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凭着简单的信心接受圣经所启示的真理的正统信徒来说,“耶稣基督是神”是显而易见之事。但是在教会两千年的历史当中,对于“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在不同的时代,总有一些人冒出与众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造成对“耶稣基督是神”认识的混乱。在初期教会时代,当教父们在摸索基督的身位与工作之真理时,因着这些异端论点的出现,使真理有机会得以辩明澄清。尼西亚大会与迦克墩大会所决定的,为基督的身位与工作勾画出一个轮廓,也使后世对于基督论教义之发展立了根基。原则上,正统信仰承认耶稣基督是神,是那独一的真神;同时祂也是人,是一完全而无罪的人;祂兼有神性与人性。但是直到今日,总有一些借尸还魂的异端,仍在骚扰无知的信徒。加上在启蒙运动之后,许多旁门左道的论点,更是肆无忌惮,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今日于神学院中,所教导、研读的材料也多少与他们的论点有关。这些论点之猖狂,就连一些知名的圣经学者亦受其影响,对圣经是真理的绝对权威,似乎开始动摇;而于谈吐讲论之间,也显得碍手碍脚。
本文乃就“耶稣基督是神”这个真理,略述自初世纪以来的发展,以及圣经里所给的明确启示;同时也略举历史上及现今所见之异端,指出这些异端如何歪曲真理,好叫信徒有所提防。文中特别介绍在第四世纪与亚流异端抗争的亚他那修,他如何证明“耶稣基督是神”的论点,并列举今日一般信徒因受传统信仰的影响,对“耶稣基督是神”的认识,有所欠缺不足之处;并引用圣经中的启示,加以补全,好叫我们对“耶稣基督是神”这个真理,有全般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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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世纪时,一般人对“神”与“神子”之定义
本世纪擅长研究基督论的著名英国神学家James
Dunn于其《基督论之形成》(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一书中指出,于主耶稣在世之前后时期,一般人对“神”与“神子”的定义可分成以下几大类1:
第一,在希腊神话中,如宙斯(Zeus)和阿波罗(Apollos)等,皆被称为“神”;另外一些英雄如
Dionysus 和 Heracles 则被称为 “神子”。知名哲学家如柏拉图(Plato)和
Pythagoras 亦被称为“神子”。
保罗于雅典,对希腊人传福音时,尝试着解释他们所拜的偶像,都不是真神,只有那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一位才是真神。
第二,东方的君王,特别是埃及人,在主前第四世纪时,就开始采用“神子”的称呼。
第三,罗马帝国,与耶稣同一时代的该撒亚古斯督(Caesar
Augustus)就被称为“神子”。于主耶稣之时,罗马帝国将希腊文中尊称神为“主”
的称呼,用来称呼罗马的该撒皇帝,将他们视为神。
第四,在信奉单一神的犹太教里,“神”是指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而神子(Son
of God) 一辞,在旧约圣经中乃为广泛的指 “属于神的”。“神子”不但指以色列人
(出四22),也指大 王和他的继承人,来作以色列民之王者(撒下七14,诗八九27)。另外“神子”亦指天使(伯一6,二1,三八7,诗二九1,八九6)2。在两约之间的一些犹太人的文件(即伪经),亦将正直虔诚之人称为“神子”(智慧书二13,16,18,五5)。
因着当时有这么一些对“神”与“神子”的不同定义与认识,所以,James
Dunn 就说,当四福音书称耶稣为“神子”时,在当时的时代背景里,不论是对外邦人,或是对犹太人来说,这并不能作为“耶稣基督就是神”的明证3。那么,如何才能证明“耶稣基督就是神”?在此我们定义“耶稣基督是神”的“神”,与以上这些所谓的“神”有所不同。我们在此所讨论的“神”乃是那独一的创造万物者,从已过的永远到将来的永远都存在的一位(按:“耶和华”之义,乃是“自有永有”者),祂是“首先和末后”(启一17),是“初和终”(二二13),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是不变的,不死的(提前六16),不朽坏的(一17)。祂有权柄管理宇宙万有、斥责风浪、驱逐污鬼;而且是惟一有权柄赦罪的一位。这样一位神,与古代君王、天使、正直虔诚之人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上,更与那凭臆测出来的希腊神话中的神截然不同。
我们首先从真理的准则—圣经的记载,来看关于“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并且我们会特别指出这些经节的上下文,清楚的含有属神的特征,好与世俗里将一些伟人所封之“神”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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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所题之真理
明言“耶稣基督是神”之经节
新约圣经里有以下几处明言,特指耶稣的神性说的:使徒约翰的福音书一章一节直言,“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接着在十四节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使徒约翰指出,耶稣就是这“道(话)成了肉体的神”,将神解释、说明、彰显了出来(约一18)
4。
在主耶稣死而复活的当天,耶稣向门徒显现,但十二门徒之一的多马不在,虽然其他门徒再三告诉他,他们看见主了,多马却是不信。于是八日之后,当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时,叫多马摸祂手上的钉痕,伸手探入祂的肋旁,多马面对这一位复活的耶稣禁不住直呼:“我的主,我的神”(约二十28)!没有一位自称或别人尊称是神的人,能从死亡里复活,那能胜过死亡的,除了神自己之外,再无他人了。
保罗在罗马九章赞美基督是那“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5)。这里清楚的说到基督是神,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腓立比二章六节的“祂(耶稣)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许多学者都同意这是保罗引用当时在信徒中间所流行的一首诗歌;所以初期的信徒都明确相信,这位耶稣就是那倒空自己的神。还有希伯来一章八节引用诗篇四十五篇,亦称呼子为神:“论到子却说,‘神阿,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子就是那永远坐宝座的神。所以根据以上这几处经节,新约圣经的作者的确承认“耶稣是神”。
提多二章十三节之解释
提多二章十三节说,“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历代以来,对于这节圣经的解释可分两种。第一派将“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解释为两个不同的人位:一位是神,而另一位是基督。第二派的解释为:此处所说“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就是同一位,这里所说的只有一个人位;换句话说,耶稣基督既是至大的神,也是我们的救主,因而这句经节明言基督就是神。李常受在其《新约圣经恢复本》的这一节注解指明,他宁肯选择第二种解释,理由是这个选择“符合基督出生时所启示的两个神圣名称:耶稣—耶和华救主,和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我们的主不仅是我们的救主,也是神;并且不仅是神,还是至大的神,祂在性情、荣耀、权柄、能力、作为、爱、恩、以及一切神圣的属性上,都是至大的。提前二章五节启示祂是人,这里启示祂是至大的神。5”李氏还说:“神若不是基督,就无法作我们的救主;神若不是基督,也无法作我们的救赎主。要作我们的救主和救赎主,神必须是基督。这就是为甚么新约启示,神与基督都是救主和救赎主。这不是说,我们有两位救主或两位救赎主。反之,我们只有一位救主和一位救赎主…。这事实指明神与基督乃是一。我们的神若不是基督,就无法救赎我们。祂若不是基督,就没有路来拯救堕落的罪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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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书的记载
第一,祂的成孕:耶稣是由圣灵成孕,具有神圣的素质(太一19~20)。祂是那无限的神,于两千年前成了一个有限的人。这个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却被称为“全能的神”,这赐给我们的子是“永远的父”(赛九6)。祂的名叫“耶稣”,意即“耶和华救主”,人要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因为祂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一位(太一21,23)。
第二,祂的受浸:当耶稣受了浸,从水里上来时,天开了,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有声音从天上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三16~17)。父神在此宣告:“耶稣是祂的爱子”,这位“神子”耶稣鹤立鸡 ,与其他所谓的“神子”截然不同。
第三,祂的职事:耶稣在祂三年半的职事里,行了许多神迹,若是一一都写出来,约翰设想那要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纳不下(约二一25)。但是四福音书记载了一些事,就是要我们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我们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里得神圣永远的生命(二十31)。所以我们根据下面的记载,可以证明耶稣是神:祂在海上行走,止住风浪,船上的人都拜祂7,说,你真是神的儿子(太十四22~33)。祂先赦免瘫子的罪,之后为叫在座的知道祂就是那有赦罪权柄的神,就叫瘫子起来行走(可二1~12)。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得了天父的启示,说,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太十六16)。父神在变化山上向胡言乱语的彼得宣告: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十七5)。在缴纳殿税一事上,祂是神的儿子,不需要缴税(24~27)。祂对那得医治的瞎子说,祂就是神的儿子,那人就拜祂(约九35~38)。
第四,祂称神为祂的父:当耶稣在安息日医好了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犹太人想杀祂,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但是因着耶稣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犹太人就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还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五5~17)。那能称神为父的,就是与神平等,就是真正的“神子”。祂甚至还直言:我与父原是一(十30)。
第五,祂自称“我是”:在几处与犹太人的对话中,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八24)。在他们举起人子之后,必知道“我是”(28)。在还没有亚伯拉罕之先,“我就是”(58)。当犹大领了一队兵来捉拿耶稣时,耶稣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回答说,拿撒勒人耶稣。祂一说“我是”,他们就吓得倒在地上(十八3~8)。“我是”这个字,就是耶和华神的名字,希伯来文耶和华的字义就是“我是”。所以耶稣自称“我是”,就是启示祂是耶和华神,拥有永远的神性。
第六,祂受审时的见证:当祂被捕,被带到长老、经学家和大祭司面前时,他们问祂说,你是神的儿子么?耶稣回答说,你们说的对,我是(路二二70)。大祭司就极其愤怒,撕裂衣服,说,这人说了僭妄的话(太二六65)。
第七,祂钉死时的功效:当耶稣在十字架上吐出了最后一口气,交出祂的灵时,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大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百夫长和那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发生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
二七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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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传与书信中的启示
第一,神格一切的丰满,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祂里面(西二9)。李常受特别指出:神格的丰满就是完全的神格,包括父、子、灵。所以耶稣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父、子、灵都具体的化身在祂里面。8
第二,因着从死人的复活,以大能标出耶稣基督为神的儿子(罗一3~4)。“藉着在复活里的标出,那在成为肉体以前已经是神儿子的基督,以新的方式成了神的儿子。在成为肉体以前,祂只是具有神性之神的儿子。但如今,藉着复活,祂已标出为具有神性与人性之神的儿子。”9
第三,在升天里,耶稣基督被立为主、为基督(徒二36)。“基督在升天里,不仅是万人的主,也是万物的主。祂在升天里是神圣行政中的管理者,祂一直在地上的万人和万物身上,执行神行政的活动。祂一直在管理,目的在于使地上一切的情形适合于完成神圣的经纶。”10
第四,基督作为在祂神性里的神子,乃是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质的印像(来一3)。“神荣耀的光辉,如同日光的照耀;神本质的印像,如同图章的印记。子是父荣耀的照耀和光辉,也是父神的所是(神的本质)的彰显。”11
“耶稣基督是神”的一些其他证据
主
旧约圣经是以希伯来文写成,凡题到“耶和华”名字时,即希伯来文里的hvhy,以色列人都忌讳不读“耶和华”,而读成
NOdx (adonai) ,此字意即“主”。当旧约希伯来文圣经被七十译士繙成希腊文译本时,则使用了希腊文中的
κυριο (kyrios),也就是“主”一辞,所以,不论是
NOdx,或是 κυριο ,都是特别用来尊称神的。与使徒保罗同一时期著名的犹太历史学家
Josephus
就记载过,当罗马帝国强制实行尊称罗马的该撒皇帝为
κυριο
时,犹太人在当时因不愿如此行,而受到罗马帝国相当大的逼迫。
原先保罗在往大马色路上遇到大光时,他问说,主阿,你是谁?行传记载:“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5)。
在这事之后,保罗就确信耶稣是主,是神的儿子,是基督。并在其书信里,一再称呼耶稣基督是“主”(罗十9~13,一3,林前一2,十二3),而信徒亦习惯称呼耶稣为“主”或“主耶稣”(太八21,二五11,徒一21,七59)。这证明那在旧约里的主耶和华,现在就是主耶稣了;而且“耶稣”一名之义,即“耶和华救主”。称耶稣为“主”,就是承认祂是耶和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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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其他圣经学者举证圣经
除此之外,二十世纪两位知名圣经学者亦指出,“耶稣是神”还可从两方面来证明。首先,由耶稣在客西马尼祷告时,称父神为“阿爸”的事上可证(可十四36)。在这里,耶稣很明确的称耶和华神为父。J.
Jeremias说,称父神为“阿爸”,是一父子之间很亲密的称呼,耶稣对父如此匿称,这是祂与父神之间一个特殊的关系,与常人不同。这种父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在初世纪时是很特殊的,即使是非常虔诚的犹太人也没有称呼神为“阿爸”。而保罗在罗马八章十五节和加拉太四章四节说,当信徒得了“儿子的灵”之后,也能亲密的称父神为
“阿爸”。因着信入主耶稣,信徒就有权柄成为神的儿女,叫父与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能成为信徒所共享。
其次,根据保罗在罗马一章三至四节,“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和行传十三章三十三节保罗引用诗篇第二篇七节,“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James
Dunn
认为耶稣自死人中的复活,乃是决定祂的神性最关键的点12。但是如果只说耶稣在复活时才有神性,就容易陷入嗣子论的异端。而
James Dunn 在讨论“神子”一辞时,特别说到虽然“神子”一辞有一些在当时的用法,但是耶稣并非因加上了“神子”的头衔,才成为一个不同的人物;反而是因祂本人的特殊,才使“神子”这个通用的头衔,因着用在祂身上,而有了独特的意义,显出祂和神之间有一独特的关系。13
所以根据耶稣亲密的称父神为
“阿爸”,并耶稣自死人中的复活,也能证明“耶稣是神”。但在这些当代知名学者的著作里,因着受到摩登派神学的影响,以致他们不太直接引证在神圣启示的权威—圣经的话里的记载,反而在一些枝节上作文章。在他们的文章里,不太容易见到如前面所引之圣经里的明言。一方面,可能是他们要刻意的找出一些新鲜的题材来讨论;另一面,他们也可能是特意避开摩登派所攻击之论点。但是对于研读神学者,却反而不容易得到使灵性与信仰有助益的作品,这是今日研读神学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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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否认基督是神之异端
伊便尼主义
在第二世纪的犹太人当中,出现了伊便尼主义(Ebionism),否定基督的神性。基本上这个主张,是将耶稣视为神在以色列人中所兴起的一位如摩西一般的先知而已(参申十八15)。他们认为耶稣不过是一个由约瑟和马利亚所生的常人,因着祂仅守律法,当祂被约翰施浸时,被膏为弥赛亚。伊便尼主义高举雅各书,但不接受保罗所说的因信而有的救恩。此一主张在主后七十年左右相当盛行,到了第四世纪时就衰微了。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却又死灰复燃,化身于一些新派神学论点之中。14
亚流异端
第四世纪初期,在北非亚历山太城教会里作执事的亚流(Arius),承袭了柏拉图哲学里神是绝对高超与独一的观念,认为神是远超万物之上,永不可及的那一位,所以他强调:“神是惟一自有的、永恒的、无始的、真实的、不朽的、智慧的、善良的、惟一的主宰、惟一的审判万有者”15。这是神所拥有的特性,不可与其他之物所共有。亚流没法接受子也是神的真理,他虽然认为神是万有之创造者,是那独一的源头,但神却不是从起初就是“父”。他以为神成为“子的父”,有一特别讲究:“神不一直就是父,曾有一时,神是只有祂自己单独存在,在那时,祂还不能算是父,乃是在这之后的某一特定时间,祂才成为父。所以子也不是一直存在的。…曾有一时,祂(子)是不存在的。在子尚未被造出之前,祂是不存在的。祂的存在有一个特定的开始。16”
亚流和他的支持者,列举了一长串洋洋大观的经节,来证明他们的论点,主要的就是说子不是永恒的,乃是一与父有别的受造物,所以祂不能与父完全的交通,不能得知神一切的计画(如:世代的末了会在甚么时候来)。他们强调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是一完美的受造物,与其他万物不同。于此,亚流沿袭了俄立根(Origen)理论中的阶层看法,将子置于神所造的万物之上,但还是一个与那独一真神有别的受造物。
此一异端将耶稣基督从神的地位拉到受造的地位,就掀起轩然大波,带进长达六、七十年的纠纷。其所引起的冲突,和一连串的纠纷,不但导致教会严重的分裂,还影响了罗马帝国的治安,逼得康士坦丁大帝亲自出马,在尼西亚召开第一次的大公会议。
尼西亚大会虽然断定子与父拥有同一神性,但是并非所有教会人士都认同这样的断定。加上不同在位之君王支持不同的论点,益加纷乱。直到亚他那修与加帕多家三教父的多年努力之后,耶稣基督与父有同一神性之真理,才被接受。而争议之点便转移到祂的神性与人性,如何能在同一人耶稣里共存。这些论点在《肯定与否定》前面数期及本期他文里已有题及,于此不再赘述。
中世纪时,对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除了苏西尼派(见本刊《综览基督论异端》一文)之外,大致无何新的异端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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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耶稣与耶稣研究会
于十七世纪一连串科学上显著的发现之后,带进了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某些人便运用理性来审判一切事物的真伪,并强调需用科学方式来重新察看信仰的事。于是从十八世纪末期,来马鲁斯(Hermann
Reimarus,1694~1768)开始了对“历史耶稣”(Historical
Jesus)之研究。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这号称第一波之研究中,欧洲学者均以排除传统信仰为前题,认为新约圣经里所描绘的耶稣,乃其门徒与初期教会于其死后所臆测添加出来的。他们希望能以所谓的科学辩证,重新在迷信之外,以理性塑造出那位曾经活在历史里的耶稣真正的生平。这第一波研究的高峰出现在一八三五年,当
D. F. Strauss出版《耶稣的生平》一书时,他以黑格尔的哲学观,否认圣经中所记载之耶稣的历史性、神性,和一切包括道成肉身、复活的神迹。他这个论点就展开了日后“自由神学”运动的狂澜。
对“历史耶稣”研究的第二波,为期不长,只有数十年。因为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所出版的两本书,此第二波被称为“No
Quest”。在布特曼的《The History of the Synoptic
Tradition》 (1921)和《Jesus and the Word》(1926)书中,他承认今天不可能藉学术研究来认识历史的耶稣。布氏与其学生乃着重研究初期教会使徒们信仰的核心(Kerygma),而宣称若要得知此一核心,就必须除去圣经里的神话(demythologization)。
在一九五 中期,此运动在
Ernst Dasemann, G. Bornkamm, 和 James Robinson的影响下,展开了第三波的研究,称为“New
Quest”。另有一批人在Martin Hengel, E. P. Sanders, 和
Ben Witherington等之带领下,开始他们的“Third
Quest”。此一波专门注意耶稣的犹太人特色。“Third
Quest”视耶稣为一先知,传扬神国将临,着重祂对未来的豫知能力,并耶稣之死的重要性,他们想找出究竟为甚么耶稣被钉死。此一运动含括了天主教与更正教人士,不论是自由派或福音派都有人参与。
到了一九八五年,
Robert Funk 设立了“耶稣研究会”(Jesus Seminar),其宗旨就是要重新发现历史上之耶稣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们完全不承认耶稣所行的一切神迹,因为他们觉得,神迹是无法以科学条件复制出的,而且神迹也不合科学的定律。他们质疑耶稣所说的话,想除掉那些他们所认为是门徒事后所杜撰之材料,而重新写出他们自己的“福音书”,并将他们过滤后之耶稣说的话,印成红字。(注:目前有些圣经版本将耶稣所说的话印成红字)。耶稣研究会有庞大的财务支持,打着学术性研究的旗帜,在欧美的大众媒体上经常散播其研究。一些稍有水准的学者质疑他们的研究方法,觉得并不符合科学的定义17。这些打着科学旗帜的新派人物,除了制造出一些噪音之外,对于吸引一些不信者,并无太大的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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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其他否定耶稣的神性之异端
当代福音派神学家
Donald Bloesch 于他《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一书中指出,目前一些否定耶稣神性的神学家,如:德国的当代知名神学家Pannenberg
抛弃了基督两性的教训,只承认耶稣是一个真正的人,祂的生活完全是为了祂所期望的未来而活。J.
A. T. Robinson
只承认耶稣有完全的人性,不认为祂有神性,他认为耶稣只不过是神向人类的一个代表。荷兰神学家
Ellen Flesseman 也采类似的看法,他说,“子耶稣基督不是神,而是一个完全与神是一的人,在祂身上,我碰见了神。”Thomas
O'Meara 认为,耶稣是“人类之顶尖”,是人类进化的顶峰,祂“不是救恩的创始者,而只是它的先知”。对
Ernst Fuchs 而言,耶稣只是“一个人,却胆敢代表神”。在
Schoonenberg
的基督论里,耶稣只是一个让神的同在具体化得彰显的人,祂绝不是一个取了人性的神。Hans
Kung 将耶稣称为“神的辩护与代表”(Advocate and
Deputy),藉着祂的言行,证明神对人的爱18。这些新派的神学家都否定基督的神性,将耶稣视为人而已,所以,他们都可说是“现代版伊便尼主义”。
亚他那修从救恩之目的证明基督是神
在第四世纪,不论是在教会中,或是在罗马帝国的政治中,亚流异端所造成的混乱极大,还影响了多位掌权的帝王与地方首长。亚他那修挺身而出,虽经支持亚流学说的统治者多次放逐,然其历时数十载不屈不挠之奋战,维护了正统信仰,实为古今中外基督徒所景仰。亚他那修采用不同的角度阐明基督神圣的身位。在他的作品里,有两个论点一再受到后世神学人士津津乐道:其一为,从救恩之目的将人作成神,以证明耶稣基督必须是神;另一论点为,从初世纪开始,信徒就敬拜耶稣基督,而惟一能接受人敬拜的就是神。前者是基于圣经所启示的救恩,后者是根据信徒的实行。因着亚他那修对救恩之认识,阐明了基督与父神同享一个神圣的性情,终至尼西亚大会申告:基督与父“同质”(homoousios,
或consubstantiality)。
亚氏著作中,最有效、也最一致的论点,就是将基督与父神“同质”之论点建立于人的救恩。亚氏曾说过一句名言:“祂(基督)成为人,为要叫我们能成为神(deified)”19。“人要成为神”在初期教会乃是众所公认之真理,否则,亚他那修之论点必然站不住脚,必定遭其他 道之士围剿,甚至被亚流派反驳。然而,我们未曾看见反对亚他那修“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可见“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在当时广泛为基督徒所接受。而且根据东正教及当前神学家,此论点是当时正统信徒所公认的看法20。可惜的是,经过了十多世纪以后,因着东西方教会的分裂和教义的演变,这项众所公认的真理,在西方基督教主流中,已少有人题及;甚至多数人,听了还觉刺耳。然而,此一“人要成为神”之论点,却在希腊东正教中代代相传,保留下来。
希腊文对此一“人要成为神”的论点,是以专有名词
θεοσι (theosis)来称呼,意即“将人神化”或“将人作成神”,是指以神性来神化人,使人能同享神性里的不死、不朽坏(参彼后一4,有分于神的性情,直译),能与神有最亲密的联合、交通;但并不成为创造者,也不成为受人敬拜的对象。换言之,亦即不在那独一的神格里。照着亚他那修的说法,因为人的救恩,若非总结于“成为神”,则基督是不是神,就无关紧要;然而因着人的终极救恩就是要“成为神”,那么基督就非得是神,并且还得是神的自己不可;否则,祂就不能以一个受造者的身分,将人作成神。东正教二十世纪神学家
Vladimir Lossky 指出,初期教会都将救恩视为“将人作成神”。二十世纪著名历史学家哈纳克(Adolf
Harnack)在《教义史》(History of Dogma)里题到,“将人作成神”这个观念,不是到了近期才发现的,乃是在近期才受到它当有的重视。在知名的初期教父里,第二世纪的
Theophilus、爱任纽(Irenaeus)、希坡律陀(Hippolytus),第三世纪的俄利根(Origen),都已题及“将人作成神”之观点。在第四世纪倡导或支持此一论点之教父,除了亚他那修之外,尚有与他并肩作战的加帕多家教父巴西流(Basil),与拿先斯的贵格利(Gregory
Nazianzus),传道极有能力的金口屈所多模(John
Chrysostom),以及亚历山太的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等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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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世纪教会对救赎之定义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在初世纪时,信徒相信耶稣基督是人类的“救赎主”(Redeemer),而对救赎(Redemption)一辞之定义为:“被带进神的生命里”,亦即“被神化”之意,救赎是与
deification 同义22。所以,如果人要被神化,就必须与神联合,让神性渗透充满于人性中,最终当人完全被神所充满时,人就被作成神了。而当神与人性联合时,必须要联合到一个地步,使人性能有分于、也同享于神的生命。亚他那修所属之亚历山太学派着重救恩论,故此,他教导说:神与人的联合就是发生在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一事上,道成肉身为神与人的联合劈荆斩棘,开创了一条新路。三一神中的子取了人性,成功了与人的联合,叫祂的人性被神化了,将人作成神。所以,亚他那修能说,“神成为人,为要叫人能成为神。”
亚他那修著作之摘要
因着亚流视基督为一受造物,或一次等的神,祂不但不能完全的启示神,也无法叫我们成为神。亚他那修说:“如果道只凭分享而成为神圣,那么在祂本身并无神性,而祂也不是父的真实形像,那么祂就不能叫我们成为神了。23”所以,基督(道)必须是神的自己,才能给与人真正的救恩,就是能叫人成为神。
在亚流开始教导其异端之前,亚他那修已经发表了他的名著《道成肉身》(Incarnation
of the Word)。在此文第五十四段里,亚氏阐明基督于道成肉身时,即负了叫人成为神的使命。
他说:“祂的道成肉身是叫神圣的事物能向我们彰显,并且藉着死亡,叫那‘不死’(immortality)能临到众人。藉着道成了人,宇宙的神得了彰显。因祂成了人,使我们可以成为神(we
might be made God)。祂藉着肉身来彰显祂自己,使我们对那看不见的父能有概念。祂忍受了人的蛮横无理,好叫我们能承受‘不死’”24
。根据林前十五章五十三至五十四节与提前一章十七节,使徒与教父都认为,只有神自己才是那独一不死的一位。藉着基督的道成肉身,不但将“不死”带给了人,也叫所有信祂的人都能承受“不死”。会死的人可以不死,就是叫人成为神了。
在其《为尼西亚定义之辩护》(Defence
of the Nicene Definition)里,亚氏说: “在时期满足之时,祂成了人;虽然祂是神子,祂也是人子。…若是我们想要知道祂为甚么要成为肉体,为要替众人(或万物,all)献上这身体,好叫我们因有分于祂的灵,而成为神(deified)。为了叫我们能得到这个恩赐,祂自己必须要穿上我们的受造身体。…但是正如我们虽承受了圣灵,却没有失去我们的特有性质,所以主为我们成了人,并且拥有一个身体,祂也没有不是神。祂没有因着身体所处之环境而衰微,反而将其神化了(deified
it),将‘不死’赋与它。”25
在他的《与亚流派对话之一》(Discourse
I)里,亚氏宣告:“祂是荣耀之主,也是至高者,从天降下,是永远受敬拜的一位,祂并不是从祂的降下被升高,而是祂将那需要升高的事物升高了。所以,若祂的降低使他们得以升高,祂并不因此而得到儿子之名或神之名作奖赏,反而祂自己将我们作成父的众子,并且因着祂自己成为人,而将人作成神(deified
men)。”26
亚他那修认为不仅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为着我们的救恩,祂的降低,成为卑微,祂的死与升高也都是为着我们。亚氏在与亚流派辩论时说:“当道取了一个身体时,祂并没有受亏损,…反而祂将祂所取的神化了(deified),并且更甚于此,祂将这‘神化’给了人(He
deified that which He put on, and more than that, “gave”it
graciously to the race of man.)”27。“祂所取的人性被高举,这高举就是它的(人性)被作成神(deified)”。28
针对亚流的主张—基督是被造物,亚氏指出基督是取了受造的身体,但祂的道成肉身就是为了将我们作成神。亚氏说,“我们不能设想道在其本性是一被造物,而是祂穿上了一个被造的身体,神造了它是为了我们,为祂准备了一个受造的身体,就如经上所记,是为了我们,为了在祂里面我们可以被更新,并且被作成神(deified)。”29
“因为人如果与一受造物联合,是不能被作成神的(been
deified),人要被作成神,子就必须是神的自己。…人不能被作成神,除非那成肉身的道在性情上就是从父来的。因着这联合是这么独特,祂要联合那是人性的,与那是神性的,好叫祂的救恩和祂的将人作成神(deification)得以稳固。”30
亚氏解释约翰十七章二十三节,主耶稣向父的祷告:“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被成全成为一。”其中的“成全”,就是要被作成神。他说:“为了他们的成全,就显出你的道(话)已在他们中间寄居,世界看到他们的被成全,并充满了神,就会相信是你差了我来,并且在此寄居。所以为了他们的成全,我,就是你的道,穿了他们的身体,成为人,成就了你的工作,父阿,就是你所赐给我的工作。现在工作已经成就,因为人已从罪恶里救赎了,不再留在死亡里;已被作成神(deified)了”31。
亚他那修说:“有谁对此不惊讶?有谁对此一神圣事物会反对?若是道之神格的工作没有藉身体而发生,人就没有被作成神。并且若是肉体的性质没有归于道,人也就没有完全从其中得到释放。…从亚当到摩西,死作了王,连那些不照亚当过犯样式犯罪的,也在它的权下。因此,人就如从前一样,仍然是必死的,也是会朽坏的,这是他们的天性所使。然而现今道已成为人,也取了那属乎肉体的,这些事物就不再对身体有权势了,因为道已经进入了肉体,这些事物已被祂摧毁了。从此以后,人不再根据他们的天性,仍旧是罪人;也不再死,反而照着道的能力被兴起,他们要永存不死,也不朽坏。…祂的出生给了人一个起头,就是将我们众人的源头转换到祂里面,好叫我们不再从土而出,再归于土;乃是联于那从天而来的道,被祂带到天上。…我们不再只是人了,而是如同道一样,可以有分于永远的生命。我们不再因我们在亚当里的源头而会死;自此之后,我们的源头和所有肉体里的软弱,都被迁移到道里。我们自地兴起,那从罪而来的咒诅被除去了,因为那在我们里面的祂,为我们成了咒诅。…我们都是属于地,也在亚当里死了,因着从水和圣灵,自上头而生,在基督里,我们都活了。肉体也不再属地,而是被作成道,这就是神的道为我们成了肉体之理”32。“就如同主,穿上了身体,成了人,我们人也就被道作成神…承受了永远的生命”33。“道并没有因着成了人,而不再是神;也不因着祂是神,而不再是人;这些都是沉沦的思想。事实上是,因着是神,祂为自己取了肉体,在肉体里,将肉体神化了”34。“道为了要救赎人,来到我们中间,好叫祂能圣别并神化我们;就是为了这个原因,道成了肉体”35。
亚他那修解释为甚么当主在肉体里时,祂似乎不再是那无所不知的神。当门徒问到祂关于世代终结一事时,祂以人子的身分说不知道,祂不愿意以祂的神性说祂知道,这也是为了门徒的缘故,免得当祂说知道,门徒会继续问祂。祂若不讲,会叫他们痛苦;若祂讲了,又会叫他们有了成见,所以祂就干脆不讲。不论主所作的是甚么,都是为了我们的缘故。因为祂是为了我们,才道成肉身。36亚他那修特别用
participation 这个观念来说明基督的神性。participation这个字可被繙译为“有分”或“参与”,就是讲到彼得后书一章四节里的“有分”于神的性情。亚氏说:“虽然所造的万物都有分于神的恩典,子却不是因着这样的有分,而得有父的性质;祂乃是本来就与父同质。祂是父的智慧和道,万有是因着祂而被神化、点活。我们因著有分于祂,我们也就有分于父,因为道就是父的所有(The
Word is the Father's own.)。如果祂自己也和我们一样因着参与被作成神,而祂的自己却不是父的神格和形象,那么祂就不能将人作成神了。因为祂若是仅仅藉着参与而拥有神性,那么祂绝不能将神性分赐给人,因为祂所有的不是祂自己的,而是那赐给祂的,而祂所得的恩典也仅够祂自己用,没法再给人了。”37
再者,亚他那修也用“敬拜”的观念来指明基督的神性。他说:“受造之物不敬拜另一受造物。信徒并不因为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就以为道就是一个受造之物,相反的,他们认出这声音是从神的圣殿所发出的。他们瞻仰在一人身体里的造物者,并且在耶稣的名里,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万膝都要跪拜,万口都要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祂所取的肉体并不减低那道的荣耀,相反的,祂所取的肉体被祂荣化了。子本是神的形状,并不因取了奴仆的形状而叫祂的神格被剥夺了,不是的,祂反而因此而成了所有肉体和万物的拯救者。神从一个女子,差了祂的爱子来的事实并不叫我们羞愧,反而令我们觉得荣耀和恩典的浩瀚。因为祂成了人,就是要在祂里面将我们作成神。祂由一童女怀孕,从一女子而生,就是要将我们这失丧的世代迁入祂里面,叫我们从此之后可以成为一个圣别的族类,可以成为神圣性情的分享者(partakers
of the divine nature)。律法因肉体而 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那些不愿敬拜那成了肉体的道,对祂的成为人,一点都不感恩。那些将道与肉体划分开来的人,不相信从罪得救已经成就,也不相信死亡已被剿灭。…若是肉体与道是不可分割的,这些人若不撇弃他们的错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里来敬拜父,就是不敬拜那在肉体里来的道,他们就要被赶出去,不能算是基督徒,只能算是异教徒了”38。“普世教会所信的,神的道是造物者,万物乃为祂所造;并且我们知道,一面‘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如今祂为了我们的救恩成了人,我们敬拜祂,因祂是我们的主,取了奴仆的形状,祂是那造物者进到一个受造物里,为在祂里面,拯救万物,为要将世人带到父跟前,将天上的,地上的,都引进和平。乃是因此,我们承认祂的神格,甚至父的神格,我们敬拜祂在肉体里的亲临。”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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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瑟伦以法理证明耶稣基督是神
在中世纪被称为“经院哲学之父”与“奥古斯丁第二”的英国主教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曾写过一篇为后世研究基督救赎必读的Cur
Deus homo(为甚么神成为人),此为历代神学著作里的经典之作。在这篇文章里,安瑟伦主要讲:在亚当犯罪时,整个人类就像欠债一样,亏欠了神的公义。但他对人被造的目的,则只题到要被带到一个蒙神祝福的情况(a
state of eternal blessedness),在这个情况里,人除了可与神交通之外,安瑟伦并没有加以详细定义。他教导说,这个被神祝福的情况,是根据人对神的顺服,这顺服就像当时封建社会里,佃农对保护他的地主的顺服一样。人犯了罪,就失去了对神的顺服,而神也就失去了作为“道德统治者”的声望,使祂该有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只有对人所犯的罪,有一个能让神的公义和尊严都能得到完全满足的偿还,才能恢复神与人的交通。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作到这样的偿还,只有神自己才有这样的能力,来为悖逆的人类作成。也只有那完全公义的神,能作到完全的顺服。但祂还需要成为人,因为罪是人所犯的,这偿还必须由人来付清。所以那是神的基督就来成为人,付上了所亏欠的偿还,人就被赎回到先前可与神交通的福气里。
安瑟伦的理论是基于当时的封建制度之社会情形,所以他对人犯罪与赎回的理论是偏重客观法理一面,仅注意到神的公义必须被满足。这与亚他那修用“人被作成神”的救恩目的为出发点,大有不同。虽然两者都证明了耶稣基督是神,但前者注重法理,后者注重生机。而前者属西方教会,也为天主教与更正教所接受传扬,奉为救赎真理之圭臬。因为今日一般的基督教都是从西方教会发展出来的,对神与救恩的认识也多偏重于法理的一面,反而对“人要成为神”的生机救恩没有听过,还觉得刺耳不解,甚至以为是异端了。
过分引申真理之危险
第五世纪,争论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如何在耶稣里存在之亚历山太的区利罗,与亚他那修出于同一学派。他非常注重神性与人性的联合,认为耶稣的人位就是神,所以他说:神渴了,神饿了,神在肉体里受苦,神死在十字架上。区利罗的论点将坚持耶稣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并列的涅斯多留(Nestorius)打成异端,虽然因此耶稣的神性与人性有完美联合的真理得到陈明,但是因着亚历山太学派将圣经里所没有题到的事过分引申,就坚持马利亚生了那是神的耶稣,她就是那生神的一位,所以她要被尊称为“神之母”,受人的敬拜。就连亚他那修也落在这个过分引申真理的危险之中,教导马利亚为“神之母”。直到如今,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都还陷在这个异端里,主对那代表背道教会的推雅推喇教会说,祂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明亮之铜的“神子”,指责他们容让那自称是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主的奴仆,引诱他们行淫乱,并吃祭偶像之物,就是指拜马利亚的像并其他许多所谓圣人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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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论
在本刊第一卷第一期,我们首先题到“真理的准则”一事,作为我们日后对信仰的几个重要题目的准则。基督徒的信仰必须根据圣经,就是根据神的话,并且所根据者必须是整本圣经。启蒙运动之后否认“耶稣基督是神”的摩登派理论,因不信圣经,妄图以所谓科学方式为准则,不但他们自己失去了信心,也影响了许多人,夺去了他们的信心。那以圣经中片面经节作准则,以其他哲学理论作分析之根据的亚流,只看到基督是人的一面,而贬低了祂的神性,也失去了救恩。亚他那修认清神对人救恩的终极目标,不但证明耶稣基督是神,就连祂的道成肉身、受死、复活、升天,都是为了要将人作成神,的确是神学上的一大创举。因受当时封建时代背景影响,安瑟伦对神的救赎安排作法理的解释,虽然对神学发展之贡献极大,但没有题到生机救恩及救恩的终极目的,使后世受其影响的信徒忽略了神生机一面的工作,因此安瑟伦的贡献就不及亚他那修的辉煌了。
另外,若只强调基督的神性,而忽略了祂的人性,就会落到另一面的异端里,如:幻影论,这是使徒约翰所定罪的“敌基督”(约壹四2~3)。我们必须完全的认识真理,这是我们的神所愿意的(提前二4)。在阐明真理时,愿神保守我们回到祂所启示的圣经,以圣经为我们解说的准则,不偏失、也不超越神所启示的,以免落于产生“神之母”的异端里。在此我们肯定亚他那修“神成为人,为要叫人成为神”之救恩目的论,但也否定他与其他教父所引申出来的异端教训。
李常受在《新约总论》里,根据圣经列举关于“基督是神”的真理。兹简列于下:
第一,在神格里:祂是完整的神、是神的儿子、道与生命的话。祂与父是一,与父互相内在、同时共存。祂是主。
第二,在神圣的经纶里:祂是在万有中居首位者,是万有的头与中心,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是那首先的,也是末后的;祂是初与终;也是阿拉法与俄梅嘎。祂是那独一的创造者,用祂大能的话维持、载着并推动万有,万有在祂里面得以维系,祂承受万有,祂是神显现于肉体,人称呼祂为“以马内利”。在祂的为人生活里,祂是那圣别公义者。在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那被钉死的是神,也是人(徒二十28题到神的血)。在祂的复活里,祂是那从死人中复活的首生者。在祂的升天里、在祂的再来时与国度里、一直到在永世里,祂都是神。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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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耶稣基督是神”不仅为一口号,或仅为神学史上争辩之论题,亦或学术性研究的好题材,乃是与基督的身位有关,与祂的工作有关,更与我们的救恩有关。因为祂是神,祂能偿还人所亏欠神的一切,祂能成就永远的救赎,将人从律法的咒诅下拯救出来,祂亲自有分于人的血肉之体,败坏、废除那在人身上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因为祂是神,祂更能与所拯救的人联合,使他们有分于祂的神性,并祂所成功的一切作在他们身上,叫他们与祂同死同活,同得荣耀,同被模成一个形像,就是那长子的形像,将他们都作成神。这是神救恩的永远目标,也是极大的福音。
我们今日一面身处琳琅满目的各种异端邪说,有的似是而非,有的以偏盖全,叫人不可不小心提防;但另一方面却也相当有福,藉着这些前辈的摸索探讨,为我们勾画出真理的轮廓,当我们将彼等所看见之真理摆在一起,就叫我们能对真理的全貌有所认识及享受。安瑟伦的法理救赎,亚他那修的生机拯救,合在一起,就让我们能确知神的完整救恩。
对于那些用简单的信心,珍爱神话语的信徒来说,“耶稣基督是神”的真理在圣经中几乎到处都是。例如;当耶稣面对那被抬到祂面前来的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时,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就议论说,除了神一位之外,谁能赦罪?若他们能简单的接受并相信,那能说这话在眼前的耶稣就是神,该多有福?耶稣还特别问他们,是说罪赦免了容易,还是叫瘫子起来行走容易?但要叫他们知道祂有赦罪的权柄,证明祂是神,祂就吩咐瘫子起来行走,那瘫子就照着耶稣所吩咐的作了,众人看见这个神迹就荣耀神(路五18~26)。但那些看见这些神迹的法利赛人与经学家,还是硬着心不信。这里是耶稣行神迹医好人,众人归荣耀给神,所以耶稣与神就是一。又有一处圣经,在格拉森,耶稣碰见了一个被 鬼所附的人,当祂赶出了那 鬼之后,对那人说,你回家去,述说神为你作了何等大的事。那人就去满城的传扬耶稣为他所作的事(路八26~39)。在这一段记载里,耶稣赶了鬼,要那人述说神为他所作的事;那人却到处传扬耶稣为他所作的事,所以耶稣就是神。其他类似此等记载比比皆是,需要我们用信心,就能享受到耶稣基督,这位宝贝的救主,的的确确就是神。
«王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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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新约经节全引自新约圣经恢复本
1. J. Dunn,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9, pp.14-15
2.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
p.31
4. A.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 Malden, Blackwell, 1998,
pp.326-327
3. 同注1, p.22
4. 李常受, 新约圣经恢复本, 台湾福音书房, 1997,
第八版,约一1注2, 页345
5. 同注4, 多二13注3, 页994
6. 李常受, 新约总论, 第二册, 台湾福音书房, 1993,
第一版, 页2
7. 在犹太人中间, 只有神才能接受别人的敬拜(参启二二9,徒十四8~18)
8. 同注6, 页4-5
9. 同注6, 页118
10. 李常受, 晨兴圣言—基督的神性结晶读经,
台湾福音书房, 1997, 页12-13
11. 同注10, 页3
12. 同注1, p.35
13. J. Dunn, The Evidence for Jesus, Louisville: The Westminster
Press, p.50
14. Donald G. Bloesch, Essential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 Vol. 1,
San Francisco: Harper & Row, 1978, p.138
15. Athanasius, On the Synods of Ariminum and Seleucia, p.16
16. Athanasius, Orations against the Arians, Book 1, The
Trinitarian Controversy, ed. by W. G. Rusch, Fortress press, 1980,
pp.66-67
17. M. M. Thompson,“The Jesus Seminar, Theology News and Notes,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June 1999, pp.16-19
18. 同注14
19. Athanasius,“The Incarnation of the Word.”The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Second Series, Ed.
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 Vol. 4., 1891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20. V. Lossky, The Mystical Theology of the Eastern Church,
Crestwood: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76, pp.71-72
21. Adolph Harnack, History of Dogma, Vol. III, 164:note 2
22. Alister, McGrath, Christian Theology, Blackwell, 1997, p.336
23. 同注15, p.51
24. 同注19, p.65
25. Athanasius,“Defence of the Nicene Definition. ”NAPN
Fathers, p.1
26. Athanasius,“Discourse I,” NAPA Fathers, p.329
27. 同注26, p.330. 亚氏还说:“道是父的形像,
是不死的, 取了奴仆的形状,作为人,
在祂的肉体里为我们经过死,
因此祂可以为我们藉着死将祂自己献给父。所以,
作为人, 祂是因着我们, 也是为着我们被高举,
以致藉着祂的死, 我们都在基督里死了,
并且在基督里我们也都自死里复活, 得以高升,
升入天上。那先锋耶稣为我们进入了天的本身,
现在为我们显在神面前。”
28. 同注26, p.333
29. 同注26, p.374
30. 同注26, p.386
31. 同注26, p.406
32. 同注26,“Discourse III,” pp.411-412
33. 同注32, p.413
34. 同注32, p.414
35. 同注32, p.415
36. 同注32, p.420
37. 同注15, p.477
38. 同注15, p.576
39. 同注15, p.578
40. 李常受, 新约总论, 第二册, 页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