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以斯帖记的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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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哈曼(以斯帖记第三章)—我们的肉体

读经

以斯帖记第三章第一节至第二节:“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第五节至第六节:“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第十节:“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第十三节:“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第十五节:“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哈曼—肉体和肉体的几重表现

我们已经从以斯帖记,看见几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亚哈随鲁代表我们的“魂”,说明一个天然的人是怎样的;末底改代表“圣灵”,以斯帖代表“我们的灵”。我们也看见一个属灵的人有那些特点,我们也学习在什么时候能感觉到“灵”的存在。还有,当一个人真的是在灵里生活的时候,他有那些表现。

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哈曼。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很容易读出他的属灵意义来,那就是哈曼代表“肉体”。当圣灵形容哈曼的时候,在以斯帖记里最少有四次是这样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让我们回头来看这几个名字的意义,先看什么叫“哈曼”:在原文里有三个意义:第一,是“出名的”。我们知道肉体很容易出名,所以俗话说:“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肉体的特点,就是非常容易叫人出名。 如果你盼望出名的话,那么你就尽情活在肉体里,等一等你就出名了。肉体能叫我们在弟兄中间出名,肉体也容易叫我们在世界里出名。第二,哈曼就是“发怒的人”,肉体常常有一个表现,特别表现在发怒这方面,这一点是我们自己很容易认识的,因为这是肉体最粗鲁的一面,我们常常从这一方面认识什么叫肉体。当我们发脾气的时候,当我们撒野的时候,我们就容易认识我们的肉体。一个人发脾气的时候,我们说他肉体发作了,我们知道肉体发作就像心脏病发作一样,有心脏病的人,不发病的时候是一个好好的人,跟所有的人一模一样,但是他一发病的时候,你就知道他生病了。我们平时都是好好的,但在肉体发作的时候,就变成了狮子。这是肉体粗鲁的一面。第三,哈曼就是“混乱局面”,当肉体掌权的时候,那个结果就是产生一个“混乱的局面”。有的夫妇发生争执,起因多半是芝麻般的小事,最后常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哈米大他就是“双重”的意思。我们曾提到“双倍”的原则,也曾提到圣灵盼望有“见证的第二代”,原来肉体也有第二代,它要代代相传下去,所以就看见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当我们经历肉体的时候,就发现肉体常常是“双料”的肉体,许多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感觉,它总是加重的,夸张的,总是在那里扩大的,惟恐天下不乱,一个随从肉体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哈米大他。”

哈曼不只是哈米大他的儿子,这里也告诉我们他是亚甲族的人;我们知道亚甲这个字,在原文里有四个意思。第一,就是“凶猛”,肉体给人印象是尖锐的,凶猛的;说起话来尖酸刻薄,一点也不饶人,讲到别人伤痛为止;正面的话说得不痛快,一定要挖苦别人,挖到肉里面才痛快,这就是肉体的本事,凶猛无比。基督徒应该像绵羊,是与人无伤的,对人不应该凶猛得像狮子,像豺豹一样,这不是基督的样式。什么时候我们凶猛了,什么时候就证明我们是亚甲族的人了。第二,亚甲就是“火烧”。一个肉体发作的人,里面的感觉像是火烧一样,像亚哈随鲁糊里糊涂地出了一个主张,要王后让臣民看她的美貌,不料王后居然抗命,就这样王便受了伤,圣经说:“王甚发怒,心 如火烧。”(一章十二节)因为烧得能受,非把这火放出不可,烧着别人才痛快。比方说,有的时候,在聚会里受了委曲,回家后火就烧起来了,因为火在里面烧,那一口气就嚥不下去,那个火焰就是不能把它扑灭,一定要烧,烧到一个地步,甚至于说不去聚会了,这样就知道我们是亚甲一族的人了。第三,亚甲就是“高度”。我们肉体都是好大喜功,好高务远的。传起福音来,如果不是成百人的场面,就不起劲。一网一网的鱼他肯打上来,一条一条的鱼,他就一点忍耐也没有,这个就是肉体,就是亚甲族的特点。第四,亚甲就是“好战”。一个亚甲族的人,是打官司的能手,也喜欢抬扛,你若说东,他非说西不可,只要你说什么,他总得和你说相反的,并不是他相信他说的是对的,他的目的就是想把你打倒,并不是他站在真理一边。所以肉体的一 个特点就是好战,喜欢和人争战,他如果看见一点真理的话,就要征服别人,征服所有的人,和许多人辩论要证明别人都错,只有他自己是对的,结果他这个人反倒证明错的,因为是属肉体的。你是不是亚甲族的人,就看你是不是好战的人,好斗的人,所以亚甲族就是上面这四个意思所包括的。

哈曼的先祖—亚玛力人

除了字面的意思之外,亚甲族还有它历史的意义。亚甲原来是亚玛力人的王。我们读撒母耳记就知道神立了扫罗作王,要他除灭所有的亚玛力人,无论男女老幼都要剪除灭绝。亚玛力人原来 是以色列人在旷野遇到的第一个仇敌。当亚玛力人来攻击以色列人的时候,是乘其不备,抄后路来的,那时以色列人把所有的男丁都放在前面,将小孩和妇女放在后面,结果遇到亚玛力人的突击。后来神起誓说,祂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埃及十七章十六节)。在圣经里亚玛力人很清楚地 是代表肉体,是(好战)的意思。它的战略是趁着我们不备的时候实行突击。比方在清晨和主有美好的交通,读主的话,也被主的爱摸着了,真是觉得没有任何时候比这个时候更好,在地如同在天,晨更刚刚完毕,应该是忍耐最大的时候,没有想到一个芝麻大的刺激,居然大发雷霆,使周围的人莫名其妙,像是染上了大麻风一样,这就是亚玛力人的杰作。肉体来的时候从来不从前门进来的,也不事先用电话通知的,你不是准备好了不让肉体进来?前面刚刚讲了一句属灵的话,下面那句话就不对了,把死亡带进来了,这就是亚玛力人带给我们的痛苦,因着这个缘故,圣灵要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五章十七节原文)。

神说:“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埃及记十七章十六节)。亚玛力人所代表的肉体,要完全对付干净,要杀得片甲不留才行。对肉体越残忍越好,对肉体越无情越好。对肉体绝对不能仁慈宽大,这是神给扫罗的命令,但是扫罗的心太软太好了,他竟然宽容亚玛力 王亚甲—哈曼的先祖,结果神说:“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章二十三节),这样扫罗就失去了王位。扫罗做了什么事?扫罗是把一些亚玛力人对付了,但是他看见了亚甲,却怜惜亚甲,不肯下手,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米母干”在扫罗里面说话了:“这些牛羊不是可以拿来献祭的吗?”所以神才说:“祂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呢?听命 胜于献祭。”(撒上十五章二十二节)在这里最要紧的乃是照着主的话来做,对肉体是越残忍越好。什么时候不忍心下手对付亚甲,等一等就会像扫罗竟然死在亚甲手下的亚玛力人手中。所以对肉体是仁慈不得的,它要无情地置我们属灵的生命于死地,神所争的我们也要争,神所恨的我们也当恨,对付肉体我们只能无情。

因着扫罗不肯灭绝所有的亚玛力人,后来亚甲族就产生了剑子手哈曼。现在呢?你不消灭肉体,肉体却要消灭你,你不对付肉体,肉体要对付你。扫罗不只吃了立即的苦果,死在亚玛力人刀下,还要吃后来的苦果,使他的子孙遭受灭族的威吓,容忍肉体坐大的后果真是可怕,亚甲的手下只杀了以色列人中的一个人扫罗,而亚甲的后裔却要杀尽全体以色列人。神对亚玛力人的办法,是片甲不留 ,亚玛力人反攻的方法也是叫以色列人片甲不留。哈曼远胜他的祖先不肯作小事只谋害末底改,祂要作大事,摧毁神见证的第二代,使弥赛亚无法降生在伯利恒,因而使神的救恩和永远的旨意不能成功,肉体的后 代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亚甲的后裔中非常出名的,除了哈曼之外,就应该是希律(以东人)了。希律要想除灭所有两岁以内的小孩,他的目的是想除灭主耶稣。我们读歌中之歌其中有一句话:“要给我们擒拿……小狐狸。”(雅歌二章十五节)。肉体就像狐狸一样,它不只毁坏果子,还要毁坏枝子,单 单毁坏果子是小事,因为只要枝子在那里就有果子,但它要毁坏整个枝子,所以我们要知道肉体的诡计,肉体在我们里面的目的,是要根本地摧残我们属灵的生命。

综合上面所说的几点,“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这寥寥的几个字确是从不同的角度,将肉体描绘得十分生动而且细腻。总之,肉体是容易出名的,常是怒气冲天;喜欢天下大乱,制造紧张局面,非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肯罢休;肉体常是双料的,来势汹涌,给人有锐不可当的感觉;肉体继承并且发挥了自古以来的固有天性;好高务远,凶猛好战,并且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肉体是一代比一代更“兴盛”,更“有为”。不只使属灵的生命渐趋枯萎,而且其最终 目的是要达到扼杀基督的见证。

哈曼高升—肉体掌权

“真理常是上断头台,错误常是登宝座。”这是一首诗歌中的名句,拿来形容“哈曼升高”是再确切不过的了。因着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使一个错的人在朝中,而对的人反而在朝门;末底改完全被忽视在一边,这几乎是每个在亚当里的人所做的事。

我们知道肉体在我们的里面,一直等到我们主再来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身体要完全改变,肉体才永远离开我们。今天的问题是你我怎样对待它,人对于肉体做得最坏的一件事,就是抬举它,把它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地位,让肉体在人里面高升,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把刀给刽子手。我们明明知道肉体的败坏,但是还是要纵容它,你不知道我们怎样“惯”我们的肉体,一直把它摆在一个很显明的地位上,因着这个缘故,下面的故事就发生了。所以在这里看见一个反常的现象,就是高抬肉体。高抬哈曼,意思就是把肉体放在上面,把灵压在底下,让肉体坐上“我”的高位。

本来正常的时候,我们应该是“不靠着肉体的”(腓立比书三章三节),并且不“为肉体安排”(罗马书十三章十四节)。常常“顺着圣灵而行”(加拉太书五章十六节),但亚哈随鲁王所代表的属魂光景恰好相反,王把戒指给了哈曼。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出现在对肉体投了信任票。我们知道那个戒指是为了下达王的命令的。所有用戒指盖印的命令都是谕旨,从此只要哈曼用王戒指盖了印,凡哈曼说的就等于王说的;也就是说:凡哈曼所做的就 算是王做的。照样,我们也是常常如此,给了肉体一张签好了我们名字的空白支票,支取的数目随便它填,它填的就算是我填的,这个叫做“抬举哈曼”。若翻成新约的话,就是“随从肉体”(罗马书第八章第五节第六节)。或者是“顺从肉体活着”(罗马书八章十二节)。一个正常的情形,应该是我们不信任我们的肉体,不能说它做的就算我们做的,我们要提出异议。但是许多时候我们像亚哈随鲁一样,把我们的戒指交给它,因此哈曼就坐上了宝座。现在显在我们眼前的景象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反在朝门。我们知道当肉体掌权的时候,圣灵就好像退到边缘上,结果一个对的人在外面,一个错的人反而在里面,这是一个反常的情形。箴言二十一章九节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接着第十九节又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我们知道很多人喜欢这两节圣经,特别是做丈夫的。若把它们应用属灵的生活里,会有深一层的意义,这里 的“争吵的妇人”就是代表我们的“肉体”说的,当肉体在那里“争吵使气”的时候,圣灵宁可住在屋顶的角上,宁可住在旷野,这岂不就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却在朝门”的那一幅图画么?这种光景持续的结果,就是“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的民却都慌乱。”(三章十四节)圣经说得不错:“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马书八章六节)当我们与肉体为伍,与肉体同乐的时候,我们整个人就慌乱,失去了平安。

不只如此,王有三十天没有见以斯帖的面。当我们高抬我们的哈曼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大容易见到以斯帖,就不觉得有主的同在,也就不觉得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说话。相反的我们倒常常看到哈曼。若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看见亚甲的影子,这就是我们高抬哈曼的明证。许多时候,我们不承认我们高抬哈曼,但是让我们问自己有多少天没有见到以斯帖了呢?这样我们怎么能说是活在灵里呢?不在灵里又怎能享受主的同在呢?怎能听取良心的声音呢?又如何能接受圣灵的引导呢?相反地天天与肉体同饮共杯,心中怎能不慌乱?怎能平安?圣灵描写我们的光景实在太确切生动了。

哈曼的丑陋面目—肉体的残忍

现在我们来看哈曼的狰狞面目,看他有多残忍,多丑陋。我们知道,当哈曼被高举的时候,王下令所有在朝门的人都得向哈曼跪拜,唯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圣经说:当哈曼看见末底改不跪 不拜的时候,他就“怒气填胸”(三章五节),接着就决定要杀害末底改。在这里我们看见肉体要人捧他,喜欢戴高帽子,喜欢人喝采;听到恭维的话,就乐不可支。每一个活在肉体 里的人都是这样,他要让人觉得他非常重要,什么时候他的尊严受到侵犯,就立即怒气填胸,要求报复。肉体要撕毁那撕毁它面子的人,它要报复那破坏它尊严的人。你不知道肉体是多么残忍,肉体是得罪不得的,它像只猫,只能顺着毛摸它,不能逆着来,全世界都这样尊敬我,这样捧我,就是你偏偏看不上我,跪也不跪,拜也不拜,让我给你颜色看!这样怒气填胸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要把对方撕毁,不光要撕毁末底改一人,还要灭他的全族。其实末底改只得罪哈曼一 个人,但哈曼报复时,不只伤害末底改,乃是要伤害他的全族。有的人是不能挨骂的,人骂他一句,他不光回敬对方,而且还连累他的父亲,甚至他父亲的父亲,这就是哈曼 做的事。因此千万不要激怒别人的肉体,当一个肉体被激动的时候,就等于把刀放在它手里,它要尽所能的来摧毁。所以我们要怕肉体像怕火一样。

有的夫妇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不少的礼物,其中有许多成套的盘子和碗。有趣的是结婚两三年之后,这些碗盘常常是所剩无几。因为在紧急的时候都用掉了,这就是为什么邻居们会常常从窗户看见,飞碟在客厅 里飞来飞去的缘故。肉体是十项全能的,其中有一项就是投郑铁饼。求主怜悯我们,真知道肉体是何等残忍的,如果你说一句话伤害了我,让我一夜睡不着觉,我就要说一句话,叫你一个礼拜睡不好。肉体每次发作时都是这样子,它决不是一对一的。为什么在旧约圣经里,有一句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二十一章 二十四节)如果人挖了你一只眼睛,只许你挖人的一只眼睛,如果人把你一颗牙打下来,你只可把他的一颗牙打下来。很多人不懂,以为这是报复的原则,其实这乃是神爱所定下的法则,神藉着命令来限制人的肉体,因为神太认识我们的哈曼了,当人伤了我们一只眼睛的时候,我们这一位哈曼绝对不会只伤对方一只眼睛的,它最少是要你一 双的,你打掉我一颗牙,我的哈曼就要打掉你的一排牙才能满足。旧约的律法在这里限制了人的肉体,一只眼睛换一只眼睛,一颗牙齿换一颗牙齿。哈曼的要求是什么呢?乃是要末底改的一排牙齿,换哈曼一颗牙齿,要末底改两只眼睛,换哈曼一只眼睛。肉体是伤不得的,因此他以“害末底改一人 是小事。”(三章六节)他要作大事才肯摆休,这一点我们一定要认识的,就是认识哈曼的残忍。

肉体的抱负

其次要认识肉体的阴谋,肉体是有谋略的,它的眼光并不短视,它有抱负,要立志作大事,它知道如何放长线钓大鱼。圣经说:“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节)因为隐藏在哈曼里面的撒但,太认识神的计划了。

末底改只是小目标,他所打击的大目标乃是神的旨意。他企图拦阻神的旨意,破坏基督的见证,使基督的救恩没有成功的可能,使神藉着祂的子民在地上产生的见证,遭到彻底的摧毁,这是肉体的诡计和阴谋。

所以千万不要让哈曼坐在宝座上面,不要说发脾气不要紧,哈曼的目的不光是叫我们生气,使我们血压升高,或者是家庭失和,损害我们的身体和家庭。哈曼最终的愿望,乃是要我们失去神的见证,许多的时候,我们的见证不行,福音传不出去,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不只要“听福音”,更要“看福音”,看我们怎样做基督徒。有的基督徒 夫妇在结婚以前,是姊妹讲,弟兄注意听。度蜜月的时候,是弟兄讲,姊妹留心听。蜜月以后呢?他们两个一起大声讲,隔壁邻居“侧耳倾听”。我们的哈曼丹田之气很足,可以把争吵的声音送 得很遥远,留给人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样的家庭会令人羡慕么?地上许多破碎的家族,看到这样的基督徒家族,他们要怎样感想呢?他们会不会说:“他们比我们好不了多少?”

不信主的人会吼,信耶稣的人也会吼,这些信耶稣的人比不信的人有什么长处呢?所以让我们记得,哈曼的目的永远不是叫我们一个人受亏损,乃是使主的见证受亏损。为羊这个缘故,我们不能够把哈曼放在宝座上面。从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个公园里传福音,发单张,有朋友接过单张后,就揉成一团,然后往送单张的人脸上丢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发起脾气来了,立刻脱口而出:“像你这样的人,难怪非下地狱不可。”发单张明明 要抢救灵魂免下地狱,结果呢?哈曼在那里反应了,就摧毁了基督“爱”的见证,那一个人也许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们要怕肉体掌权。怕不能彰显基督的温柔和忍耐,这是非常严肃的事。为此让我们再重覆:“不要随便发脾气”,“不要随便发肉体”,“不要捧肉体”,“不要给肉体戴高帽子”。

许多时候我们有一个错误,以为发发小脾气,无伤大雅,没有那么严重。记得,这是一个习惯的问题,我们这样作,天长日久就养成了纵容肉体的习惯,等到肉体变了花样,从另一个角度来引诱我们的时候,由于我们对肉体不设防惯了,结果就一下子严重的跌倒了。大卫怎么会想到只是睡了懒觉,太阳平西了才起来,居然会闯了大祸呢?对肉体在一个角度上懒散的习惯,会导致我们在另一个角度上的失败,大卫那可怕的跌倒,可作我们的鉴戒!肉体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纵容不得的。它不只伤害了大卫属灵的生活,在他个 人的历史上留下了污点,而神的荣耀和见证,因此所遭受的亏损是无法弥补的。哈曼所代表的肉体,的确在大卫身上作了一件大事。

肉体的办法和手段

肉体不是昏庸无谋的,相反地它熟悉“孙子兵法”,他要出奇而制胜。因此我们对肉体要事事设防,处处设防,不把戒指给它。

哈曼起了屠杀末底改全族的可怕意念之后,他如何达成这个愿望呢?肉体在我们身上是很有办法的,他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我们可以从以斯帖记第三章里找到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第一,它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才可以。第二,它必须要迎合我们的心理。这是肉体的工作,也是它的手段,肉体若在这两点上不成功,它就没有办法做它所要作的事。我们若认清这一点,就对我们有很大的保护。第一,哈曼什么事也作不成,除非王同意这么作,把他戒指摘下来给他;有了授权书才能为所欲为。关于这一点我们要特别注意,什么叫做罪呢?乃是我们的意志赞成了才构成罪。许多时候撒但可以把很多污秽的思想,像火箭一样地射到我们的脑子里来,单单这样还不是罪,乃是等你接受这个思想,造成这个思想的时候,罪就构成了。如果哈曼只是起了歹念,这不一定会成功的,乃是王同意把戒指给他,才有成功的可能。今天所处的时代,道德是非常败坏的,在许多场合,如果你做基督徒就只好闭上眼睛了,但是这样作不可能。眼睛若是张开的,就会看见一些道德的污秽垃圾,但是单单看见污秽不是罪,乃是为了犯罪 而看第二眼那就错了。关于这样的事主耶稣曾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五章二十八节。)你看,在这里犯罪是怎么犯的呢?在原文里那个“看”是第二次的看,那个“看”是指为动淫念而回头去看的。如果这个人看见一幅情景,那看见不是罪,这是第一次的看,第二次回过头再来“看”,代表你的意志已经赞成了,这个时候,这个罪就成立了。我们记得我们的心思就像撒但的游乐场,每天不知有多少火箭射到我们心思里面来。我们只要拒绝它,就没有事,因为没有罪的问题。 但是什么时候一个心思进来,我们喜欢它,赞成它,结果罪就成立了。有个弟兄说的好:“你不能防止小鸟不从你头上飞过,但是你可以防止它在你头上做窝。”今天很多人他们让鸟在头上做窝,结果罪就成功了。这是非常要紧的事,只要我们不同意,不赞成,水把戒指给哈曼,他就永远不能成功他的计划。对于哈曼的提议,只要你拒绝就完了,肉体的筹算就不能达到。总之,让我们认清,哈曼对付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争取“我的同意”,我们只要不妥协事情就了了。

肉体对付我们的第二个办法,乃是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迎合我们的心理。我们的“哈曼”是心理学专家,对于魂的行为研究得剖白入里。第一,他利用魂怕死的心理。第二,他迎合我们惧怕损失的心理。第三,他抓住了魂的弱点进行贿赂。当我们读以斯帖记第三章的时候,看见哈曼为了迎合王的心理,他怎么做呢?

哈曼让人从正月起掣签,按着日月一直掣到十二月,然后选择一天,就是十二月十三日,找出来这天是最吉祥的日子。现在哈曼要到王面前去大做文章,游说他,在这一个大吉大祥的日子,作什么都是对的,包括剪除末底改全族这一件事在内。哈曼太懂王迷信的心理。人为什么会迷信呢?很简单,因为人怕死,所以人就注意那些日子特别吉祥,那些日子特别不吉利。人多半到 了四十岁以后就去算命,要知道未来,就是怕死的心理在作崇。肉体许多时候能叫我们听它的话,就是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亚哈随鲁欢迎任何使他“延年益寿”,“凡事吉祥”的建议,无论什么事他都可以答应,也都可以做。我们要记得,许多基督徒失败,就是失败在这点上,为什么肉体最后能在一个人身上达到它的目的,为所欲为呢?非常简单,就是因着人怕死,就开始妥协,就开始变节,因为他要抢救他自己。在这里还有一点更深的意义,许多时候我们向肉体投降,就是不肯叫我们魂的生命,被带到死地。我们太爱自己“魂”的生命 。肉体就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来得着我们的耳朵。所以这样接受肉体建议的人,都是迷信的人,无论在“魂”和“体”上,一定是怕死的。

除了利用王怕死的心理之外,哈曼的另外一个花招,是迎合王惧怕损失的心理,俨然一付维护王利益的姿态。哈曼对王说:“容留他们与王无益”(三章八节)。其实这是肉体给我们的错觉,是哈曼在我们里面创造的谎言,假意提醒我们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会说:“这样属灵见证没有什么大价值,算了罢!”又说:“如果你这样做基督徒的话,恐怕要得不偿失,你的路要越走越窄了。”“别人十年之内就发达了,你这样做五十年也发不了财。”“如果你坚持要这样为主作见证的话,你是自己找苦吃。”所以许多人听了这些话,就 把戒指给了肉体,当他想到:“如果我这样苦苦维持主的见证,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我只要稍微妥协一点,财源就滚滚而来,也许不到十年我就发达了。”然后“米母干”就在那里说话了:“到了那个时候 ,也许我要十分之一奉献给主。”结果就随从了肉体。但愿我们记得主的话说:“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要相信主的话,而不是肉体的话,我们要对撒但说:“我们的主说:‘肉体是无益’的”,的的确确肉体对我们是无有益处了。

除了迎合我们怕死、怕损失的心理,肉体还抓住我们的弱点,实行贿赂,只要王肯接受哈曼提议,他就愿意:“捐一万他莲得银子……纳入王的府库”(三章九节)肉体知道什么是我们所要的,它可以开条件。我们每个人都有弱点,都可以在某一点上让步的,而哈曼非常清楚我们的“那一点”是什么!在“那一点”上哈曼愿意出最高的代价,只要我们肯把戒指给它,这是肉体的诡计。接下去我们看见亚哈随鲁王并没有好好的调查一番,也没有问过朝中的那七个大臣,就随随便便地,立刻把戒指交给哈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亚哈随鲁不仅是“暴君”也是“昏君”的道理。

现在我们如何能使哈曼的计划变成泡影呢?消极的一面,我们要认识哈曼,积极的一面乃是让圣灵做更深的工作。圣灵第一步的工作是领人得救,圣灵第二步的工作,就是要藉着我们里面的灵,让我们真的看见我们肉体的败坏,但愿有一天我们能看见像保罗所说的:“在我里 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七章十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