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浸的问题
圣经中明言:『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马可福音16:6上)。人必须先相信才受浸,这样的受浸才有意义。在圣经中,特别是使徒行传中对受浸的记载,都是人先相信,口中承认了,才受浸(2:37-41;
8:12, 36-39; 16:31-34; 19:4-5;
22:14-16)。我们必须学会将主耶穌宝贵的身位与救赎的工作传讲给人,使人心中产生了信心,对主耶穌有了珍赏,愿意接受祂作救主,并且愿意向人作一个看得见的见证,就是受浸,这样的受浸才有价值,在神面前才有意义。
我们不要勉强人受浸,我们必须相信神话语的能力,让神的话来使人重生(彼前1:23-25),而不是让人是因为我们的勉强而受浸,这么做,与亚伯拉罕的生以实玛利没有多大差别。
王生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