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约翰七39的那灵与马太四1的那灵有何区别?
新约圣经是使用希腊文写的,对于文法上的讲究与中文不同。基于圣经的一点一字都不可掉以轻心,所以在繙译时应当非常的小心并准确,以免漏失了圣灵当时所要启示的真理。我在刚刚出版的第四卷第一期《肯定与否定》<圣灵的名称>一文中有详细的讨论,若有兴趣可以参考。底下就简单的回答你的问题:
严格说来,加了定冠词的『灵』,应该繙成『那灵』(the
Spirit);而加了『圣别』的『灵』,应该繙成『圣灵』。但是和合本一律将这些希腊文不同的『pneuma灵』都繙成『圣灵』,然后在那些原文没有『圣』一词边上,打上点点点。一般读者因为不太会注意到这细节,也就囫圇吞枣,一律读成了『圣灵』。圣灵与神的灵是同一位,只是强调方面有所不同。
『圣灵』一词在新约原文里有三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因为这些不同的表达方式,就有其不同的讲究:
1. 两个字都没有冠词:pneuma hagion (spirit holy)。
2. 二者之中只有一个有定冠词:to hagion pneuma (the holy Spirit)。
3. 两个字都有定冠词:to pneuma to hagion (the spirit the holy)。
两位现代希腊文博士Kerry Robichaux 与Roger
Good认为这些不同的表达方式指出圣灵有两方面,一面指着祂的人位,另一面指着祂的素质。他们解释说:
1.
当二者都没有定冠词时,这个经节通常指着神的素质与神圣的性情而言,如:约四24的『神是灵』、那生在马利亚里的乃是神圣三一的素质、当人被圣灵充满时,他们是被神圣的素质所充满。这名词所使用的动词有:我们接受、我们被浸入、我们被充满、我们领受、我们有…的喜乐、我们得…的更新、我们有分于等等。有这名称的经节如下:太一18,
20, 三11,可一8,路一15, 35, 41, 67,二25, 三16, 四1, 十一13,约一33, 二十22,徒一2, 5, 二4,
四8, 25, 六5, 七55, 八15, 17, 19, 十38, 十一16, 24, 十三9, 52, 十九2,罗五5,九1, 十四17,
十五13, 16,林前十二3,林后六6,帖前一5, 6,提后一14, 多三5,来二4, 六4,彼前一12,彼后一21,犹20。
2. 定冠词—形容词—名词:the holy
Spirit。这个形式指神圣三一中的第三位,专指祂的人位。如马太二十八19的将门徒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所使用的动词也都与人位有关,如:教导、差遣、禁止、交通、人抵挡或褻瀆祂。有这名称的经节如下:太二八19,路十二10,
12,徒一8, 二38, 四31, 九17, 九31, 十45, 十三4, 十六6,林前六19,林后十三14。
3. 定冠词—名词—定冠词—形容词:the Spirit the
holy。如同第二种情形,也是指着人位说的,但强调那灵的圣别,因为这时不是指着任何的灵,而是着重于那是圣别的灵、那圣者之灵。这时所使用的动词有:说话、指示、降临、见证、郑重见证、设立(监督)、担忧、抵挡、弃绝、指明。有这名称的经节如下:太十二32,可三29,
十二36, 十三11,路二26,三22, 十21,约十四26,徒一16, 二33, 五3, 32, 七51, 十44, 47, 十一15,
十三2, 十五8, 28, 十九6, 二十23, 28, 二一11, 二八25,弗四30,帖前四8,来三7, 九8,
十15。只有弗一13虽然也使用这形式,却是一个例外。
约翰的使用『圣灵』
值得注意的是,约翰在他所写的福音书里,只有三次使用到『圣灵』(一33, 十四26,
二十22),但他却使用『那灵』有七次之多,另外则使用『真理的灵(或实际的灵)』三次。到了他写书信与启示录时,则完全没有使用『圣灵』这个名词,转而使用『那灵』有十三次之多(四次在书信中,九次在启示录里),并且在启示录里使用了四次『七灵』(原文为复数)。
那灵,the Spirit
希腊文法中,有在某一个名词之前加定冠词的用法,以突显讲者或作者心意中所要表达的一个特定的标明(请注意,中文里没有这个讲究)。原则上有三种情况,使一个名词因加了定冠词而被特别标出,与众不同。
第一个情况就是在同一处上下文中,一个名词已经被题过了,当这名词再度被题到时,就加上一个定冠词,来指这名词就是那前面所题到的同一个名词,此先后两者乃是同一个。如马可一10与一12的『那灵』就是一8里所先题过的『圣灵』。
第二个特定的情况就是有一个形容片语,来强调所题名词的特殊性。比方当我们说:『那个穿红衣服的人』,这个讲法与『一个穿红衣服的人』不同。加了定冠词the,或是中文里的『那』,就特指某一个特定的『穿红衣服的』人。定冠词的『那』就把那个人与其他的人分别开了。在行传十九13,有几个赶鬼的犹太人擅自以耶穌的名赶鬼,说『我靠保罗所传扬的那耶穌,敕令你们出来。』当时有许多人都叫耶穌这个名字,但是这几个赶鬼的犹太人是特指保罗所传的那一位耶穌。在希腊原文中,耶穌名字的前面有一个定冠词,中文若准确的繙译,就应该繙成『我靠保罗所传扬的那耶穌。』但因中文一般并没有使用定冠词的讲法,所以这里的『那』也就经常被省略了。
第三个特定的情况就是这事物的本身或文化背景之所然,而使这事物成了某一个特定的事物,没有另一个了。这些事物是众所皆知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就如太阳、月亮、地球一样。希腊原文圣经中就有这种讲法,如行传二20中的日头与月亮都有定冠词,马可四31中的地,也有一个定冠词。其实这三个文法原则,在英文与其他一些西方语文中也都应用,中文里也有类似的原则,只是在一般的用法中,我们不特别加上『那』定冠词而已。
根据这三个文法原则,我们来看新约原文圣经中使用『那灵』的经节。
1. 对观福音书(马太、马可、路加)中的『那灵』
在前三本对观福音书中一共有6次使用『那灵』,这些『那灵』的出现,都是符合文法中的第一情况,指那前面已经题过的『灵』。如太四1记载『那灵』来引耶穌到旷野,这是指着三16那曾降在耶穌身上之『神的灵』。还有:马太十二31指十二28的『神的灵』。马可一10与一12中的『那灵』是指一8的『圣灵』。路加四1更是清楚了,同一节里,先用『圣灵』,再用『那灵』。
2. 约翰福音书中的『那灵』
当约翰讲到施浸约翰论到耶穌是在圣灵里施浸的一位时,他乃是直接说『那灵』彷彿鸽子降下,停在耶穌身上(一32),然后再说那位差他来施浸的神对他说,『你看见那灵降下来,停留在谁身上,谁就是在圣灵里施浸的』(一33)。在此,文法的第一或第二原则都不适用,约翰乃是直接了当的使用了『那灵』两次,才使用『圣灵』,说明『圣灵』就是『那灵』。所以在约翰心中,『那灵』就是第三原则所说的那独一无二的『灵』。
当耶穌对尼哥底母讲论关于神国的事时,约翰在圣灵的指引之下记载耶穌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风随着意思吹…,凡从那灵生的,就是这样』(三6-8)。在这段话里头,约翰也没有用到『圣灵』这名词,反而是一再地直接使用『那灵』。这里的上下文都没有『圣灵』或『神的灵』,也没有其他形容片语说明那灵,所以根据文法第三原则,三6-8与三34是指那独一特定的一位『灵』,其之独特有如日月,是众所皆知的。那么,约翰使用『那灵』是有特别用意了。我们知道人能得重生,能被神的灵重生,是在耶穌死而復活之后。是在耶穌復活的那天,主耶穌的父才成为门徒的父,因为在祂復活时,门徒重生为主的弟兄。这从约翰的记载可以看见:耶穌在復活那天,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去告诉门徒,祂要升到祂的父,也是他们的父那里去(二十17)。根据七39约翰所说的,那灵要等到耶穌得荣耀时才有的,或才成就了。约翰在主后九十多年,回忆耶穌当年对尼哥底母所说的重生一事,特别使用『那灵』来指那在耶穌復活得荣耀之后才有的灵,这灵能重生信徒,所以也被称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使信徒不再属肉体,反成为属灵的。
到了第七章,在住棚节的末日,当过节的以色列人享受节期所带来的物质与快乐到最顶点时,耶穌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记载『耶穌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接受的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灵,因为耶穌尚未得着荣耀。』希腊原文中有两个『灵』字,第一个有定冠词,所以繙成『那灵』,第二个灵,没有定冠词,但在这里因上下文,第二个灵就是指着那第一个灵,也就是『那灵』说的。和合本将这里改繙成:『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和合本在这些字边上打点点的)。此处约翰特别指明信入耶穌的人要接受『那灵』,并加以解释,他所使用的『那灵』一词,是特指耶穌得荣耀之后(路二十四26),也就是在祂死而復活,成为的『赐生命之灵』(林前十五45下)而言的。
所以,简单的说,马太四1的那灵是指三16那曾降在耶穌身上之『神的灵』。而约翰七39的那灵是指耶穌死而復活之后,独一无二的赐生命的灵。虽然也是神的灵,但是这时神的灵已经经过死与復活的过程,成为那灵,加入了一些元素,而这些元素是神的灵里所没有的。就如同旧约出埃及记三十章22~23所讲的圣膏油,是由橄欖油(表征圣灵)与四种香料调和而成的,这四种香料表征基督的死、死的功效、復活、与復活的大能,使得橄欖油不再只是橄欖油了,而是加上四种香料、调和而成的膏油了。这就是那灵与神的灵之间一个最好的说明。
王生台
——————————————————————————————————————————神的灵永远都是神的灵,但是因为耶穌的道成肉身,死和復活,神的灵就加入了耶穌所经过的元素,就成了『那灵』,这也是约翰七39所说的,当耶穌还没有得荣耀之前,那灵还没有。注意和合本的繙译,『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次下圣灵来。』在『圣』字,与『次下圣…来』这几个字底下有打点,因为这是原文中所无的,乃是繙译者自己加上去的。神的灵在永世里早就存在了,怎么会还没有呢?约翰就解释说,因为耶穌还未得荣耀(死而復活),所以那灵所要加入的元素,也还未『製作』成功,所以那灵就还没有。三一神永远都是三一神,只是在耶穌的死而復活之后,三一神经过了过程,虽然还是三一神,但是却是一位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了。圣经在耶穌復活之后,就将神的灵简称为『那灵』。虽然也还用『圣灵』、『神的灵』,但是
保罗、彼得、约翰、路加都比较多使用『那灵』来称呼神的灵了。到了启示录,约翰完全不用『圣灵』,也不用『神的灵』,反而使用『那灵』与『七灵』。
还有,一般人都把『三位一体』与『三一神』这两个不同的词搞混在一起。三一神是Trinity或Triune God,尼西亚大会所通过的『Three
persons one
substance』,照原文繙应当是『三位一质』。天主教把这名词繙成『三位一体』,可是今天许多人都将这两个不同意义,不同名词搞混了。
Trinity这个字怎么来的?第三世纪初期,有一位拉丁教父特土良,为维护真理不惜余力。他在其着作中,首创了五百零九个专业名词,二百八十四个形容词,和一百六十一个动词,来解说他所认识的神学,并与异端争辩,阐明真理。后人所熟悉的Trinity,与Triune
God二辞,即出于特氏之手。特土良在他的名着《驳帕克西亚》一文内,题出了他对三一神的看法,并将Triune God
这词公诸于世。Triune这个字是由两个拉丁字组成的,前一半tri是『三』的意思,如三角形、数学中的三角都有tri作起头。后面的une是『一』的意思,如英文中的unity。特土良将这两个字合起来,就成了一个新的字『三一』。Triune
这个字是形容词,形容『神』是有三且一,讲出圣经所启示的神是独一的,却有三的讲究,祂是父、也是子、也是圣灵。将这个字转成名词,就成了Trinity。Trinity这个字的中文繙译也是『三一神』。
而尼西亚大会在辩论基督的神性之后,判定亚流所说的为异端。决定了一个模式:基督与父神有同一个神性,叫作:『One
substance』,但这位独一的神里有三位的讲究,就是父、子、灵,简称为:『Three
persons』。当罗马天主教传到中国来时,那时繙译者将substance这字繙成『实体』,所以就简称为『三位一体』。但是到了今天,一般人对『三位一体』这个名词解释成神有三位,却是一个身体的『体』,不知原来是指『素质』的substance,就是神性。而且许多基督徒,甚至牧师、神学家也将『三一神』与『三位一体』混在一起,就搞得乱成一团。『三位一体』是不正确的繙译,应当繙成三位一质,而且不能与三一神混用。
有人要说,大家都在讲『三位一体』这个名词,讲三一神没有人懂,讲三位一质也没有人懂。不错,在哥白尼发现地球乃是绕着太阳转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地球是中心。罗马天主教起先把哥白尼打成异端,后来承认了错误,改了过来。若是还没有改,是否地球就不是绕太阳呢?如果今天大学里用的教科书有错误,是否就一直错下去?还是需要立刻改正过来?如果不改,我们今天就没有『因信称义』的真理,也没有『信而受浸』的真理。有些真理是前面的圣徒以生命、血泪所换来的,我们需要维护真理,也应该有坚定的勇气来为主站住。
简单的说,三一神永远都是三一,而且祂们之间共有同一个神性,三者之间有分别,但不是分开的。三一神永远不可能变成二位,也不可能产生出第二个不同的灵。这是异端。但是我们要说,约翰福音七39『那灵还没有,因为耶穌尚未得着荣耀。』这件真理乃是因为『末后的亚当在復活时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就将那灵成就了。『主乃是那灵』(林后三17)就能将耶穌所成就的死与復活,甚至升天的大能都让我们来经历。所以保罗能说:『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加二20),『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腓3:10)
王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