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基督徒可能都看过信经,也会背上一段,在主日礼拜时,作为启应文,由领会的牧师与会众,一句一句的彼此对说;在初信者受浸之前,叮嘱背熟,好作为信仰的根据。但不见得有多少基督徒知道信经是如何产生的,为甚么信经里面有一些特别强调的点;也没有多少信徒曾将整本圣经详细看过,对于圣经这本书里面,究竟讲些甚么,也不甚清楚。信经与圣经的关系是甚么,信经是否能取代圣经?信经是不是整本圣经的浓缩?基督徒知道了信经,会背诵了信经,是否就彀了呢?如果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基督徒是否还需要认识圣经呢?有甚么证据这么说呢?
甚么是信经‘信经’这个字出于拉丁文‘我信’(Credo,
I
believe),为初期教会时期,由初信者于受浸加入教会时作宣告,以确定初信者之信仰。这个‘我信’渐渐被采用于教会的崇拜仪式中,由信徒宣读,也配上曲调,便于歌颂记忆。其发展由最初之‘(我信)耶稣是主’的短短宣告,渐渐因着时代背景的需要,而将一些权威人士所公认之信仰的条文,加到原来简短通俗的宣告之上。这些摘要简洁的信仰条文,也就是在第二世纪的爱任纽(Irenaeus)所称的真理的准则(the
canon of truth),特土良(Tertullian)所称信仰的准则(the
rule of
faith),是一个措辞可以变通,但是内容却不能改变的真理或信仰的精粹。
信经与圣经
何者为真理之准则?
试想在教会初产生,福音被广传之际,基督徒不像我们今天,圣经是随手可得。旧约圣经通常要到犹太教的会堂里才有,但因为新约信仰与犹太教信仰截然不同,不久犹太会堂就向基督徒关闭了,而基督徒也就无法看到旧约圣经了。新约圣经里的福音书及使徒的书信,要到第一世纪末了才完全写成。当时印刷术尚未发明,这些书信都是以手抄本的方式散布在各处,没有人能拥有如今日装钉成册的圣经。另外,对于新约书目之公认确定,要到第四世纪中期之后。而且当时绝大多数的民众皆不甚识字,就算他们有了圣经,也不见得看得懂。再加上初期教会受到许多似是而非的异端之风吹袭,为了要确保正统的信仰,当时教会的带领人士,就在所通用并熟悉的使徒书信中,将所认为之正统信仰,以精简摘要为原则,制定出一些信仰条文,易于背诵,正式公告于世。信经就是这样逐渐发展演变而成的。
信经在教会历史中占了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教会教义的发展上,许多学者视之为里程碑,或为历代信仰之代表作,或为神学争论之裁决1。时至今日,信经仍然举足轻重,左右并影响教会的神学思想,及基督教的公开教导。然而,我们试问,在今日印刷术早已盛行,在自由世界里的基督徒均可人手一册圣经;一般教育水平提高,基督徒多半可以阅读明白圣经;而且新旧约圣经书目早已定规成形,“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基督徒能否只知信经,而不知圣经?历代有些信经被制定之时,因新约书目尚未被公认,以致一些重要书信中所题之信仰未被引用,令人有遗珠之憾。但是今天新约的书目早已被确定,基督徒是否仍然只采用初世纪教会,根据部分的使徒书信所制定的信经,作为信仰的准则,而不明白整本圣经所包含之全貌,合式么?这岂不像要盖一栋房子,有一些重要的建材还不完全,是否就这么将就着盖呢?第三世纪的小舢板,在当时是过江河的重要工具,然而今日交通工具已发达到买张机票,即可于十几小时内,轻轻松松,横渡太平洋。我们是否会坚持坐小舢板,漂洋过海,风吹日晒,摇摇幌幌四、五个月,还不知能否平安到达彼岸。今日,神的仇敌更加诡诈,将异端改头换面,攻击已往信经所未涵盖之处,基督徒岂能只知道信经,而不认识圣经么?我们若不知使用“神的全副军装,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神的话),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弗六11~17),行得通么?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来看一下三个最古老,但也是对教会影响最深远的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与迦克墩信经。从它们产生的时代背景,教会当时所面对的问题作一分析评论,然后再来与整本圣经所启示的、所包含的作一比较。当我们看见信经在那一时代中所尽的使命,对那些以生命、鲜血,捍□真理的信徒,使得正统的信仰能被维护,异端邪说被抵制,我们加以肯定,致以最深的敬意。但是对信经所缺欠不足之处,而影响后代信徒不能对圣经中启示之全貌得以认识,譬如:对于三一神的所是及所作,未能全面涵盖;神所赐之全备丰沛的救恩,截头去尾;对于神在宇宙中经纶的行动,主宰的作为,以及创造天地与人类、调动千秋万国之目的,却没有说明;对于这些疏忽之点,我们必须指出,并加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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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经(Apostles'
Creed )
‘使徒信经’,从字面上来看,似乎是由使徒们所制定的。根据早期教会的传说,当十二使徒于将分散四方,传福音于天下万邦之际,为求各人所传讲的与所教导的一致,便由每一使徒各贡献一句,凑在一起,便成了使徒信经。但在历史上,这个使徒信经的名称要到第八世纪才有,而内容上亦随时代之需要而有变动或增加,所以这由十二使徒合写之传说,不足以采信。但从使徒信经所传讲之重点来看,它的确符合使徒的信仰和教导。兹将第四世纪所记载之使徒信经2繙译于下,括弧内则为后来加添之句,是第七世纪之后所流行的版本。
一、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创造者)。
二、我信耶稣基督,神的独子,我们的主;
三、祂由圣灵(怀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
四、在本丢比拉多手下(受难),祂被钉十字架,(死了),也埋葬了,(祂下到阴间);
五、第三天祂从死人中起来;
六、祂升到天上;坐在(全能的)父(神)的右边;
七、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八、我信圣灵;
九、神圣(大公)教会;(圣徒交通);
十、罪得赦免;
十一、身体(或肉体)复活;
十二、(并且永存的生命)。
这信经按父神,主耶稣,圣灵,教会,圣徒,救恩之顺序,一面阐释信仰,一面对付当时所盛行之异端邪说。首先,全文之头三段,从第一点到第八点,分开题起父、子、灵,并强调三者之身位有别,特别□述子在世时之受苦、被钉、埋葬、复活的历史事实,乃为对付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形态论
Modalism)之谬说。撒伯流主义认为只有一位独一的神,没有父、子、灵不同的位格,这一位神,在连续出现之时,使用父、子、灵不同的名称;或者像同一位人物戴了三个不同的面具,在不同的场合出现而已。所以,神只是神,而父、子和灵并没有真正的永远存在,祂们只是神在不同的时间里短暂出现之形态而已。而且,有一位出现时,另两位则不存在。这个说法与圣经中所启示的三一神不合,也否认了子和灵的身位。圣经中所启示的,一面是独一的真神,另一面却有三的讲究,父、子、灵从过去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都是一直同时存在的。就拿主耶稣在约但河受浸,从水里起来的时候,父神从天上说话,子神(就是耶稣)站在河里,圣灵仿佛鸽子降下的景象(太三16~17),就说明了三一神的三个身位是同时存在的。此异端直接攻击三一神的身位,妄以人的有限观念,来解释无限之神一而三的奥秘。这个说法虽然维持了神的独一性,却无法说明祂的三之讲究。这异端兴起于第三世纪初期,虽经正统教会人士多方讨伐,仍苟延残喘直到今日。
第一点宣示神为‘全能的父’,及后代所加添的‘天地之创造者’,是用来对付马吉安
(Marcion)
派。马吉安为第二世纪中期人物,拒绝承认旧约,他以为旧约的神
虽然创造了天地,但是这位创造者对待人过于严厉,动辄就用洪水与硫磺火审判人,此严酷之神与新约中之耶稣的舍身大爱、仁慈恩惠,有天壤之别。因此,马吉安根据他个人的喜好,将剪裁过的路加福音,和一些符合他观念的保罗书信,凑成了他所谓的圣经,将创造天地的神视为别于耶稣的次等恶神。马吉安所编辑的‘马氏圣经’,激起了当时教会必须面对制定圣经新约书目的迫切需要。撒但的攻击却提供了机会,让圣灵在教会中作事-决定了圣经书目。
这信经的第一点宣示,也被用来反驳智慧派(Gnosticism)的异端。此异端盛行于第二世纪时的地中海附近,它混合了基督使徒的教训、异教的想法、希腊神话和星相方术,提倡极端的二元论,认为永恒、完美、超越的神,绝不可能与易变、会朽坏的物质世界,直接有任何接触。世界之被造,乃是出于一系列神明中的最低者-得缪哥(Demiurge)。此异端宣称:人得救是靠得到一种特别的秘密知识(Gnosis)。智慧派之原文称号‘诺斯底’,就是指这个特别的秘密知识而来。所以这信经的第一点,开宗明义就向这两大异端驳斥:‘全能的父就是天地之创造者’。
当我们看见信经在那一时代中所尽的使命,对那些以生命、鲜血,捍卫真理的信徒,使得正统的信仰能被维护,异端邪说被抵制,我们加以肯定,致以最深的敬意。但是对信经所缺欠不足之处,而影响后代信徒不能对圣经中启示之全貌得以认识。…我们必须指出,并加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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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和第三点强调主耶稣是‘神的独子,我们的主’,‘是由圣灵怀孕,从童女马利亚而生’。正面题及主耶稣于道成肉身前的永恒身位,并其成为血肉之躯的事实。反面乃为驳斥当时所猖行之‘嗣子论’(Adoptionism)的异端。这个异端认为耶稣乃是由约瑟与马利亚所生之常人,只因耶稣有非常高超的品德,并且顺服神,所以神将祂收为嗣子,并赋与圣灵为其尽职时的超然能力,收认之时间于耶稣在约但河受浸之时,亦有一说为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之时。此一论点完全否认主耶稣的神性,同时也否定了祂所成功的救赎。因为若耶稣只是一个常人,祂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就没有包罗性,无法广及所有人类、万物,也没有永远长存的价值了。所以,这个论点在第三世纪中期被定为异端。
第三到第六点,则强调耶稣的成为肉身、受难、被钉、埋葬、复活、升天的历史事实。其正面乃为四福音书作简扼的述说,其反面则为打击幻影邪说。幻影论(Docetism)亦出自智慧派,妄言耶稣从来没有一个真实的身体,耶稣的人生过程、钉死和复活,都只是一个幻影而已。此异端不仅破坏了主的成为肉身,也破坏了祂的救赎与复活。在使徒约翰时期,已有此一邪说。在约翰一书第四章和约翰二书里均特别题到,使徒约翰斥之为敌基督的灵,是谬妄的灵,不信耶稣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约翰还特别嘱咐信徒要小心、提防,甚至不可将此等人接到家中,也不要问他们的安。
第七点题到耶稣将来要审判活人和死人,是要戳破马吉安派的谎言,以为不再有审判。
第九点强调‘神圣大公教会;圣徒交通’。‘大公’这个字是catholic,本意为‘普遍性和根据全体’,为第二世纪教父伊格那丢最先使用。本来可以用‘大公或普世’这个字形容‘救恩’、‘复活’或‘教会’,后来因与异端争辩,特别是与马吉安派和智慧派争辩时,为要指明从使徒所传下来的教训在各处教会中都是普遍教导,而且信仰也是根据全体会众的,并无特殊或片面的秘密知识,而以其形容教会,乃有‘神圣大公教会’之称。到第五世纪成为‘罗马大公教会’,日后中文繙之为‘天主教’。
第九和第十点也是为了区分当时的正统教会,以异于一些从教会之中分裂出去,而自立门户的派别,如孟他努主义(Montanism),诺洼天(Novatian)事件,多那图主义(Donatism)。孟他努主义兴起于主后一七二年,主张为了迎接基督之再来,信徒须留意圣灵藉保惠师所说的话,而保惠师就是他自己和他的两个女弟子。这主义提倡严谨的禁欲,长期的禁食,在聚会中说方言,给圣灵自由。由于初期教会逐渐落入繁琐的礼仪,注重形式上的敬拜,而禁锢了信徒灵性上的自由。这个主义之兴起,就吸引了不少追求灵性自由,并主张修行的信徒,有名的教父特土良就是被吸引者之一。诺洼天事件则发生在第三世纪中期,于罗马德修(Decius)皇帝迫害期间,很多信徒被杀害,或惨遭酷刑而成断手残肢,也有不少信徒因此而放弃信仰。在迫害过去之后,这些背信者希望教会重新接纳他们。激进分子坚持为了保持教会的纯净,背信者必须被逐出教会。当时罗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认同迦太基(Carthage)主教居普良(Cyprian)的看法,认为背信者只要诉诸主教团,于履行了一些悔罪的手续之后,教会就可以赦免,并且再度接纳悔改的背信者。罗马长老诺洼天与一些激烈人士强烈反对这种宽厚的态度,就别立门户,自称为教会。这个分裂迫使居普良宣称:‘凡不在基督教会之内的,就不是基督徒’,和‘教会之外别无救恩’3,以区别正统之大公教会和分裂出去的自封派别。居普良并且主张只有代表教会的主教才有赦罪的权柄,而分裂出去的派别没有赦罪的权柄。多那图主义则发生于第四世纪初期北非的迦太基,也是关乎如何对待在另一逼迫期间的背信者。于此一罗马帝国中最残忍的逼迫期间,戴克理先(Diocletian)皇帝下令,要基督徒交出一切圣经,否则相关联的会众都要被处死。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保护他们的信徒,被迫屈服。逼迫过后,激烈分子认为这些用圣经换性命者不能再被接纳,而且绝对不能回复原职,担任主教,或为他人按手设立。卡其良努(Caecilian)曾于逼迫期间交过圣经,逼迫过后,另一位以经换命的主教(Felix
of Aptunga)为卡其良努按手,设立他为迦太基主教。一些殉道者的后代乃公开反对,另立主教,与之抗衡,多那图即为领头之人士。因为这几件分裂事件,大公教会不得不公开宣称,只有一个大公教会,而且只有这个大公教会才有赦罪的权柄。
第十一和十二点指出基督徒的盼望,不但是身体要复活,还有永存的生命。这两点反驳一些不信身体有复活之事者,此等人,使徒保罗在林前十五章十二节已经题到,而前面所题的智慧派亦为此类。智慧派视任何物质均为邪恶,包括人的身体在内,主张人需要从短暂且邪恶的身体躯壳的禁锢中释放出来,不灭之灵魂需要回归属灵之家乡。最近美国加州所发生的天门派信徒集体自杀之事,就是受了此谬论的影响。
这一流行于第四世纪的使徒信经,短短的十二点,不但包含了当时各处教会所公认的信仰重点,而且对当时盛行的异端谬论和分裂主义,都作了清楚的声明,对信徒的正统信仰也有相当的防范与保护。许多学者认为它是众信经的信经4,它在当时的权威性,无论是在基督徒个人的信仰上,或是在教会的实行上,都是举足轻重。难怪,《历代基督教信条》一书赞扬说:‘自古至今,它是各教会、各宗派之间的共同信经,和彼此间相通的基础。’5
我们也非常同意。但是此一信经对父神和圣灵的介绍太少,使人无法自此信经认识父神,也不能经历圣灵的工作。对于人的看法,此信经只题及身体复活和享有永生,却没有题到人为甚么要得救?没有题到基督徒在今世的责任是甚么。信徒是否就是等待死了之后复活?而永远活着,活着要作甚么呢?对于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和新妇(弗五24~32,启二一2),是神的家(提前三15)和国度(罗十四17),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也未题及。此信经只是为了对抗当时的异端和分裂,而作的声明。请问,这信经能彀代表全面的真理么?其所不足之处,在历代中也造成了信徒的误会,只盼望死了复活,在永生里,继续享受在今世所缺少的物质享受。这种因信经之不足,而容许其他不合圣经的论点衍生,叫许多信徒忽略了现今所应尽之责任,与现今就可得享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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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
尼西亚会议
于第四世纪初期,北非亚历山太(Alexandria)城的长老亚流(Arius),为要维护神的独一与超越性,乃主张神是不可能与物质世界有直接的接触,子(或道)是神所造,作为创造和管理宇宙的工具。其二元论及视子为创造的次神主张,深受希腊哲学和智慧派之影响。亚流将歌罗西一章十五节断章取义,作片面的解释,坚持神的爱子乃为父所造(made),子只是第一个受造之物。子既不是神,只是受造物,便与父的永恒超越之神性有别了,子就无法与父相交通,也不能完全认识父,而清楚父的作为。子既是被造的,就在某一时期以前,是不存在的,所以子就不是永恒的了。甚至亚流派承认,子在受试探之时,也可能像撒但失足犯罪。此一异端主张由才学丰富的亚流编为歌曲、口号,在大街小巷中,不论老弱妇孺,商人水手,均能朗朗上口,迅速流行。亚流并利用他的昔日同窗尼可梅底亚城(Nicomedia)的主教优西比乌(Eusebius),和正为罗马皇帝撰写历史的该撒利亚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以政治力量来推展他的主张。亚流异端首为亚历山太城的主教判为异端,将亚流逐出。但因此争论背后还搀杂了许多私人恩怨和党派夺权,以致激起整个基督教会内部的汹涛大浪,将罗马帝国东部搞得天翻地覆,各地亦时有暴动。此时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刚刚颁布《米兰上谕》,和一些优待基督教会的命令,并且下令兴建东都康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东都正位于此一风暴之内。为了维持帝国的安稳,康士坦丁一面修书规劝,一面派特使进行调解,却无法平息纠纷,反而越闹越大。于是在主后三二五年,康士坦丁选了东都附近的尼西亚召开了第一次的大公会议(Ecumenical
Council),有三百一十八位各处的主教出席,会议由康士坦丁大帝亲自主持。会议首先否认亚流派所主张的信经,根据该撒利亚优西比乌所采用的信经为主体,加入了辨明基督身位的辞句,引用希腊文‘同质’(homo-ousios)来解释子与父的同质。子不是另外的次神,更不是被造的,祂是与独一的父神享有同一的神性。康士坦丁大帝命令所有与会人士签名通过会议决定,虽然有相当多主教反对引用‘同质’一辞,康士坦丁却以他个人的哲学论点,坚持使用这个字6。当时所通过的尼西亚信经,结束于‘我信圣灵’,并附加咒诅亚流主张的话。
尼西亚会议之后
亚流派虽然在此会议被判为异端,却不肯罢休,运用各种权势手腕,屡次多方的颠覆尼西亚会议之裁决。此外,神学辩论转向于希腊字的‘同质’(homo-ousios)与类质(homoi-ousios)的区别。‘同质’一辞是指父与子不但有相同的性质,两者就是同有那独一的性质,强调父与子就是那独一的真神,用来驳斥亚流主义。而‘类质’是说两者性质类同,却不是同一个,以与撒伯流主义分别。当时以亚他那修(Athanasius)为首的正统人士主张采用‘同质’的说法,但是homo-ousios
这一个希腊字,最早是用于斯多亚(Stoicism)哲学论点里,而使许多人士不敢轻易认同。斯多亚派相信宇宙中永存的道,含有许多神圣的火花,而这火花就是真理,在人的魂中都有这火花的存在。斯多亚派用homo-ousios一辞,来说明人魂里的火花,就是与那宇宙中永存的道同质7。因著有这个意义上的包袱,而使人容易产生误解,再加上反对‘同质’说法的人,以为同质就是撒伯流派的另一说法;而反对‘类质’的人,认为类质是将独一的神分成多数的神了,因此双方互相指责,不肯让步。
此会议虽定规了耶稣的神性,但也引起了另一些问题,神性与人性在耶稣里面究竟是如何共存?主后三五二年,老底嘉(Laodicea)城的主教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为了纠正亚流派的贬低耶稣之神性,而高举耶稣的神性,强烈主张于道成肉身之际,耶稣人性里的理性为神性的道所取代,耶稣的身体被神性的道圣化了,而成为一性。此主张因过分强调基督只有神性,贬低祂的人性,那么基督所取之人性便不完全了,而有幻影说之可疑。而且人的理性是人拣选善恶之因,亦为犯罪之源,若基督耶稣没有人的理性,那么祂便无法真正对人有完全的救赎,祂救恩的功效也就大有问题了。在三七七年,亚波里拿留被罗马主教达马稣(Damasus)斥为异端。
此外,尼西亚信经对圣灵没有任何说明,乃有抗灵派(Pneumatomachians)之兴起,否认圣灵的神性,主张圣灵是像天使一样被造来为圣父和圣子服役的。面对这些异端与争论,亚历山太的主教亚他那修,耶路撒冷的主教区利罗(Cyril),和加帕多家(Cappadocia)三杰:该撒利亚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女撒的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等人挺身而出,为正统信仰争战。到了三八一年,罗马皇帝提阿多修(Theodosius)在康士坦丁堡,召开第二次的大公会议,判定亚流派、亚波里拿留派、抗灵派为异端,并肯定三二五年所通过的尼西亚信经,为了要补上对付异端的声明,就以耶路撒冷教会所用的信经为本,加以修改补充,而产生了今日所通行的尼西亚-康士坦丁堡信经8。此信经繙译于下,括弧内为康士坦丁堡会议所加添之辞:
一、我信独一的神,全能的父,天地和一切有形无形之物的创造者。
二、我信独一的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出于神的神,出于光的光,出于真神之真
神,被生而非受造,与父同质;万有都是藉祂而被造;
三、祂为了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从天降临,由圣灵并从马利亚成了肉身,而为人;
四、在本丢彼拉多手下,为我们被钉十字架,受难,也埋葬了;
五、根据圣经,第三天祂复起;
六、并升到天上,坐在父的右边;
七、祂将带着荣耀再临,审判活人和死人;祂的国度必永无止尽。
八、我信圣灵;(主,并赐生命者;从父而出;与父和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
九、我信独一神圣大公使徒的教会;
十、我承认使罪得赦免的独一浸礼;
十一、我们盼望死人复活;
十二、并来世生命。)
十三、但是有人说,‘曾有一刻祂不存在’,‘在祂出生之前,祂不存在’,‘祂是从空无中所产生的’,也有人断言神子是出于另一个位格或性质,或是受造物,或是会变的,或是能被改变的,这些人都被大公使徒的教会所咒诅,要被逐出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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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西亚信经主要是对付亚流派的主张,重点在第二点。它特别用了‘独生子’,‘被生而非受造’,指出子的由来;以‘万世之前’反驳‘曾有一刻祂不存在’;以‘出于神的神,出于光的光,出于真神之真神,与父同质’,申明子的永远神性,并与父的同质,没有分别,与父有最亲密、合一的交通。
第三点特别指出‘祂为了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由圣灵并从马利亚成了肉身,而为人’,第四点强调基督的被钉、受难、埋葬,都是为了我们,来对抗亚波里拿留的异端。
第四点到第七点和使徒信经雷同,在第五点加入了‘根据圣经’,加强其权威性,在第七点加入了国度,说明基督的再来将引进祂永远的国度。这对于圣经的权威性与所包含之真理的逐渐启示,我们肯定,也感欣慰。
使徒过去了不到三百年,教会虽然高唱‘神圣大公使徒’,但实行上已有偏差,而且受制于当权的皇帝。教会从一个被严刑逼迫的火坑,升高到一个由日理万机的外邦皇帝亲自参与决定信仰之争,地位上虽有明确的改变,但是教会已不自觉地陷入另一个更诡诈、更阴险的陷阱。
第八点的括弧到第十二点,是在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会议时所加上的,以驳斥抗灵派的谬论。将圣灵视为主,并为赐生命者,均为创举。因为初期教父对圣灵的领会,只是当祂为一个超然的能力,感动先知为神说话,感动人相信得救恩而已。将祂与父和子同列,受信徒的敬拜,肯定了圣灵的地位,三一神的信仰得以确定。‘主’的称呼,不再只局限于子,主就是那灵了(林后三17),也是末后的亚当在复活时所成的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分赐神的生命给一切相信的人。但是当时的会议所见就停在这里,没有说出圣灵其他多面重要的身位与工作,特别是祂在信徒里面的圣别、变化的工作,也没有讲到祂在启示录中,为了要执行神的经纶9,以七灵(启一4,四5,五6)加强、加倍的出现。在第四世纪,启示录虽然已被列入新约的正式书目,但是没有太多人懂得这本书所启示的奥秘,当时的神学发展也还不到那个地步。我们是不能以今日所见,来要求当日的教会,正如我们不能以今日之科技,如飞机、太空船、电视、电脑、微波炉,与前世纪情形相比。但是我们今日有了这些先进的科技发明,为我们带来许多生活上的方便,我们就不会舍弃这些科技产品,退回到几世纪之前的落后生活方式了。所以,我们要指出,神在这将近二十个世纪里,已带领我们比信经被制定之时更往前去了。我们固然珍赏教会当时所见,也当效法他们前仆后继、再接再厉的精神,竭力往前,阐明福音的奥秘,将神的真理传得全备,将这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向祂的圣徒显明,好叫他们知道这奥秘,有何等丰盛的荣耀(西一26~27)。
关于第九和第十点所题的教会和浸礼,康士坦丁信经特别加上了一些形容词,如‘独一’和‘神圣大公使徒’,强调教会的正统性,和她的教训是继承使徒的,而其由教会所施的独一浸礼才能赦免罪恶,以对付分裂主义与异端。初期教会对待受浸之事,一方面可说是极其慎重,但另一方面却是大开方便之门。怎么说呢?首先,我们来看她的严谨一面,初期教会认为浸礼可以洗净人所犯的一切罪。浸礼也带来积极方面的祝福,譬如:蒙光照,得重生,圣灵内住居衷,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并有权利承受属天的产业。因为浸礼有消极洗罪,和积极蒙福的功效,教会对浸礼的施行就非常的慎重,认为人一生只能受浸一次,绝不能重新受浸的,所以浸礼是独一的,必须由教会的神职人员来施浸。但是,问题在此就发生了。浸礼虽是可以洗净罪恶10,却不能保证受过浸的人不再犯罪,那么,信徒于受过浸之后,再犯罪怎么办呢?罪有大小,甚么样的罪,可以被赦免,甚么样的罪,不可以被赦免?小罪要怎么办?严重的大罪又当如何?再犯的信徒可以被赦免几次呢?从有些人的立场来看,包括康士坦丁大帝在内,受浸之事一生只有一次,若是受了浸,就不可再犯罪,否则必遭神严厉惩罚的观念影响,这些又想得永生,又想多得属世或肉体享受的人,就非等到垂死之际,才肯受浸。另外,为了挽回犯罪的信徒,后来就产生了许多种不同的补赎礼,其中包括了犯罪的信徒向圣品人‘告解’以求赦罪。这种实行造成了日后圣经中所没有的圣品阶级制度。还有,罗马天主教的补赎礼包括了由一些教会所公认的‘圣人’,他们的祈祷和殉道有特别的功德,多过他们本人所需要的,这些多余的功德就由教会存进‘功德宝库’,而由教会分给那些行补赎罪的人。这些论点和实行产生了罗马天主教于中世纪时期畅行的‘赎罪券’,而引起路德马丁的改教运动。在教会的宽松一面,则因为许多作父母的信徒,在婴孩死亡率相当高的时代,为要保证他们的子女得到永生的印记,在儿女还是婴孩之时,就要求教会为婴孩施浸,教会基于爱心亦同意这么作,同时也题出一些论点来支持婴孩施浸的作法,而不顾主耶稣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为施浸所作的要求:“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教会为尚不能辨别是非,不能自己决定要不要相信的婴孩施浸,混淆了真理,引起日后许多争论与分裂,这就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了。
圣经里关于受浸的教导的确是有消极与积极的两个方面,但是这些教导着重于受浸的紧要和功效,圣经里的以弗所书四章五节是有题到受浸的独一性,但保罗在那里的负担,是为了叫信徒竭力保守那在圣灵里的一。没有想到,因为教父和信经强调‘使罪得赦免的独一浸礼’,将圣经断章取义,对日后产生的影响和不良后果,是这么重大深远,反而造成教会的分裂,这实非当时倡导这些论点的教父所能豫料得到的。我们今日怎能不谨慎呢?
第十一和十二点题到复活和来世生命,说法与使徒信经略有不同,但都是强调死后有复活,一面激起信徒的盼望,一面打击与此信念相反的异端。
此信经虽然用了‘使徒’两个字,但在使徒的教训之外,加添了‘同质’这个满带疑问的字;尤其,这个字是因为尚未受浸的罗马皇帝康士坦丁所要求使用的。主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尼西亚-康士坦丁堡信经已经让该撒决定属神的事,从此政教不分,而当教会中发生了纠纷,教会的带领人士不按照圣经的启示,把纠纷在弟兄们中间解决,却诉诸于罗马政权。使徒保罗曾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郑重地说,若信徒之间有相争之事,当在圣徒面前求审,不可告到不信的政府面前。使徒过去了不到三百年,教会虽然高唱‘神圣大公使徒’,但实行上已有偏差,而且受制于当权的皇帝。教会从一个被严刑逼迫的火坑,升高到一个由日理万机的外邦皇帝亲自参与决定信仰之争,地位上虽有明确的改变,但是教会已不自觉地陷入另一个更诡诈、更阴险的陷阱,终于演变成罗马天主教的局面。此乃另外话题了。
尼西亚正典
在制定尼西亚信经同时,尼西亚大会针对当时教会所面对的一些问题,通过了尼西亚正典11,规定如何来对待自阉或被阉的祭司;异教徒信主了,要等多久才能升任长老;亚历山太和罗马的主教权力范围究有多大;圣品人员能否迁徙;女执事能否行按手礼;在主日和五旬节祷告的时候能否下跪等等问题时,至少声明了四次:‘这些问题决定的标准乃是古代的遗传和习俗’,而非圣经。这也给我们看见,尼西亚会议的召开目的,虽然是要维护正统的信仰;但是,他们所根据的标准却是遗传和习俗,圣经的地位被摆到那里去了呢?岂不令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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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克墩信经(Chalcedonian
Creed)
迦克墩会议背景
于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大会之后,属亚历山太学派的亚波里拿留对基督人性的论点被定为异端,而一场因为不同解经看法引起的神学战争已在酝酿,加上政治上的争权夺利,使整个基督教圈子里风起云涌,暗潮堆砌,终于在四二八年爆发了神学战争。涅斯多留(Nestorius)与区利罗(Cyril)是这场战争的主要人物,他们所代表的安提阿(Antioch)学派和亚历山太学派,对于神性与人性在耶稣基督身上究竟以何种方式存在的见解,产生了正面的冲突。安提阿学派以字面解经方式,注重耶稣人性的历史性质,来探讨神人二性的问题。他们主张神圣的‘道’住在一个与亚当相似,并且完全的人性里面,只是没有罪,神性和人性在耶稣里面联合共存,此两性在这联合里没有改变,也没有混淆,此一论点被称为‘道-人’基督论。涅斯多留用了‘联合’(union)这个字来形容,但他刻意描述神人两性的分开,而使用‘连接’(conjunction)来强调耶稣里面的两性。以此论点来看当时教会中普遍敬拜推崇马利亚一事,将她封为theotokos,意为‘生神的’或是‘神之母’,涅斯多留就高声抗议了。涅氏于四二八年担任康士坦丁堡的宗主教,立刻公开谴责这件事。他说马利亚只是一个被造的女子,而神是无始无终的创造者,怎能说神是马利亚所生的呢?最多只能称她为‘人之母’,或是‘基督之母’,耶稣的人性从马利亚而来,基督是指那具有神人二性的耶稣,所以用这两个名号来称呼马利亚比较合式12。
没想到涅氏的论点立刻遭到亚历山太的区利罗猛烈抨击。亚历山太学派提倡寓意解经,以‘道-肉体’之说来看耶稣,强调神人二性的联合,不注重两性的分开,他们认为涅氏过于强调两性的分开,而导致耶稣里面有两个冲突的人格,会产生出两个子的嫌疑13。所以区氏认为神性与人性既是如此的联合为一,耶稣既是神也是人,那么马利亚生了耶稣,不就是生神的么?所以称呼马利亚为‘神之母’,是理所当然的了。何况当时,许多信徒已将一些殉道的信徒提升到高人一等的‘圣人’;而众望所归,怀耶稣九个月的马利亚就更当受到尊敬了。按照亚历山太学派的推理,以及前一世纪教父们已公开尊称马利亚为‘神之母’,那能容得唱反调的安提阿派来大放厥辞?亚历山太的区利罗就理直气壮的驳斥涅斯多留,曲解涅氏的见解,指控他违背圣经和教父们的传统,犯了罪大恶极之过,因为他不认马利亚为‘神之母’,而且还亵渎在耶稣里有两个不同的子,甚至散布嗣子论的异端。区利罗并利用政治手腕,上书一些权要人士,并于四三一年所召开的以弗所大公会议,趁着其他同情涅斯多留的主教尚未到场,就猛烈抨击涅氏,通过决议,定罪并放逐涅斯多留。
孰知,此一事件的真正导火线乃是区利罗背后的政治野心,他不满安提阿学派的涅斯多留被擢升为罗马帝国东都的主教。亚历山太学派与安提阿学派已对峙多年,他深恐涅氏当了这号称‘第二罗马’的康士坦丁堡主教,会使安提阿学派飞黄腾达,乃不择手段,加以打击。以弗所会议之后,不少同情涅斯多留的主教与信徒,也相继被逐,逃往波斯,为当地教会带来复兴,并且向外广传福音,于第七世纪唐朝时代,来华传教,史称‘景教’。
一面大公会议本身加添了圣经之外的东西,不畏启示录里的警告;另一面他们却禁止别人教导与信经不同的信仰,却没有禁止与圣经不合的信仰。信经被高举,超过了圣经,大公会议的决定比神的话更有权威,而传统竟然比圣经的教训更重要了!?
以弗所大会之后,意见纷纷,区利罗虽然高唱两性联合,却无法脱出亚波里拿留的色彩,于是欧迪奇(Eutyches)想要维护基督两性的合一,就题出他的看法。他认为耶稣虽是从二性而出,但是耶稣的人性被祂的神性吞灭了,‘祂的人性就如同一滴蜂蜜溶化于汪洋大海之中’14,以致在联合之后,祂只有一性了,而且欧氏更进一步认为,耶稣的神人二性在调和(mingling)之后所产生的,是与原来神性或人性都不相同的第三性。这种看法与基督的救赎相矛盾。因为基督若没有与人相同的人性,怎么能救赎人类呢?若基督里的神性不是永恒、神圣的,祂的救赎就没有永恒的价值了。所以在四四八年于康士坦丁堡召开的豫备会议,欧迪奇被定为异端。但欧迪奇不甘示弱,他说服罗马皇帝提阿多修二世(Theodosius
II),在次年于以弗所另开会议,会议由欧迪奇派控制,强行平反欧迪奇,定罪免职所有支持基督二性之说的人士,史上称这次会议为‘强盗会议’。罗马主教大利奥(Leo
the
Great)写了他著名的教义书信《大卷》(Tome),派了三位代表赴会,却被阻止在会中发表宣读。不到一年,皇帝坠马而亡,继任之皇帝玛昔安(Marcian)与皇后都同情基督有两性的教义,于四五一年在离康士坦丁堡不远的迦克墩,召开史上第四次的大公会议,有五百多位主教列席。大多数与会的主教认为没有必要制定新的信经,只要将尼西亚信经重新加以肯定,再公开认同区利罗及大利奥的《大卷》就彀了。但是从罗马皇室的立场来看,会议的目标是要平静神学争论的风波,好维持帝国内部的和平,那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与会人士集体在一个新的信经上背书。于是双方采取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制定了一个冗长的‘信仰定义’15,包括一个赞扬皇帝功德的序文,重申先期教父的决定,将尼西亚-康士坦丁堡信经并列为正统信仰之标准,定罪那些不同意称马利亚为神之母的人,斥责尼西亚会议之后所产生的异端。然后把区利罗与大利奥的书信列为正典,用以驳斥涅斯多留的观点和欧迪奇的异端。接著有下列一段宣告:
‘因此,我们追随圣教父,承认独一,也是同一位的子,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也都同意教导:这一位子在神性上是完全的,在人性上也是完全的;是真神,也是真人;祂有理性的魂,也有身体,关于祂的神性,祂与父同质,而祂的人性,则与我们同质,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就祂的神性来说,祂是在万古之先为父所生;就祂的人性而言,这同一位在此末期,为了我们和我们的救恩,由童女马利亚-神之母所生。这独一,也是同一位的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在祂的两性中,不混乱,不改变,不能被分割,也不能被分开,两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被破坏,相反的,各性的特点被保存,会合于一个身位(person)和一个位格(hypostasis)里,没有被分开或被分裂成两个身位,却是独一也是同一位子,是独生神,是道,是神,是主耶稣基督,正如古代的先知,和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导我们关于祂自己的,也是我们的教父藉着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这段宣告之后,尚有一段结尾,禁止任何人撰写或教导其他不同的信仰,否则就被驱逐并咒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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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分析方便起见,我们将这段宣告分成下面几点来看:
题到主耶稣‘在神性上是完全的,是真神’,‘关于祂的神性,祂与父同质’,‘就祂的神性来说,祂是在万古之先为父所生’,‘是子,是主,是独生的’,‘是独生神,是道,是神,是主耶稣基督’,如此不厌其烦,再三的声明子的神性与身位,就是要对付亚流的异端。此时虽然已离尼西亚会议一百二十多年,亚流邪说仍然如同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所以迦克墩会议再次声明,并重新肯定尼西亚信经,以正视听。
为了要对付涅斯多留主义所引起有两个子的说法,这段宣言三次用了‘独一而同一位子’。特别将‘神之母’的称呼封给马利亚。也用了‘不能被分割,也不能被分开’,来驳斥涅氏的两性分开。前面已经题过,因为区利罗的政治野心,曲解涅斯多留的论点,而引起争论。但尚有两件事,值得一题。首先是两个学派对一个希腊字‘phusis’的字义有不同的理解。此一希腊字有两个意思:一为性情上的特征,可作‘性情’一字来用,涅斯多留使用时,他是指着耶稣的人性与神性而言。这个字的另外一个意思是指着独特个体的存在,可作‘单独的人位’来用。区利罗在其他时刻也使用这个字作为‘性情’。但是,当他指控涅斯多留提倡二子论时,他故意将涅氏所说的两个性情,诬指成两个人位16。前几世纪涅氏于流放期间的著作出土,涅氏否定他讲论基督有两个位格或二子论,他只承认基督里有明确的神人二性17。区利罗的曲解字意,陷害弟兄,自有历史作证,他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也须清楚地招供出来。
其次将‘神之母’的称呼封给马利亚一举,我们坚决否定,因为这完全不在圣经的教导之内。当然,基督在祂道成肉身之前,从过去的永远,就是神;祂的成为人(耶稣)之后,直到将来的永远,仍然是那独一的真神。说马利亚是生神的亚历山太学派论点,从这方面来看,是有其立场,但是,真理必须有两面来平衡,才不会引起偏差,而成了异端。涅斯多留的反对,一个受造物是不能生那创造者的,就是真理的另一面。何况,整本圣经里面根本找不到‘神之母’这个名辞。因为人的传统与出于好心的抬举马利亚,从历史上的演变,我们可以看见,罗马天主教自此宣告了圣经里没有的‘神之母’之后,变本加厉,把马利亚抬高到能体恤人的软弱,而向神说情,为人代求的最高中保,相对之下,主耶稣被贬低成众中保之一,并在马利亚之下,这些举动越发远离圣经所讲的了。提前二章五节和约翰一书清楚地说:在神与人中间,耶稣基督是那惟一的中保。这独一的神圣大公使徒教会,藉着大公会议决定,耶稣是‘神之母’马利亚的儿子,但是主耶稣在启示录二章十八节,对着象征罗马天主教的推雅推喇教会郑重声明:祂自己是神的儿子,而绝口不题祂为马利亚的儿子,更谈不上称马利亚为‘神之母’了。使徒约翰在整本圣经的最后一卷的最后一章末了,也严厉警告说:若有人在这书上的豫言加添甚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的身上。迦克墩信经加添了圣经中所没有的‘神之母’,先例一开,后世就高举教父传统,依样画葫芦,发明了各种奇怪的信仰并实行,这些东西在圣经中根本就找不到,却被普遍教导与相信。圣经中的使徒教训和正统信仰,反被搁置一旁,少被过问。信徒中有了问题,首先是查问教会中传统上是如何实行的,少有人去查考圣经,看看神的话究竟是怎么说的。此‘信仰定义’的结尾,有一段禁止任何人撰写或教导其他不同的信仰,否则就被驱逐并咒诅。一面大公会议本身加添了圣经之外的东西,不畏启示录里的警告;另一面他们却禁止别人教导与信经不同的信仰,却没有禁止与圣经不合的信仰。信经被高举,超过了圣经,大公会议的决定比神的话更有权威,而传统竟然比圣经的教训更重要了!?
此信经所题的‘在人性上也是完全的,是真人’,‘祂有理性的魂,而祂的人性,则与我们同质,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是用来对付亚波里拿留的异端。这些句子加上:‘在祂的两性中,不混乱,不改变,不能被分割,也不能被分开,两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被破坏,相反的,各性的特点被保存’,则是为着攻击欧迪奇的谬论。
这段宣告的起首和结尾都重述教父们的所见,以其当作宣告之根据,结尾时也题到了古代先知和主耶稣自己的教导,但这段宣告就是没有题到圣经-神的话,来作为他们真理的根据。整篇冗长的迦克墩‘信仰定义’多次推崇三百一十八位主教所制定的尼西亚信经,和一百八十位主教所制定的康士坦丁堡信经,论到决定正统的权柄也是根据前两次会议,也强调了区利罗的两封书信和大利奥主教的《大卷》,岂不令人怀疑圣经在迦克墩会议的地位,究为如何呢?真理的准则是圣经呢,还是教父的书信?或是这些针对异端邪说所制定的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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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功用之差异
每次的大公会议召开,都是由罗马帝国的皇帝操纵,而会议的决定,也是由当政者的喜好而定夺。圣经的地位逐渐被信经和教会的传统取代,人为的意思也渗入了正统的信仰。由以上信经被制定的历史,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见仇敌所施的诡计。
圣经是一本神给人启示的书,使人可以藉着圣经,认识并相信基督,而得着神圣永远的生命。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一章二十三节说:“你们蒙了重生,...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章十节说:“我来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甚么是主耶稣所给人的永生呢?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二至三节向父的祷告里,定义了永生,祂说:“...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所以,神藉圣经的启示,所赐给人的,不光是赦罪,得平安,更重要的是,要人藉着圣经认识神,丰盛地得到神永远的神圣生命。因着神有这个分赐神圣生命的目的,整本圣经就不是像写宪法似的,段落论点分明,也不像制定信经时,使用一些特别辞句阐明正统,以打击异端。圣经是以一个渐进的启示原则所写成的,每一句话都是神的默示,启示祂究竟是怎样一位神,祂的所是是何等的丰富,祂的作为是何等的有计画,都是根据祂的永远经纶。圣经启示给我们,神的喜好是甚么,祂在宇宙间的作为是要得到甚么,宇宙的来源是如何产生,宇宙的终结会如何。所以,我们信了主之后,就应当藉着神的话-圣经,因着认识祂的所是与所为,而得着更多的生命。
提后三章十六节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原文也可以繙成“圣经都是神的呼出”。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这位独一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在祂造人的时候,向人吹了一口气,使人成了一个活的魂(创二7,原文)。这一位神经过了道成肉身,死而复活,又向门徒吹了一口气(约二十21~23),使门徒受了圣灵,成为新造的人,与主合一到一个地步,他们可以赦免人的罪,就如同主自己赦免罪一样。圣经还是神赐给信徒的供应,像食物一样,好维持在他们里面的神圣生命。主耶稣在旷野受试探时,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可见圣经最主要的功用,就是叫人能藉其得着神圣属灵的生命,并藉着圣经作为食粮,好叫这生命长大成熟,使信徒成为祂的复制,作祂在地上的代表和彰显。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一节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保罗与主联合到一个程度,他在地上的生活,就是基督!他所给的意见,是神的意见;他所写的书信是完成神的话(西一25,原文)。基督又如一粒麦子,落到地里死了,却结出许许多多和祂一样的子粒来(约十二24),作祂的扩大和彰显。基督用麦子来比喻祂的道成肉身,死而复活,并产生众信徒,与祂一样,作祂在地上的彰显,最终被调和成一个饼,也就是被建造成祂的身体。这就是圣经里的中心启示。
然而神的仇敌百般阻挠,千番破坏。自创世记三章的伊甸园起,就一再地用阴谋诡计欺蒙人类,使其岔离神的生命线。从教会将近两千年的历史,可以让我们清楚看见撒但的诡计:使用罗马帝国的暴力逼迫,希腊哲学似是而非的理论,外邦异教之神奇迷信,甚至唆使一些所谓热心信徒,将圣经断章取义,把对于神的自己和神圣生命的完全启示,凌迟支解,而产生了不少异端邪说,否定基督的身位和救恩。这些否认基督的论点,不但不能带给人生命,反而掀起争辩风波,将人引到知识善恶树,落入撒但圈套,而重蹈伊甸园之覆辙。更甚者,每次的大公会议召开,都是由罗马帝国的皇帝操纵,而会议的决定,也是由当政者的喜好而定夺。圣经的地位逐渐被信经和教会的传统取代,人为的意思也渗入了正统的信仰。由以上信经被制定的历史,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见仇敌所施的诡计。
我们环观今日所处之局面,宗派林立,各持所见,究竟何为正统,何为背道,实难以分辨。一些教会初期之异端,虽早已被定罪否认,今日仍化身于异名之异端中(如耶和华见证人就是继承亚流的异端)。虽有这些混淆之情形,但神坚固的根基已经立住了,主总是认识属于祂的人(提后二19)。在教会早期,主兴起了一些持守在祂手中的使者(启一20),为真理的辨明而争战。因有这些真理的战士,在仇敌猛烈的攻击之下,真理越辨越明,而仇敌的工作,更是为真理设了淬炼的机会。以上所题的信经之产生过程,也让我们看见这些真理战士的功劳。在整个罗马帝国几乎要被亚流异端的洪流淹没之际,亚他那修作了中流砥柱,力挽狂澜,维护了基督的神圣身位,坚定了清纯的信仰,我们要致以敬意。今日我们也愿在神的时代作为里面,如他们一样的忠心。然而,我们要问一个问题,这些驳斥异端与分裂主义的信经,也就是在纯净信仰之外,搀杂了传统、人意与罗马皇帝旨意的信经,能否取代圣经?圣经里究竟是怎么题到神、基督、圣灵、教会和救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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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所包含的
我们要感谢神,在这近两千年来,不论在那一个时代,祂都兴起一些忠心爱祂、持守祂话语的信徒,将真理阐明,如同抽丝剥茧一样,越理越清,越照越明。拿我们今日所看见的真理亮光,与教会初期相比,我们真要低头敬拜主。以下,就拿信经中所题的神和基督这两个点,来与圣经中的启示作一简单的比较18。首先,让我们来看圣经中是怎么题到神的。
神
宇宙间独一的真神虽然是一19,却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20。祂是荣耀的神21,天上地上各家族都是从祂得名22,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23。祂也是万灵的父24。祂是基督的头25,是我们的救主26,是信徒的阿爸父27,是不能看见的28,是活神29,是那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中30,是全能者31,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32。不能朽坏的永世的君王33,是永生神34,祂是“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一位35,祂是阿拉法与俄梅嘎36,是审判众人的37,祂是主38,是新耶路撒冷城的经营者并建造者39。
祂的性质是爱40、是光41、是灵42。
祂的属性,就是属于神的一切,有:生命43、爱44、光45、圣洁46、丰盛47、公义48、智慧49、信实50、真实51、简单、纯诚52、良善53、怜悯54、发慈悲的55、恩典56、平安57、喜乐58、盼望59、安慰60、恩慈、宽容、忍耐61、愤恨(妒忌)62、严厉63、不偏私64、不改变65、荣耀66、尊贵67、威严68、权柄69、能力70、权能71。
神的喜悦是要得着许多儿子72,使他们效法(模成)神儿子的形像73,变化成主的形状74,作祂的彰显。祂显明在基督里,是在肉体里个别的彰显75;显明在基督的身体-教会里,作为在肉体里扩大的团体彰显76;显明在新天新地里的新耶路撒冷,作为新造里的团体彰显77。
论到神的工作,在已过的永远里,祂立了神圣的旨意(经纶)78。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并豫定信徒79,神格的三一对于要来的创造与救赎有过商议80。然后,祂创造宇宙万物,豫先定准人类的时期,和居住的疆界81;在旧约时期,祂对付了亚当82、该隐83,并挪亚时堕落的人类84;祂呼召亚伯拉罕85,从拜偶像的世代中出来,应许他的后裔基督,要成为福音的福,临到地上的万族86;祂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用火毁灭87;祂拣选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人,并使他们成为祂的子民,作教会的豫表88;祂在西乃山颁赐律法,设立旧约89;祂应许大□,他的后裔将成为那要来的弥赛亚-基督90。到了新约时期,祂差遣施洗约翰来为基督豫备道路91;差了祂的儿子来,在罪身的形状(罪之肉体的样式)里,要把在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这些人得着儿子的名分92;父与子同来,并在子里作事93;祂用油膏了子94,并藉着神迹奇事,为耶稣作见证95;祂使基督作了我们的代替,替我们成为罪,并担当我们的罪,审判了基督,而在十字架上弃绝了耶稣96;在肉体中定罪了罪97,并裂开幔子,开了通往至圣所的路98;祂涂抹了规条上所写的字据,把它钉在十字架上99,将执政的和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脱下,把他们公然示众),仗着十字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100;祂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101,在子的名里,差圣灵来作保惠师102;祂叫基督坐在诸天之上,将万有服在祂的脚下,并使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向着教会作万有的头)103;祂又立耶稣为主、为基督104;高举基督作君王(元首),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悔改和赦罪赐给祂所拣选的人)105,立基督为大祭司106,为活人和死人的审判者107;将祂的灵浇灌下来108;祂差儿子的灵,进入信徒的心109,使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赐生命给信徒),使他们在生命里长大110,在他们里面运行111,顾念并保守(保□)他们,在他们受试诱的时候,为他们开一条出路112,成全、坚固、赐力量给他们113,管教他们114,答应他们的祷告115,将撒但践踏在他们的脚下116;祂把一切仇敌都放在基督的脚下117;在新耶路撒冷的宝座上,用生命水和生命树供应信徒,直到永世118。
圣经中讲到‘神’就有这么多项,这怎么能用简短的信经来择要述说呢?怎么是‘独一的神,全能的父,天地和一切有形无形之物的创造者’一辞,就能表达得清楚的呢?如果信徒光是从信经来认识神,那么所认识的,不是太有限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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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基督’,圣经中所题到的就更是丰富了。
基
督
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119,神本性一切的丰盛(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120。基督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121。祂本有神的形状,与神同等122。祂是神的奥秘123,神的儿子124。在复活之前,是神的独生子125;在复活之后,是神的长子126。祂是道(话)127,是神的解释、说明和彰显。祂表明了父128,与父是一129,与父是互相内在130。父将一切都交给子,凡是父所有的,都是子的131。除了父,没有人知道(认识)子132。祂是生命之道(话)133,叫人活(赐生命)的灵134,用圣灵施洗的135。是生命的主(创始者),生命在祂里面136。祂是主137,更是荣耀的主138。祂是神所差遣的另一位天使139。这些都是圣经中所题到关于基督身位的启示。
在神圣的经纶里,基督是神的受膏者140,在凡事上(万有中)居首位141,是万有之首(头)与中心142,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的一位143;是那首先的,也是末后的144。祂是初,也是终145。祂是阿拉法,也是俄梅嘎146,祂是众圣徒(信徒)的基业(分)147,是以色列的荣耀和安慰148。祂是创造者149,万有藉其而成的话150,是首先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原文: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151,是创造之物的元首152,万有都是靠着祂(在祂里面),藉着祂并为着祂造的153,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154,万有靠祂而立155,是承受万有的156。祂是神显现于肉身157,是圣者158。祂的名叫耶稣159,人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160。祂是神子也是人子161,是第二个人162,也是末后的亚当163。
在救赎里,基督是神的羔羊164,是末后的亚当163,是我们的和平,也是成就和睦(和平)的一165。祂是救主166,是救恩167,是生命168,是神的能力和智慧169。祂是我们信心的创始(者)与成终(者)170,作了我们的先锋171,领先经过风暴的海,进入了属天的避风港;祂更带头进入幔内,为我们开了通往荣耀的路;祂是我们救恩的元帅172。祂是那生出许多子粒的麦子173。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174,也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175,祂是被大能所显明的神的儿子176,是神的长子177。祂是主的灵(主灵)178,在信徒心里179。祂是在神右边的人子180,得着荣耀尊贵为冠冕181,祂是地上君王的元首182,是万有(人)的主183。祂被神高举,得着超乎万名之上的名184。祂是那与父同在,当我们犯罪时,为我们作中保(辩护)的义者耶稣基督185。祂是尊荣的大祭司186。祂是神所摆设的挽回祭(或平息处)187,祂是天上真帐幕的执事188。祂是得胜者所得的晨星189。祂是那要迎娶新妇(所有重生之人的集大成)的新郎190。是外邦人和信徒的审判者191。祂在要来的千年国度里,与忠心作见证者一同作王192。祂是新耶路撒冷的殿和灯193。
我们信徒之所以信主,是因为听见了神的话语。我们信了主之后,就当像才生的婴孩,爱慕那纯净的话奶,叫我们因此渐长,以致长大成熟,满有神儿子的形像,作祂的彰显。我们既从神的话和祂的灵得了重生,也就应当继续依赖话和灵,来供应维持这个宝贵的神圣新生命。
在旧约的豫言里,基督是神给亚当和夏娃应许之女人的后裔194。是犹大支派的狮子195,是大□的根和后裔196。祂是为我们而生的婴孩197。祂是耶和华的义仆198,要因祂的知识称许多人为义。祂是细罗(和平的仲裁者)199。是匠人(犹太人)所弃的石头,却蒙神宝贵,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为要在地上,在神的子民中间,建造祂的居所200。祂对弃绝祂的犹太教徒,是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201。祂在复活里将父的名传与祂的弟兄,在会中赞美父202。祂是神起了誓,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203。大□家的钥匙放在祂的肩头上204;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205。祂被高举上升,且成为至高206。祂升上高天,掳掠仇敌207。祂坐在耶和华的右边,等候神使仇敌作脚凳208。祂是比天使微小的人,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并管理神手所造的209。祂是那像人子的,要驾着天云而来210,祂的脚要站在橄榄山上,与一切圣者同来211。祂要再来,扎祂的人要看见祂,以色列的众支派都要因祂而捶胸哀哭212。祂是那块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打碎了尼布甲尼撒王梦中的大像213。
祂是我们的逾越节214,是我们的牧者215,是神选民的居所216,是公义的日头,其翅膀带着医治217。是拯救被打伤者的好撒玛利亚人218,是葡萄树219,是更美之约的中保220,是我们的公义、圣别221和生命222,是那叫人自由,并变化的那灵223,是那流出活水的灵磐石224,是人的光225。是道路、真理、生命226。是信徒里面荣耀的盼望227。是我们的和睦228。使我们得安息的一位229。基督活在并成形在信徒里面230,住在他们的心里231,也显大在他们的身体上232。祂加力量给信徒,叫他们凡事都能作233。祂是在瓦器里的宝贝234,是各人的头235,是我们魂的牧人监督236。是教会的头,身体的救主237。是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内238。在启示录中,祂手中握着七星239,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240,祂是那永远活着的一位241,是那圣洁的,真实的242,是那为阿们的243。
圣经里面讲到基督的工作就更多了。在基督成为肉身的时候,祂把神带到人里面,使神与人成为一244。祂取了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式245,祂表明那看不见的神246。祂被主的灵所膏,来传福音247,周游四方行善事,医好被魔鬼压制和生病的人248,洁净患大麻疯的人249,叫死人复活250,从人身上赶出鬼来251。祂变水为酒252,用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餧饱了五千人,还有十二篮的剩余253。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而是要服事人254。祂来,是要寻找拯救失丧的罪人255。祂来,像大光,照在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照在那坐在死荫之地的人256。祂呼召门徒来跟从祂,使他们得人如得鱼257。祂把祂的羊,从羊圈里领出来,使他们得草吃258。祂来,为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259。祂自己传神国的福音,也差遣祂的门徒传同样的福音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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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教导甚么是赦罪261,祂警告贪婪的人262,祂启示神对人的爱263。祂教导人不要自傲,反要降卑264。祂指示人如何跟从祂,爱祂胜过一切265。祂告诉人,安息日已经过去,祂是安息日的主266,祂自己才能给人真安息267。祂颁布天国的宪法268,祂揭示国度的奥秘269,祂也题醒信徒要儆醒,因为有国度的奖赏和惩罚270。祂要建立祂的教会,叫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她271。祂告诉门徒,要去为他们在父的家豫备住处,好叫祂与信祂的人同在,门徒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272。祂将牛羊赶出圣殿,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钱币,推翻他们的桌子,警告他们,不要将父的家当作买卖的场所273。祂说父神作工直到如今,所以祂也同样作工274。祂不说自己的教训,乃是说那差祂来者的教训275,祂实行差祂来者的旨意,叫人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父276。祂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277。祂告诉门徒关于祂的来临,和世代终结的兆头278。祂设立饼和酒的筵席,要祂的门徒因此记念祂279。祂是好牧人,为羊舍命280。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命,作多人的赎价281;为罪,献上自己作祭物282;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283。祂为我们成了咒诅,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284。祂为万物尝了死味,并忍受羞辱285。祂在罪身的形状(罪之肉身的样式)里,让神在肉身中定了罪案286。祂赶出这世界的王,并审判他的世界287。祂把死废掉288。祂废掉了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289。祂在肉身里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活了(在灵里,却活着),曾去向那些在监狱里的灵传扬290。
祂从死人中复活,作初熟的果子,献给神291。祂重生了我们,作为祂的许多弟兄292,使祂从神的独生子,成为神的长子293。祂重建神的殿294。祂成了赐生命的灵295,吹入门徒里面,使他们承受圣灵296。祂与门徒同在,教导他们关于神国的事297。祂嘱咐门徒传扬福音,将人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使万民作祂的门徒298。
祂升天,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就是信徒,在得救之前,都是被撒但所掳的),并将他们当作恩赐,赐给人299。祂是我们的中保(辩护者),也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代求300。祂是地上君王的元首,调动万有,好成就祂的经纶301。祂是惟一有资格的,配开启神经纶的书卷302。祂要再来,提取爱祂并跟从祂的得胜者,帅领他们,与敌基督在哈米吉顿争战,击败敌基督和假先知,建立千年国度303。祂在审判台前审判所有的信徒,迎娶得胜的,惩罚失败的304。在耶路撒冷建立人子荣耀的宝座,审判活的不信的人305;在千年国度之后的白色大宝座,审判死了不信的人306。
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中,基督是那从宝座上流出的生命水,是在河两旁的生命树果子,餧养信徒307。祂是圣城的灯,神是祂的光,照耀列国308,以生命树的叶子医治作神百姓的万民309。
所以,这位丰富且包罗万有的基督,与信经中所定义的‘子’来作一比较,信经岂不是太短缺了呢?信经所题的,多为辨明异端所主张之论点,大都围绕基督的神人二性,而忽略圣经中对基督各面详尽忠实的记载。因为篇幅所限,圣经中启示圣灵、教会、救恩、国度等项,读者可请参考李常受所著的《新约总论》一书。如果真理的准则是一把测量的尺,能彀作为这把尺的,自然只有神的话-整本新旧约圣经了。任何异端,只要跟这把尺一比,就能显明它的错误。那么我们如果把信经所题的,与圣经一比,就显出信经的不足与短缺了。圣经如果是一把一公尺长的尺,那么信经所题到的,恐怕连一公分都不到。信经太短了,信经决不能取代圣经。至于封马利亚为神之母一事,更是证明信经偏离了圣经的教训。
第二世纪的马吉安将圣经中不合他想法的,全部除去,结果是一本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东西。对神的启示也就当然是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了。虽然信经的制定与马吉安之存心,截然不同,但是因着我们上面的比较之后,如果有人以为信经是可以取代圣经的话,那么他所有的,是否也是残缺不全,支离破碎的呢?我们在神面前的存心究为如何?虽然我们不会拿起剪刀将一本圣经,剪得破烂不堪,但是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是否相信并接受整本圣经,还是只愿相信那些合乎我们观念的说法而已呢?信经对许多信徒来说,已是根深蒂固,可以倒背如流;但是信经之于圣经,其残缺不全,岂不就如马吉安的‘圣经’?若是我们故步自封,而不愿回到圣经,接受神的话所给我们的完全启示,我们岂非马吉安再世?
祂是主的灵,在信徒心里。祂是在神右边的人子,得着荣耀尊贵为冠冕,祂是地上君王的元首,是万有的主。祂被神高举,得着超乎万名之上的名。祂是那与父同在,当我们犯罪时,为我们作中保的义者耶稣基督。祂是尊荣的大祭司。祂是神所摆设的挽回祭,祂是天上真帐幕的执事。祂是得胜者所得的晨星。祂是那要迎娶新妇(所有重生之人的集大成)的新郎。是外邦人和信徒的审判者。祂在要来的千年国度里,与忠心作见证者一同作王。祂是新耶路撒冷的殿和灯。
信经之产生,好比对抗病毒侵入的医药,圣经则好比日常正当的饮食(我们用主耶稣在马太四章四节所说的话),再好的医药绝对不能代替日常的正当饮食。即使有人认为这些信经代表正统信仰,要初信者熟背,但更需要清楚指明,初信者要从基督道理的开端,往前长进,竭力到达完全的地步。而能使信徒生命长大完全的惟一道路,就是回到圣经,好好认识神的话。信经再好,再能代表正统信仰,也不过像人造的维他命,虽对身体健康有功效,但是不能光靠吃维他命,而不吃正食罢。圣经究竟是神的话,不但完全启示神、基督、圣灵、教会、救恩,还是神口中所出的话,是供信徒吃喝的灵粮与灵奶。
我们看了圣经里所启示的,是这么的丰富,包罗万有,不但说出神的自己,更是让我们认识我们所信的神是怎样一位神,祂的这么多丰富,就是为了让我们来认识,来享受。神的永生不是别的,就是让我们能彀来认识祂和基督。信经所包含的是太有限,太狭窄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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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神的话不只向我们启示祂的自己,好叫我们能认识祂,而且是充分地、完满地来认识祂。祂的话语更是像光一样,开启我们被黑暗所蒙蔽的心眼,使我们通达,认识祂的自己,和祂在宇宙间的作为。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节说:“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二十五篇四至五节说:“耶和华阿,求你将你的道指示我,将你的路教训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因为你是救我的神;我终日等候你。”我们信徒之所以信主,是因为听见了神的话语(罗十17)。我们信了主之后,就当像才生的婴孩,爱慕那纯净的话奶,叫我们因此渐长,以致长大成熟,满有神儿子的形像,作祂的彰显。我们既从神的话和祂的灵得了重生,也就应当继续依赖话和灵,来供应维持这个宝贵的神圣新生命。
神的话语更是光照我们,是我们脚前的灯,是我们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主耶稣自己就是神的话,是那太初就有的道,约翰福音一章四节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跟从主耶稣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这光本身是荣耀灿烂的,问题的发生是在我们身上,我们是面向着这光,来接受这光的照耀呢?还是背对着光,只看见我们自己的影子?根据自己的观念生活行事呢?或者我们戴上有色的眼镜,只愿意接受某一种的光?或是用手蒙着脸,只接受那少许透过指缝间的光呢?我们知道,生命的成长与接受光照和养分的供应极其有关。所接受的光照和养分越多,生命也就越能正常的生长。同样的,我们所接受的神圣生命,更需要有从神的话语-圣经来的全部之光和养分,也需要圣灵来光照启示我们。信经的短缺和偏差,我们已看得非常清楚。求主题醒我们,珍惜我们手上的圣经,叫我们能一天过一天,更多的认识神和祂的作为。
我们今日所处的境界,一方面,比初期教会要有福得多,全本圣经不但装钉成册,而且幔子也被揭开,启示之光照耀如日中天。我们要谢谢并肯定那些走在我们前面的圣徒,我们自他们手中所接下的,是何等宝贵。但另一方面,我们所面对的异端,为数更多,攻击更猛;我们实在不能故步自封,以粗浅认识神和祂的救恩为满,以为有了信经,及已往大公会议的决定就彀了。只要把它们和圣经摆在一起比较,信经之短缺不足,立刻就非常清楚了。所以信经不能作为真理的准则。可以作为真理准则的,只能也只有是整本圣经。当我们充分认识了祂,和祂丰富的大救恩,我们会像使徒保罗一样,情不自禁地高声赞美:“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3~36)。(王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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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汤清, 历代基督教信条,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89,
页6
注2.
P. Schaff, The Creeds of Christendom, Baker Books, 1983, pp.
21-22
注3.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Harper Collins, 1978,
p.206
注4.
同注1,页13
注6.
W. Rusch, The Trinitarian Controversy, Eusebius of Caesarea's
letter to His Church concerning the Synod at Nicaea, Fortress
Press,1980, p.58
注9.
提前一章四节,或繙成‘计画’,原文oikonomia,意家庭律法,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引申为行政的安排,计画,经纶。
注10.
光有浸礼而无相信、悔改、是不能洗净人的罪恶的,
彼前三章二十一节清楚地说,
浸礼本身只是相信神之后的一个见证,
使人在神面前, 诉求一个无亏的良心。
注11.
同注6,The Canons of Nicaea, A. D. 325, pp. 51-56
注12.
同注11, Nestorius's First Sermon Against the Theotokos, The
Controversies Leading Up to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 pp.123-131
注13.
同注11, Cyril of Alexandria's Second Letter to Newtorius,
pp.155-159
注14.
B. Shelley,‘Fine Tuning the Incarnation’, Christian History,
Issue 5, P. 24
注15.
Norris Jr.,‘The council of Chalcedon's "Definition of the
Faith"’, The Christological Controversy, Fortress Press,
1980, pp.155-159
注16.
同注3, p.318
注17.
Williston Salker, A History of Christian Church, p.133,
走天路的教会, 页65-67
注18.
参照李常受, 新约总论,
神、基督、那灵、信徒、教会、国度,
新耶路撒冷, 台湾福音书房
注19.
赛四五5,林前八4,诗八六10
注20.
太二八19,三16~17,十二28,林后十三14
注21.
徒七2
注22.
弗三14~15
注23.
罗十一36
注24.
来十二9
注25.
林前十一3
注26.
提前一1,四10,二3
注27.
罗八15
注28.
西一15
注29.
太十六16
注30.
提前六16
注31.
启一8,四8,十九6,15,林后六18
注32.
提前六15
注33.
提前一17
注34.
罗十六26
注35.
启一18
注36.
启一8,二一6
注37.
来十二23
注38.
太一20,22,徒三19~20,启一8
注39.
来十一10
注40.
约壹四8,16
注41.
约壹一5
注42.
约四24
注43.
弗四18
注44.
约三16,约壹四9
注45.
启二二5
注46.
彼前一15~16
注47.
弗三16
注48.
罗一17
注49.
罗十一33
注50.
林前一9
注51.
罗三7
注52.
林后一12
注53.
路十八18~19
注54.
罗九16
注55.
林后一3
注56.
弗二7
注57.
罗十六20
注58.
罗十五13
注59.
罗十五13
注60.
罗十五5
注61.
罗二4
注62.
林后十一2
注63.
罗十一22
注64.
徒十34,罗二11,弗六9
注65.
雅一17
注66.
徒七2,七55,彼后一3,彼前五10,提后二10,罗三23,九23,启二一11
注67.
启四9,五13
注68.
犹25
注69.
犹25,路十二5
注70.
林前一24,弗一19
注71.
提前六16
注72.
来二10
注73.
罗八29,‘Conformed to’乃‘模成’,而非效法
注74.
林后三18
注75.
西二9,约一14,一18
注76.
提前三15~16
注77.
启二一2~3
注78.
弗一9~11,三9~11,提前一4。括弧内为原文之正意。
注79.
弗一4~5,彼前一2
注80.
徒二23,彼前一20,启十三8
注81.
徒十七26
注82.
创三17~19
注83.
创四11~15
注84.
彼后二5,来十一7,创六7,六13,七17~24
注85.
徒七2~3
注86.
加三8~9,三16,创十二3
注87.
彼后二6
注88.
徒七38,罗九11~13,林前十6
注89.
徒一17,来九18~20,出二四6~8
注90.
徒二30~31,约一41
注91.
路三3~4,约一23
注92.
罗八3,加四4~5
注93.
约八16,29,十六32,十四10~11
注94.
路四18~19,徒十38
注95.
徒二22
注96.
太二七45~46
注97.
罗八3
注98.
太二七51,来十19~20
注99.
西二14
注100.
西二15
注101.
徒二24,二32,三15
注102.
约十四26
注103.
弗一20~22
注104.
徒二36
注105.
徒五31
注106.
来五5~6
注107.
徒十42
注108.
徒二17~18
注109.
加四6
注110.
罗八11,林前三6~7
注111.
林前十二6
注112.
彼前五7,腓四7,林前十13
注113.
彼前五10
注114.
来十二5~11
注115.
太六6,路十八7~8,约十六23,雅五14~16
注116.
罗十六20
注117.
林前十五25
注118.
启二二1~2
注119.
罗九5
注120.
西二9,原文为‘丰满’
注121.
来一3
注122.
腓二6
注123.
西二2
注124.
约二十31,太十六16
注125.
约一18
注126.
徒十三33,罗一4,八29
注127.
约一1
注128.
约一18
注129.
约十30
注130.
约十四10~11,十七21
注131.
太十一27上,约十六15上
注132.
太十一27下
注133.
约壹一1
注134.
林前十五45
注135.
约一33
注136.
徒三15,约一4
注137.
约四1,六23,二十28
注138.
林前二8
注139.
启七2,八3,十1,十八1
注140.
约一41,太十六16,但九26
注141.
西一18
注142.
弗一22,一10
注143.
弗一23,四10
注144.
启二8,一17,二二13
注145.
启二二13下
注146.
启二二13上
注147.
西一12
注148.
路二32,二25
注149.
来一10
注150.
约一3,来十一3
注151.
西一15. 因亚流派之误解此经节,后代因噎废食,而不敢照原文直译,恐重蹈覆辙。然不实繙译,亦使人对圣经原文不了解。请参注考本刊‘异端?忠于圣经?’一文
注152.
启三14
注153.
西一16
注154.
来一3
注155.
西一17
注156.
来一2
注157.
提前三16,约一14
注158.
路一35
注159.
路一31,太一21
注160.
太一23
注161.
神子(路一35,约五25,九35,37,十36),人子(约一51,三14,五27)
注162.
林前十五47
注163.
林前十五45
注164.
约一29
注165.
弗二14~15
注166.
路二11
注167.
路二30,三6,十九9
注168.
西三4,罗五10
注169.
林前一24,30
注170.
来十二2
注171.
来六20
注172.
来二10
注173.
约十二24
注174.
林前十五20,23
注175.
西一18
注176.
罗一4
注177.
罗八29
注178.
林后三18
注179.
罗八10,林后十三5,西一27
注180.
徒七56
注181.
来二9
注182.
启一5
注183.
徒十36
注184.
腓二9
注185.
约壹二1下
注186.
来四14
注187.
罗三25,来二17,约壹二2,四10。原文为出二五17约柜上遮罪的盖。约柜是神与人相会之处,其中放着十诫,藉其圣别和公义的要求,暴露并定罪前来接触神之人的罪。但藉着约柜的盖,连同洒于其上的血,罪人的光景就得以遮盖,而平息了人与神之间的难处。参新约圣经恢复本,罗三25注。
注188.
来八2
注189.
启二二16
注190.
约三28~29
注191.
太二五31~46,徒十42,十七31,提后四1,彼前四5,启二十11~15
注192.
启二十4~6
注193.
启二一22~23
注194.
创三15,加四4
注195.
创四九9,启五5
注196.
启五5,撒下七12~13,罗一4
注197.
赛九6,路二11~12
注198.
赛五三11下,徒十三39,罗四25
注199.
创四九10,弗二14~16
注200.
诗一一八22~23,赛二八16,太二一42,徒四11,彼前二4,7
注201.
赛八14~15,太二一44上,罗九32~33上,彼前二8
注202.
诗二二22,来二12
注203.
诗一一○4,来五6
注204.
赛二二22
注205.
启三7
注206.
赛五二13,弗一20~21
注207.
诗六八18,弗四8
注208.
诗一一○1,太二二44,徒二33~35,来一13
注209.
诗八4~6,来二6~9
注210.
但七13,太二四30,二六64,启十四14
注211.
亚十四4~5下,帖前四14,三13
注212.
亚十二10~14,启一7
注213.
但二34~35,44~45,太二一44
注214.
出十二3~11,林前五7
注215.
诗二三1,约十11,来十三20,彼前二25
注216.
诗九十1,约十五4,约壹二24
注217.
玛四2,路一78
注218.
路十25~37
注219.
约十五1
注220.
来八6
注221.
林前一30
注222.
约一4,十10,十一25,十四6,西三4,约壹五12
注223.
林后三17~18
注224.
林前十4
注225.
约一4
注226.
约十四6
注227.
西一27
注228.
弗二14
注229.
太十一28
注230.
加二20,约六57,十四19,加四19
注231.
弗三17
注232.
腓一20
注233.
腓四13
注234.
林后四7
注235.
林前十一3
注236.
彼前二25
注237.
弗五23
注238.
西三11
注239.
启一16
注240.
启一18
注241.
启一18
注242.
启三7
注243.
启三14
注244.
提前三16
注245.
腓二7
注246.
约一18
注247.
路四18
注248.
徒十38,太十五30,八14~15
注249.
太八2~3,路十七11~14
注250.
路七12~13,约十一43~44
注251.
太八16,可一23~28,路四31~37
注252.
约二1~11
注253.
约六9~14
注254.
太二十28上
注255.
路十九10
注256.
太四16
注257.
太18~22
注258.
约十2~5,7~9
注259.
约十10下
注260.
基督自己传(太四17,可一15上),也差门徒传(路四43,路九1~2,十1~9)
注261.
路七41~48
注262.
路十二15~21
注263.
路十五3~32
注264.
路十八9~14
注265.
路十八18~30
注266.
太十二3~8
注267.
太十一28
注268.
太五1~七29,原文为诸天之国
注269.
太十三1~52
注270.
太二十1~16
注271.
太十六18
注272.
约十四1~十六22
注273.
约二14~16,太二一12~13
注274.
约五17
注275.
约七16
注276.
约四34,十四8-10
注277.
约壹三8
注278.
太二四3~二五46
注279.
太二六26~28,可十四22~25,路二二19~20,林前十一23~26
注280.
约十10~11
注281.
太二十28
注282.
来十12,九26
注283.
约一29
注284.
加三13
注285.
来二9,十二2
注286.
罗八3
注287.
约十二31
注288.
提后一10
注289.
弗二14~15
注290.
彼前三18~20
注291.
徒十41,罗十四9,约二十17,林前十五20,23
注292.
彼前一3
注293.
约一18,罗一4,八29
注294.
约二19~22
注295.
林前十五45
注296.
约二十22
注297.
徒一3
注298.
太二八19
注299.
弗四8
注300.
约壹二1,来五10,七24~26
注301.
启一5,徒十七26~27,约十七2
注302.
启五3~9上
注303.
再来(启二25,三11,二二7,12,20), 得胜者(太二四39~44,路十七34~35,二一34~36,启三10),击败敌基督(十九21),建立千年国(二十4~6)
注304.
启十九7~9,太二五8~13,审判信徒(林后五10,罗十四10)
注305.
徒十七31,太二五31~46
注306.
启二十11~15
注307.
启二二1~2上
注308.
启二一23~24,二二5
注309.
启二二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