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诗歌真理一点的驳正
诗歌真理一点的驳正——作者: Witness
Lee
前些时候阅及港中所出关于整编本诗歌真理问题,对我们所写所译的诗歌之种种非议,本觉并无驳正之需要。但近中闻悉非议者在港教会中掀起极大风波,甚至在讲台上公开宣布受讲种种异端,使众圣徒感到极大困惑,教会受到莫大亏损。非议者在会中公开所宣布为“异端”者,究竟是关乎些什么,尚未详知。但料想与其在关于整编本诗歌真理问题内所写者必大致相同。遂感觉为免去圣徒之困惑,并消减教会之亏损,有照其所写者,加以驳正之需要。经过在主前相当考量,兹驳正如下:
(一)关于父、子、灵
这是极其奥秘的,我们如果要凭我们有限的智力来分析,就难免有错,而发生难处。自主后第一世纪起直到今天,许多人都在此事上,犯过错误。我们只能照圣经明文,接受这样奥秘的启示。
圣经明确的启示“神只有一位”(林前八4、6)。神在圣经中也多次地说,“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赛四五5、6、21、22,四六9,四四6、8)。神不是说,“除了我们以外,再没有神”,乃是说,“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单数的,只是一位。神这多次的宣言,强有力地证明,神是只有一位。诗篇八十六篇十节也说,“惟独你是神”,不是说,“惟独你们是神”。这话也证明神只是一位(“你”),不是多位(“你们”)。
然而神在圣经中,又数次称祂自己作“我们”(创一26,三22,十一7)。还有祂在以赛亚六章八节,称自己一面作“我”,一面又作“我们”。此乃证明“我”就是“我们”,“我们”也就是“我”。这就相当奥秘了,我们很难了解,只好照明文接受圣经的启示。
神只是一位,所以称祂自己作“我”。而这一位独一的神,所以又称祂自己作“我们”,必是因为父、子、灵的讲究。主耶稣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清楚说出“父、子、圣灵”三者来。但主在此节的话,又说出父、子、圣灵,三者是一个“名”。因为主所说“父、子、圣灵的名”,其“名”字在原文是单数的。这又是奥秘了!父、子、圣灵是三者,而名却是一个。这就可以说,神是三而一了,虽是一位神,却又有父、子、灵的讲究。
圣经也清楚启示我们:㈠父是神(彼前一2,弗一17);㈡子是神(来一8,约一1);㈢灵是神(徒五3~4)。父、子、灵三者既都是神,是否就有三位神?否!前文所引之经言,已经明确地说,神只有一位!这是铁定的!如果神是三位,就怎能说,“神只有一位”呢?又怎能是三而一呢?父、子、灵三者是三,但神却只有一位,所以是三而一。所以圣经的启示,明确地给我们看见,父、子、灵虽是三者,却是“一位神”。这实在是一个奥秘,我们虽不能明白得透彻,却必须照圣经明文接受。
还有,圣经又说,子是父,主又是灵。以赛亚九章六节说,“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永在的父。”这岂不是明言子就是父么?子若不是父,就“子”怎能称为“父”呢?对于这一点有谁能辩驳呢?谁能否定此节经文之明言呢?
林后三章十七节说,“主就是那灵”。此节所说之主,当然是主耶稣;所说之灵,当然是圣灵。所以,这岂不是明确说出主耶稣就是圣灵么?还有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也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原文)。末后的亚当,自然是主耶稣,而赐生命的灵也自然是圣灵,绝不能在圣灵之外,还另有一位赐生命的灵。所以此二节经文乃是明言主就是圣灵。对于这一点,又有谁能辩驳呢?谁又能否定此二节之经文呢?
达秘弟兄在他的译本中,把林后三章七至十六节,摆在括弧内。在他看,十七节是紧接第六节的。第六节末了乃是说,“灵赐人生命”(原文),而十七节接着就说,“主就是那灵”,就是第六节所说那赐人生命的灵。所以达秘弟兄在此承认主耶稣就是那赐人生命的圣灵。
此外阿福德(Dean
Alford),文生(Marvin R.Vincent)和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诸位权威,也都承认林后三章十七节,是说到主耶稣乃是那赐生命的圣灵。阿福德在他所著《给英语读者的新约》(New
Testament for English Readers)二六五面说,“林后三章十七节这里所说的主,是与圣灵相同的。基督在这里就是基督的灵。”文生在他的著作《新约字研》(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三卷三○八面,论到林后三章十七节说,“十六节的主基督,乃是那弥漫新约而使其有生命的灵(六节)。”慕安得烈在他所写《基督的灵》第二十五篇二四三至二四四面说,“主耶稣……成为主灵”,“认识祂是主灵”,“承认基督是主灵”。
倪柝声弟兄在他所写选本诗歌三十三首(整编本三六八首)第五节说,“曾有一次你(主)就是父,现今的你就是圣灵。”倪弟兄在此节诗内,不只说主“就是圣灵”,并且说主“就是父”。这当然是根据林后三章十七节,及以赛亚九章六节而说的。
整编本诗歌六十一首第二节首句:“你是圣子、又是圣父”,及第八首三节首句:“父来作子,子又作灵”,乃根据圣经以赛亚九章六节,及林后三章十七节的明言,并前面弟兄的带领而写的。如此,何可非议?
关于子是父,子又是灵,除了前面所引无可置疑之经文外,还有约翰十四章八至十一节、十六至二十节,罗马八章九至十节,也都强有力地证明此点。在约翰十四章八至十一节,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门徒)看。主就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主在十六至二十节,又明白指出真理的圣灵就是祂自己。三十余年前,在上海倪柝声弟兄向我们讲解此处经文时,曾着重地指出十七节的“祂”(圣灵)就是十八节的“我”(主)。主在此乃指祂要去经过死而复活,而化成另一位保惠师,来与我们同在,且要在我们里面。在十七节祂说,“真理的灵……要在你们里面”,到二十节祂就说,“我……在你们里面”。这也证明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就是那死而复活来住在我们里面的主。
罗马八章九至十节,给我们看见,“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而“基督的灵”也就是“基督”自己。
所以圣经明确启示我们父、子、灵乃是一位神。子就是父,子也就是灵。否则,此三者怎能是一位神呢?五年前我曾以此问题请问不赞成说子是父,子又是灵的人。他明白地答说,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灵又是一位神,这三位神合起来就成了一个团体的神。我立即劝他说,千万不要这样讲,这实在是异端。他说诗篇里不是说“诸神”么?我说诗篇八十二篇一节所说的“诸神”,乃是指着众天使说的。人既有了这种父、子、灵是三位神的观念,就怎能照圣经的启示,承认子是父,子又是灵呢?乃是这种观念,叫人认为,说子是父,子又是灵,乃是“不合真理的”。
那有名写罗马书注解的多玛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所著神学的原则(Principles of Theology)一书内,论到神三而一的问题说,“切不可把神的三个身位,讲得太过;否则就会讲出三位神来。”但今日有人就是犯了这个严重的毛病,把父、子、灵讲成三位神!这实在是太不合真理了!
或问:主在约翰十七章曾向父祷告,若说子就是父,那子怎能向父祷告呢?答:在撒迦利亚二章八至十一节,那差遣者耶和华,也就是那受差遣者。耶和华神一面是差遣者,一面又是受差遣者。还有在士师记六章十一至二十四节,十三章十五至二十三节,耶和华的使者,也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说,神差遣祂自己来作使者。明白此一原则,就对子既是父,何以子还能向父祷告一事,无何问题了。祷告者与听祷告者,乃是一位。慕安得烈弟兄,也曾说过,最上的祷告,就是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祷告那坐在天上宝座上的基督。祷告者和听祷告者,乃是一位基督。
希伯来一章八至九节说,“论到子却说,‘神啊,……你的神。’”这话凭人的理智,也很难理解。既称子“神啊”,怎么又说“你的神”?按我们的理智看,这就等于说“神的神”了。难怪不久前我接到一本书,说这里是讲到两位神。其实这里不是讲到两位神,乃是从不同的方面,说到一位神。从子是神的一面说,祂是神;而从子是人的一面说,神就是祂的神。我们必须看见我们主的多方面。从一方面说,祂是神;从另一方面说,神是祂的神。从一方面说,祂是祷告者;从另一方面说,祂又是听祷告者。
林后十三章十四节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爱,和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原文)这说出神所以是三而一的原因,乃是祂要将祂自己分给我们,作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作我们的一切。神的爱,就是父的爱,乃是源头。基督的恩惠,就是子的恩惠,乃是父爱的流出。而圣灵的交通,乃是子的恩惠,带着父爱的流入,流进我们里面,给我们享受。这是我们的经历所能证实的。圣灵在我们里面的交通,就是子的恩惠运输到我们里面,给我们得着。而子的恩惠在我们里面,也就是父爱的实尝实享。所以父的爱,子的恩惠,和圣灵的交通,并不是三件不同的东西,乃是一件东西的三阶段。照样,父、子、灵,也并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来给我们得着,并享受的三阶段。犹如冰化成水,水蒸为气的三种形态,乃是为便于给我们吸入。圣经说,父在我们里面(弗四6),子在我们里面(西一27,罗八10),灵也在我们里面(约十四17)。我们的经历告诉我们,这并不是三位在我们里面,乃是一位。因为父是在子里来住在我们里面,而住在我们里面的子,就是灵。
今日基督徒有一个传统的说法,就是“基督在圣灵里”。但圣经并没有这种说法。在全圣经中找不出一节说,基督在圣灵里。圣经说,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约十四10、11、20)。但圣经从未说子在灵里面。因为父是在子里面来显出;而子进到我们里面,就是灵。所以“基督在圣灵里”乃是一种传统的说法。而“基督是灵”才是圣经的说法。可惜,今天有人竟坚持传统的说法,而定罪圣经的说法为“不合真理”,为“错误”。但愿主赐我们智慧和启示的灵,叫我们能分辨什么是来自人传统的,什么是出于神启示的。
(二)关于基督是受造的首生者
歌罗西一章十五节下半照原文直译,应作“所有受造的首生者”,或“一切受造的首生者”。非议者谓:“曾请教过懂得原文的人,同时又参考许多的译本。”不知这懂得原文的人为谁?这许多的译本又均系何种者?我们所知之权威译本,如英文钦订本,英文更订本,美国标准本,美国更订标准本,美国新标准本,扩大新约译本,奈色勒希英对照直译本,达秘译本,康尼拜尔书信译本,魏茅斯译本,汇编直译本,蒙格雷译本等,都是译作:“所有受造的首生者”,或“一切受造的首生者”。照此句之原文,必须如此译。如加以解释或意译,那就要看你的领会准确与否了!
倪柝声弟兄一九三四年在上海得胜聚会时,曾将此句译作“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并印发给与会者。倪弟兄且根据此精确译文,释放一段肯定的话语说,“在创造里,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也是受造之物的第一个(启三14)。因为神在祂永远的计划里,在创世以前,就定规要叫子成肉身,成功救赎(彼前一20)。所以,在神的计划里,子是第一个受造的。因此,祂是受造之物的元首。”(一九三四年三至四月出版复兴报第三十四期第九七面)整编本诗歌一百六十三首第一节内之“你是受造首生者”,及一百五十八首第三节内之“你是受造首先者”,都是根据倪弟兄三十多年前,照圣经的明文启示,所给我们的教导。圣经既明确地说,我们的主乃是“受造的首生者”,就我们在所写诗歌内引用此经文,会有何错?难道所引用的经文,也会不合于真理么?人的解释会错,经文永不会错。
圣经既说我们的主是“受造的首生者”,就我们根据此言,而说祂是“受造首先者”,又有何不可?首生者当然是首先者。“首”就是“先”的意思。
歌罗西一章十五至二十三节,中心的思想,是说基督乃是在一切上居首位。如果祂不是受造的首生者,祂怎能在一切受造者之上居首位?祂是创造者,而成为受造者,正如祂是神,而成为人。赞美我们的主,祂是神,祂也是人!祂是创造者,祂也是受造者!所以,说我们的主是“受造者”,并非如非议者所说是“不敬”。照非议者所说,明显他是只信主是创造者,而不信主是受造者。但圣经完整的启示是说,主是创造者,主也是受造者,正如主是非受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若只承认主是创造者,而不承认主是受造者,照原则说,这就如同一般人不承认主是成为肉身的一样(约壹四3)。所以,我们切不可因我们狭窄有限的见地,而把我们的主,那受造的一面否定了!这才是对主身位极大的“误解”,对主的相当“不敬”!因为祂是非受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祂是创造的主,也是“受造之物”,且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但愿我们敬拜祂这位奇妙的主!
我们对于主的认识,不可限于我们的见地,必须接受圣经明文的启示。圣经启示多少,我们就接受多少。有的人以为,主既是神,怎会成为人?照样,非议者也以为,主既是创造者,怎会成为受造者?但圣经明文启示,主一面是神,一面又成为人;一面是创造者,一面又成为受造者。主成为受造者,并不就失去祂非受造的永远性。祂现在乃是包罗一切的基督,有神性,也有人性,有神非受造的生命,也有人受造的生命。祂是非受造的自有永有者,也是受造的首生者。我们该认识而接受主所是之各方面,不可忽视或拒绝祂任何一方面之所是。
中文圣经将“一切受造的首生者”一句译作“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这不是字对字的直译,乃是照译经者的解释,而有的意译。照这译法,“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一句,是与下文十七节“在万有之先”一句重复了。这是不该的。有人就根据这一类的意译,而以为说“首生的”,在此是指主是神的长子(首生的原文与长子同),神这首生的长子,乃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不列在受造的之内,所以祂不是受造的。但这是人的解释,与圣经明文的意思不同。
此段圣经两次说主是“首生者”。一次在第十五节,说主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另一次在第十八节,说主是“从死里的首生者”(原文。中文圣经译作“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从死里的首生者”,是说主在复活里是首先的。“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是说主在创造里是首先的。这是说,主在一切里,无论在创造里,或在复活里,都是首生者,都是首先的,都能居首位。所以“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这句话,并非说主是神的长子,在一切受造之物以先,乃是说主在受造里是首生者,是首先的。这才是对这句话,照原文意义的正解。
宇宙间有两大类的东西,一类是创造的,一类是复活的。此段圣经十五节下半至十七节,是说到第一类的东西,包括一切受造之物,主是其中的首生者。十八节是说到第二类的东西,包括教会,主也是其中的首生者。主在这两类东西中间,都是首生者。使徒所以这样说,乃是证明基督在万有中是首先的,是居首位的。无论在创造的东西中间,或是在复活的东西中间,祂都是首生者,都是元首,所以祂能在一切上,在万有上居首位。祂实在该得我们的敬拜和赞美!
(三)关于父在子里来死(整编本诗歌六首第四节)
在前面关于父、子、灵的一段驳正,已经指出,以赛亚九章六节的话,证明子就是父。并且主在约翰十四章十节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因为主“与父原为一”(十30)。如果主对门徒们说话,“乃是住在祂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就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死,怎么不可说是父在子里来死呢?一九三二年,我亲自听见倪柝声弟兄释放福音信息说,“实在说来,乃是父爱我们,在儿子里面来为我们受死。”我们若照圣经的明文,接受子是父的启示,就不会以此为不对了。
非议者说,“如果父在子里来死,那么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为何还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呢?”又说,“如果父在子里来死,那么子死了,父当然在子里也死了,那么谁叫子从死里复活呢?”这样的推算,好象很合逻辑。但我们必须记得,父、子、灵是三而一,又是一而三的。从三而一的一面说,是父在子里来死;但从一而三的一面说,乃是父叫子从死里复活。在这同一件事上,从父与子原为一的一面说,是父在子里来死,而从父是父,子是子的一面说,就是父叫子从死里复活。这是何等荣耀的奥秘!又是何等荣耀的事实!人怎可非议!
(四)关于“来将血肉提炼”(整编本诗歌五八首第三节)
“血肉”在此并非指“我们的血肉”,象非议者所误解的,乃指我们“血肉之人”,如此第二节所说者。主在马太十六章十七节,就是将人称作“血肉”(“属血肉的”之原文)。“提炼”意即提拔炼净。所以这句话的意思,乃是把属血肉的人,提拔炼净,也就是救拔(来二16)、更新(多三5)我们属血肉的人。称人作“血肉”,乃是圣经的说法,而提炼又合于圣经的教训。如此,这句话何可非议!
此诗乃译自John
Henry Newman所写之一首英文诗。此句在原文是“Should flesh
and blood refine”。“Refine”一字,意即使之纯而精炼。全诗中心思想,乃是说当人(亚当)失败了,主就来成为人(末后的亚当),也就是成为血肉之人(来二14),在人性里面,也就是人里面,用祂的神性,来将血肉之人提拔炼净,也就是来将我们人更新。人若不存成见,而肯细读全诗,就不至将此句误解,而以为“玄妙”了。
(五)关于 “你成为我,我成为你”(整编本诗歌一三○首第四节)
在神的救赎法里,神就是要将祂儿子作成我们,并将我们作成祂儿子。圣经明说,主成为肉身(约一14)。肉身就是我们。使徒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在他初遇到主时,主也曾对他说,“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4)那时他所逼迫的,乃是“主的门徒”(1),但主却说他是逼迫主。因为那些门徒和主是成为一的。在主看,他们如同主自己。非议者说,“‘神成为人’这句话是对的,但若说‘神成为我’那就错了。”又说,“保罗虽然说,‘我活着就是基督,’但绝不敢说‘我就是基督’。”请问神成为人,不就是神成为我(我们)么?人不就是我(我们)么?我(我们)不也就是人么?“我活着就是基督”不也就是我成为基督么?如果扫罗所逼迫的门徒没有成为主,就主怎能对他说,“你为什么逼迫我?”
非议者说,“这一句话如果推论起来,是有极大的危险性。”当然,任何的话,如果强辞推论,都是具有危险性的。我们说,“我成为你”,并不是说,“我就是基督”,象基督是神是主宰一样了。这是强挖字眼的解释。如果要这样强挖字眼来解释,就前用第一集诗歌四十五首(整编本诗歌三六六首)第一节说,“各各他的十架,还不会拯救你,”这话也“有极大的危险性”。若强挖起字眼来说,各各他的十架,不就是主的十架么?怎么还不会拯救你?这样说岂不是极其错误么?但我们知道,诗者的意思,乃是说主的十字架必须成为你的主观经历,否则不会予你以主观的拯救。还有前第一集诗歌十首(整编本诗歌二六首)第一节说,“但在天上,还未见过什么比血更大。”这话若强挖字眼来解释,也相当不对,因为在天上神是比血大的。但我们知道,这句诗的意思,乃是形容主血的重大。但愿我们尽力在积极方面领会诗句的意思,而得到益处,不在消极方面强挖字眼,吹毛求疵,而失去祝福。
一九三四年秋,杭州得胜聚会后,各地赴会者转到上海少留。一日大家到上海兆丰公园去祷告。祷告后,我们几个人围着倪柝声弟兄坐下交通。其中一位忽然问倪兄说,“诗歌七十七首(前第一集,整编本三六二首)副歌说,‘一直走十架窄路!主是受死在那里!’这话不太对,因为主乃是受死在各各他山,不是受死在十架窄路。”倪兄听了一言不答,仅用眼看看那发问者就是了。我听见他那种问法,里面就说,这个人太强挖字眼了,主受死在各各他山,不就是受死在十架窄路么?因为各各他山包括在十架窄路之内。他这样强挖字眼,将来可能成为同工中间的难处。那知当日所感觉者,今日竟成为事实了!
(六)关于“神人互相调和”(整编本诗歌五三六首第一节)
利未记二章四节说到调油的无酵细面饼。这作素祭的无酵饼,乃预表基督。细面预表祂的人性,油预表圣灵,就是神自己。油与细面调和,也就是象征神与人性调和。出埃及二十九章四十节所说“要用细面……与……油……调和”,也是象征此事。所以“神人互相调和”这句话,乃是根据圣经中预表的事实,并其所用的字眼而写的。
非议者说,“‘神人互相调和’,当然也有人调到神里面的一面。请问人有什么成分可以调到神里头去呢?……神究竟缺少什么而需要人的成分调进去呢?所以只能说,神调进我们里面,不能说神人互相调和。”是的,神人互相调和,也有人调到神里头的一面。神就是要将人的成分调到祂里面,象将祂的成分调到人里面一样。神所需要的,就是人的成分,神就是喜欢要人和祂调和为一。阿利路亚!神需要我们人,阿利路亚!神需要我们人与祂调和!我们对此事,需要有完全够多的认识。非议者所说,“只能说神调进我们里面,不能说神人互相调和”的话,是讲不通的。调就是互相的事,哪能有单一面的调?哪能神调进我们里面,而我们不调进神里面?哪能油调到细面里面,而细面不调到油里面?这是太强辞了!
(七)关于“女祖”(整编本诗歌五九一首第五节)
凭此节诗之前文看,“女祖”乃指夏娃。虽然圣经没有说我们是夏娃的后裔,但按事实,我们总是从夏娃生的后裔。按这事称她作“女祖”,有何可非议?
(八)关于“展览基督”(整编本诗歌六二四首)
这句话不是根据林前十一章二十六节所说的,象非议者所想的;乃是根据申命记十二章五至八节、十一至十四节,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十五章十九至二十节,十六章十六至十七节等处的预表所启示的。当日以色列人,每到神所定的节期,必须将他们在迦南美地出产的上好部分,如初熟的庄稼果子,及头生的牛羊等物,带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奉献给神,在神面前共同享受,也与神同享。当以色列众人,都这样把美地的出产,带到神所指定的地方,而摆在一起时,就如同将美地的出产,在那里展览一样。旧约以色列人所有的事,都是新约信徒属灵经历的预表。迦南美地,乃预表包罗一切的基督,而其出产则预表那出于基督的丰富。按这预表所启示的看,我们每逢聚集到神面前,都该把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把我们所经历基督的丰富,带到聚会中,在神面前,并在众圣徒中间摆出来,供神与众圣徒分享,正如此诗第一、第四节所说的。如此,就可说大家是“前来展览基督”。怎能说,“这在圣经中是没有的”?在圣经中虽无明言这样说,却有预表如此启示。
(九)关于“头脑要拒绝”,“情感要抛弃”“魂要全舍弃”(整编本诗歌六二八首)
这自然是指着拒绝我们天然的头脑,抛弃我们天然的情感,舍弃我们天然的魂说的。这些天然的东西,都得拒绝、舍弃。我们说,魂要舍弃,当然不是说,魂的机关,如心思、感情、意志等,就不要了。不过魂里的这些天然机关,也得经过拒绝,才能得到更新。惟有舍弃魂,其中的心思、情感、意志,才能得到更新。
(十)关于“事奉乃是供应基督,无论对神或对人”(整编本诗歌六五九首第一节)
在非议者看,对人供应基督是对的,而对神供应基督是有问题的。我们说,“事奉乃是供应基督,无论对神或对人”的意思,乃如此节诗下文所说,是以祂为祭事奉神。这又是旧约预表所启示的。在旧约时,神要祭司借献祭事奉祂。神要祭司所献的祭,都是预表基督的。而这些祭物,有的是供神作“食物”的,是供神享受的,神称之为“供物”(民二八2,利三11),有的是供人作食物的,是供人享受的(七15~16)。此乃预表我们这新约的祭司,今天事奉神,也当借着献上基督为祭物来事奉。而我们所献上的基督,也当一面是为供神享受,一面是为供人享受。如此,我们事奉,就不只是以基督供应人,也是以基督供应神。可见,说“事奉乃是对神供应基督”,也是对的。一般人只看见凭着基督来事奉神,却没有看见以基督来供应神。但这是圣经所启示的。我们的事奉,实在该以基督一面供应神,叫神满足,一面又供应人,叫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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