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疑问的解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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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受浸

可是保罗说再一次受浸 是把主耶穌明明的再钉一次十字架 况且我也过了召会生活很久了,也已经被称为弟兄 我不想在受浸一次 我尔后可以过的召会生活吗? 可以奉献吗?

我想你所说的,『保罗说,再一次受浸 是把主耶穌明明的再钉一次十字架』,应该是指希伯来书6:1~6的一段话。那里并没有说,再一次受浸就把主耶穌再钉一次十字架。让我们把这一段话看一下:

所以,我们既离开了那论到基督之开端的话,就当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脱开死行,信靠神,浸洗的教训,按手,死人的復活,以及永远的审判。神若准许,我们必如此行。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这一段话乃是说到,那些受信者已经立过根基的人,就不要再回去重新立根基,而要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否则,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根据你前面所说的,『我是在16岁的时候受浸的 那时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胡里胡涂的受浸了,也不知道主耶穌是谁』,你在受浸时并没有蒙了光照,也没有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没有分于圣灵,你的受浸可能是不算数的,因为是『糊里糊涂的受浸』,所以,希伯来书的这一段话并不是对你说的。

但是,你在第二次的回应中说,『我也过了召会生活很久了,也已经被称为弟兄,我不想在受浸一次,』你要在主面前问一下,我现在清不清楚主耶穌是我的救主?祂的宝血是不是赎了我的罪?我被称为弟兄,我的灵是否活起来了?不是过召会生活,或被人称为弟兄就算数的。真正算得数的乃是有实际的重生,灵里有神的生命,这个才是重要。至于你要不要再受浸一次,如同banban所说的,你现在有信心说,你的确是弟兄,你是有把握的得救了,那就不需要再一次受浸了。

你问说,『我尔后可以过的召会生活吗? 可以奉献吗?』还是回到最基本的问题,你得救了没?有了神的生命,自然需要过召会生活,没有神的生命,外面的依样画葫芦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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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aptism

若是有人从公会转来, 或是刚恢復召会生活, 或是以前在真理认识不清楚的状况下受浸, 现再认识了受浸的真理后想要再受浸一次, 这样合适吗?

回答:

圣经中只有说到『信而受浸』(可16:16),并没有说到要有几次受浸。而从福音书与使徒行传的例子来看,也都是一次受浸就完成了。让我们先看一下受浸的定义:

根据彼前3:21所说的,『这水所预表的浸,现在藉着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们;这浸并不是除掉肉体的污秽,乃是向神诉求无亏的良心。』因此,受浸不是仪式,也不能真正作什么,它乃是一个向神诉求得有无亏的良心。

根据恢復本圣经,马太28:19注3,『施浸乃是带悔改的人脱离老旧的光景,进入新的境地;这是藉着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并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们,使他们成为国度的子民。…这浸有两面:看得见的一面是藉着水,看不见的一面是藉着圣灵。(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后者的彰显和见证,后者是前者的实际。没有看不见的灵浸,那看得见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没有看得见的水浸,那看不见的灵浸就是抽象和无实行的。因此,两面都不可缺。』因此,受浸乃是一个人对于所相信的(看不见的)在人面前作一个看得见的见证。

并且圣经中启示,人受浸时,不仅浸入水里,也浸入基督的死、(罗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19、)以及基督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水,象征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结受浸者老旧历史的坟墓。因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里面,又因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并且三一神最终与基督的身体是一;所以将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并基督的身体里,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极方面,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在积极方面,为着基督的身体,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远的生命,重生他们。

我们一般在受浸时,不会完全懂得这些真理的,乃是有了圣灵的感动,如同五旬节那天,几千人听了彼得的道,非常扎心,就受了浸(徒2:37~41);也如同那与腓利同行的太监,相信了耶穌基督是神的儿子就自愿受浸了(徒8:36~40);也如同腓立比的禁卒与他的家人在听了保罗讲了关于主的道,就立刻受浸了(徒16:30~34)。没有人是完全明白了受浸的全备真理之后才受浸的。这些真理乃是我们以后追求认识才知道的。

讲了这些真理方面的事,我愿意相信你所题的那些基督徒,原先在接受主时,已经有了圣灵的感动,才会受浸的,不管他们当时是否认识真理,我们都要承认那是圣灵的工作。可是,另一面,如果他们现在认识了真理,圣灵又在他们里面作工,感动他们受浸,这又有何妨碍?圣经中也没有禁止,我们又有何标准来说不对呢?重要的乃是顺从圣灵的带领。这样的再次受浸会给这人一个新的开始,也可能是圣灵的引导呢!以色列人在逾越节晚上出埃及,过红海乃是一个受浸的表号。但是当他们在旷野漂荡了四十年,神将他们带过约旦河,这也可说是第二次受浸。前一次乃是从世界、法老(表征撒但)的掌握中出来,第二次乃是从自己漂荡的魂出来,进入基督这包罗万有的享受里,也就是进入灵中,这有何不可?只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建造人。无论何人,不要寻求自己的益处,乃要寻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若是这件事是出于圣灵,并且能帮助这位被感动的圣徒有一个新的开始,使他得益处,我想这也会蒙主的悦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圣经没有说可以有多少次的受浸,我们不能滥用它,过两天就受一次浸。总之,顺着圣灵的引导,帮助人认识真理,餵养他里面神圣的生命,好叫万人都能得救,并且完全认识真理(提前2:4),以建造基督的身体,这是我们所当行的,也是必须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