责尼布甲尼撒和扫罗王一样,
加尔文强调应以先知的使命感反抗王、不服从不义的权势。这种抵抗精神流传给了反抗玛利女王的约翰·诺克斯(John Knox)和抵抗希特勒的本·怀特(Ditrich Bonhoeffer)。
第六节
成圣
加尔文的成圣论(santification)的根据在于解释积极肯定的律法的作用上。路德只强调了律法的两种作用。第一是使人醒悟罪、使人觉醒的作用。第二是为维持社会秩序、处罚恶人的作用。但加尔文进一步讲述了律法的第三个作用,即作为得到救赎的圣徒灵性训练的鞭子,即律法的积极作用。
他强调使圣徒们不致懒惰的成圣的律法。例如象登山宝训一样的话语使成圣有可能。加尔文相信通过不断的自我否定(self-denial: mortification)和灵性训练(discipline)可以成圣。
他强调只有通过不断地自我否定的痛苦,才能爱
神、爱邻舍,而且为了灵性的不断的成熟和成长,需要灵性训练。
加尔文的成圣论与行动主义信仰是相通的。因为无法确切知道谁得到了救赎、谁在神的预定之中,所以出现了为了得到救恩的确信应该行善的行动主义信仰。接着就出现了职业意识(vocation)。
就是因世俗职业是神赐给我的召命,所以在职业中认真工作,要用汗流满面之辛苦来得到救赎的确信,并且在职位上张显神的荣耀,而且要使职业成为天国的一部分,使之成为敬虔工作的场地。得到的收入应该节约积累资本,并使用这资本于健全的社会事业和生产性事业。可以知道这种职业意识成了实现资本主义(capitallsm)的精神作用、预言家的机能。
但是不能把加尔文的成圣伦理和信仰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一视同仁。它只是起到了使资本主义可能发展的促进作用而已。今天有些基督徒们误认为基督教等于资本主义,所以资本主义的一切弊病,即利已主义、物质主义、垄断主义在教会中也膨胀起来了。因此中国教会不应该成为促进社会两极分化——富有者和贫因者的教会。
加尔文以成圣神学为基础,为在日内瓦实现
神的神政政治,展开了社会成圣(social sancitification)运动。尽管第一次成圣运动失败了,但第二次是成功了。象教会史家华尔克(Walker)、西贝尔格(Seeberg)等主张的那样,我们应知道加尔文神学中心不是预定论而是成圣(得救的确信)。而且我们应当看出他的《基督教要义》中强调了得救的确信、敬虔的训练、自我死亡的生活等成圣。
第七节
加尔文主义与阿明尼乌主义
在这里让我们比较一下形成长老教神学基础的加尔文主义和形成卫斯理宗及圣洁教神学基础的阿明尼乌主义(Arminianism)的差别。
简·阿明尼乌(James Arminius:1560-1609)是爱尔兰莱顿市(Leyden)的大学教授。他的思想得到约翰·威顿保哈特(Johan
Witenbohart:1557-1644)西门·埃比斯科比乌斯(Simon Epscopius:1583-1643)和国际法奠基人雨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的支持而得到系统化。这些人被称为阿明尼乌派(Arminians)或者抗议者们(Remonstrants)。因为他们反对加尔文的双重预定论。
他们的思想在1618年11月13日至1619年5月9日的多尔德会议被定罪。因参加那次会议的大部分人是加尔文主义者的缘故。
但是在荷兰并不受欢迎的这思想传入英国后,约翰·卫斯理深受影响,最终这一思想成为卫斯理宗和圣洁教的神学骨架。
(加尔文主义与阿明尼乌主义的比较)
1.
完全堕落
(total depravity)
人类完全腐败,完全不可能有行善的能力和功劳。
2.
无条件选择
Unconditional
election
被拣选的人和消亡的人之间没有任何伦理差别。拣选不是按他的伦理上行为,也不是看他有无信心。
3.有限的赎罪论(Limited
Atonement)认为只有被拣选的人才能借基督的赎罪而得救。因而基督只是为被栋选
的人赎罪而死。
4.因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able
Grace)人不能抗拒救赎的恩典。只能接受以强权的能力而来的恩典。
5.圣徒的坚固的恩典(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被拣选的圣徒在神的帮助下保守在恩惠的状态。虽然软弱,但有最终得救的确证(保证)。 |
1.
人类是没有圣灵的帮
助就不能来到
神面前的无能力的存在。人类要想行善或得到救赎的信仰必须需要圣灵的帮助。并且相信人类虽然堕落,但借着先在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恢复良心和自由意志。
因此与认为自然的本性没有腐败,自由意志本性依然存在,借这种本能的自由意志救恩是有可能性,是可以行善的贝拉基(Pelaqius,4世纪奥古斯丁的论敌)的主张是不同。
因为阿明尼乌靠圣灵的帮助讲说自由意志。
神的恩典起到救赎人类的主导权(initiative)作用,人类只是对其作用应答。
3.
拣选和定罪是根据神的
预知(Foreknowlege)而显出来的信和不信为条件的。信就被拣选,得救赎;不信不得不就被定罪灭亡。
3.赎罪是为全人类的。基督是为万人的赎罪而死。但是,实际上所有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性。只有相信那赎罪恩典的人才能享受恩典和祝福。
4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因圣灵的影响(先在恩典)普遍地(Universally)赐给所有人,根据的自由意志,人可以接受恩典,也可以拒绝恩典。由于先在恩典的刺激,自由意志可以有效的恩典(efficient
grace)协作。
5.怀疑坚固的教义。虽然圣灵的恩惠为保证征服恶得到持续的胜利是充分的,但也有堕落的可能性。是自由意志以敬畏惧怕,认为站稳的人应该以惟恐堕落的谨慎而继续完成救恩。 |
照加尔文主义的五个教义的英文首字字母的组合,也称其为“郁金香”(Tulip:与花名相似)教义。
(讨论题目)
根据中国的状况,讨论一下加尔文神学的优点和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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