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 1章 3节 注1
  指一般的救恩,是所有信徒共同享有的,就如共同的信仰一样。(多一4。)
犹 1章 3节 注2
  不是主观的相信,乃是客观的信仰,就是我们所相信之物─新约的中心内容,成了我们共有的信仰,(徒六7,提前一19,三9,四1,五8,六10,21,提后三8,四7,多一13,)我们相信,就能得着我们共享的救恩。这信仰(不是任何道理)已经一次永远的交付圣徒;我们应当为这信仰竭力争辩。(提前六12。)
犹 1章 3节 注3
  直译,争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