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疑问的解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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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灵

回应:那灵

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有人问过了,请看:『回应:约翰七39的那灵与马太四1的那灵有何区别?』一题。

在此简单的回应一下:

严格说来,加了定冠词的『灵』,应该繙成『那灵』(the Spirit);而加了『圣别』的『灵』,应该繙成『圣灵』。希腊文法中,有在某一个名词之前加定冠词的用法,以突显讲者或作者心意中所要表达的一个特定的标明(请注意,中文里没有这个讲究)。原则上有三种情况,使一个名词因加了定冠词而被特别标出,与众不同。

第一个情况就是在同一处上下文中,一个名词已经被题过了,当这名词再度被题到时,就加上一个定冠词,来指这名词就是那前面所题到的同一个名词,此先后两者乃是同一个。如马可一10与一12的『那灵』就是一8里所先题过的『圣灵』。你在此所问的就是属与这一类的情形。

第二个特定的情况就是有一个形容片语,来强调所题名词的特殊性。比方当我们说:『那个穿红衣服的人』,这个讲法与『一个穿红衣服的人』不同。加了定冠词the,或是中文里的『那』,就特指某一个特定的『穿红衣服的』人。定冠词的『那』就把那个人与其他的人分别开了。在行传十九13,有几个赶鬼的犹太人擅自以耶穌的名赶鬼,说『我靠保罗所传扬的那耶穌,敕令你们出来。』当时有许多人都叫耶穌这个名字,但是这几个赶鬼的犹太人是特指保罗所传的那一位耶穌。在希腊原文中,耶穌名字的前面有一个定冠词,中文若准确的繙译,就应该繙成『我靠保罗所传扬的那耶穌。』但因中文一般并没有使用定冠词的讲法,所以这里的『那』也就经常被省略了。

第三个特定的情况就是这事物的本身或文化背景之所然,而使这事物成了某一个特定的事物,没有另一个了。这些事物是众所皆知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太阳、月亮、地球一样。希腊原文圣经中就有这种讲法,如行传二20中的日头与月亮都有定冠词,马可四31中的地,也有一个定冠词。其实这三个文法原则,在英文与其他一些西方语文中也都应用,中文里也有类似的原则,只是在一般的用法中,我们不特别加上『那』定冠词而已。

根据这三个文法原则,我们来看新约原文圣经中使用『那灵』的经节。

1. 对观福音书(马太、马可、路加)中的『那灵』

在前三本对观福音书中一共有6次使用『那灵』,这些『那灵』的出现,都是符合文法中的第一情况,指那前面已经题过的『灵』。如太四1记载『那灵』来引耶穌到旷野,这是指着三16那曾降在耶穌身上之『神的灵』。还有:马太十二31指十二28的『神的灵』。马可一10与一12中的『那灵』是指一8的『圣灵』。路加四1更是清楚了,同一节里,先用『圣灵』,再用『那灵』。

2. 约翰福音书中的『那灵』

当约翰讲到施浸约翰论到耶穌是在圣灵里施浸的一位时,他乃是直接说『那灵』彷彿鸽子降下,停在耶穌身上(一32),然后再说那位差他来施浸的神对他说,『你看见那灵降下来,停留在谁身上,谁就是在圣灵里施浸的』(一33)。在此,文法的第一或第二原则都不适用,约翰乃是直接了当的使用了『那灵』两次,才使用『圣灵』,说明『圣灵』就是『那灵』。所以在约翰心中,『那灵』就是第三原则所说的那独一无二的『灵』

当耶穌对尼哥底母讲论关于神国的事时,约翰在圣灵的指引之下记载耶穌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风随着意思吹…,凡从那灵生的,就是这样』(三6-8)。在这段话里头,约翰也没有用到『圣灵』这名词,反而是一再地直接使用『那灵』。这里的上下文都没有『圣灵』或『神的灵』,也没有其他形容片语说明那灵,所以根据文法第三原则,三6-8与三34是指那独一特定的一位『灵』,其之独特有如日月,是众所皆知的。那么,约翰使用『那灵』是有特别用意了。我们知道人能得重生,能被神的灵重生,是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后。是在耶穌復活的那天,主耶穌的父才成为门徒的父,因为在祂復活时,门徒重生为主的弟兄。这从约翰的记载可以看见:耶穌在復活那天,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去告诉门徒,祂要升到祂的父,也是他们的父那里去(二十17)。根据七39约翰所说的,那灵要等到耶穌得荣耀时才有的,或才成就了。约翰在主后九十多年,回忆耶穌当年对尼哥底母所说的重生一事,特别使用『那灵』来指那在耶穌復活得荣耀之后才有的灵,这灵能重生信徒,所以也被称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使信徒不再属肉体,反成为属灵的。

到了第七章,在住棚节的末日,当过节的以色列人享受节期所带来的物质与快乐到最顶点时,耶穌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记载『耶穌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接受的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灵,因为耶穌尚未得着荣耀。』希腊原文中有两个『灵』字,第一个有定冠词,所以繙成『那灵』,第二个灵,没有定冠词,但在这里因上下文,第二个灵就是指着那第一个灵,也就是『那灵』说的。和合本将这里改繙成:『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和合本在这些字边上打点点的)。此处约翰特别指明信入耶穌的人要接受『那灵』,并加以解释,他所使用的『那灵』一词,是特指耶穌得荣耀之后(路二十四26),也就是在祂死而復活,成为的『赐生命之灵』(林前十五45下)而言的。

所以,简单的说,马太四1的那灵是指三16那曾降在耶穌身上之『神的灵』。而约翰七39的那灵是指耶穌死而復活之后,独一无二的赐生命的灵。虽然也是神的灵,但是这时神的灵已经经过死与復活的过程,成为那灵,加入了一些元素,而这些元素是神的灵里所没有的。就如同旧约出埃及记三十章22~23所讲的圣膏油,是由橄欖油(表征圣灵)与四种香料调和而成的,这四种香料表征基督的死、死的功效、復活、与復活的大能,使得橄欖油不再只是橄欖油了,而是加上四种香料、调和而成的膏油了。这就是那灵与神的灵之间一个最好的说明。

王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