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古召会历史—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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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福音书的顺序

1  我们为着历史并为着读者的益处由革利免所摘录的篇幅已经足够。

2  现在我们来看这位使徒(约翰)公认无异议的着作。首先,他所写的福音书,广为普天下各地教会所公认为其亲笔之作[45]。前人将此书列为第四卷书,理由如下。

3  那些受圣灵感动、敬虔的人-主的使徒,过着最贞节的人生,具备各样心灵美德,却用平凡的语言,因为他们只依赖救主所赐给他们神圣超绝的能力。这些人不会、也不曾用优美的辞藻来修饰主的教训,他们只是与圣灵同工,让基督神奇的能力藉着他们展现出来,在世宣扬天国的教训。他们不太在意写作风格。

4  因为他们所受的帮助远超世人。毫无疑问,保罗最有资格讲究风格。他有最强的观点,又经历了无数的奥秘,像是见过第三层天、被提进神的乐园、听见不能言传的话语[46]。然而保罗却只写下几封简短的书信。

5  主其余的跟从者,像十二使徒、七十门徒及其余众人,对此并非一无所知。然而所有门徒中,却只有马太和约翰留下了着作。按着记载,他们二人之所以着作,是因着需要。

6  马太最先向希伯来人传福音,后来因着要到其他国家,便将他的福音以母语写成[47],弥补他不在时所造成的亏缺。

7  据说当马可和路加发表福音书时,约翰仍是一直竭力传扬福音,并无写作。而是到了后来,因着以下的原因才开始写作。先前完成的三部福音书在众人间流传,也到了约翰手中,据说约翰承认这些福音书,也愿见证其真实无伪;只不过这些描述中独缺基督初期的事迹以及福音之始[48]

8  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其他三位作者只记载了施浸者约翰下监后,主一年内所行的种种事迹,这三部福音书的引言都是这样指明[49]

9  马太写完主四十天禁食及受试诱之后,指明时间如下:「耶稣听见约翰下了监,就退到加利利去。」(太四12)

10  马可也这么写到:「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可一14)路加,在他开始描写主的事迹之前,也用相似的手法,点明了时间:「希律…就在这一切之外,又加上一件,就是把约翰囚在监里。」(路三19-20)

11  据说有人因此求约翰能动笔,写下先前作者未记录的,以及他们所遗漏之主的事迹(因为这部分发生在约翰下监以前)。约翰说出真正的事实:「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然后在描述耶稣的言行事迹时,提到了施浸者约翰,像是约翰那时「在靠近撒冷的哀嫩受浸」。他也清楚说明:「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12  因此,使徒在他的福音书里记录了耶稣在施浸者约翰下监之前的事迹,其他三位所说明的却是从下监之后才开始。

13  人若留意这些记载,就不能再抱着「福音书有出入」的想法-约翰福音记录了基督早期的事迹,而其他福音描写了其后的部分。也许正是为了如此,约翰才略过马太和路加已记载的家谱,而开始于基督神性的教训,像是圣灵特地留给这位特出之人的[50]

14  关于约翰福音的由来,这些介绍应该足够,马可写作的动机也已描述过。

15  路加也在福音开头交代他写作的动机:鉴于有人乱写一些他已确知的事,因此他写下路加福音,好帮助人脱离不确定的看法。路加熟识保罗,与他相处过,又和其余使徒有来往,他便将从他们所取得的,都记在路加福音中。

16  关于这些事,我们的说法已够多了。但我们更应当应该参考一些前人的着作,看看其他人对这些圣书有何看法。

17  约翰福音及约翰书信的首卷,古今素来都是众所公认、毫无争议之作[51]

18  只是其他两卷书信尚有争议[52]。关于启示录,众人的意见更是分歧[53]。我们该找个适当的时机,根据前人的见证审断一番。

[45]初期教会毫无异议的肯定,约翰福音是约翰所着。

[46]林后十二2-4

[47]虽然有人觉得难以置信,但是大部分的新约史学者都相信马太曾用希伯来文写了一卷福音书,就是马太福音。就内容来说,马太福音的原文为希伯来文的可能性并非没有;教父们认同这事的情形也相当普遍。教父Papias、Irenaeus、Origen、Jerome等人都曾题及这事。至于马太后来的流传版本为何是希腊文版,一般有两种说法,或是马太所另撰,或是他所翻译。两种说法都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不过并不影响马太福音本身的权威。

[48]Eusebius是头一位论到约翰写作约翰福音原因的教父,不过Eusebius用『据说』一辞,可见他也是从口述常规中得知此一说法。Muratorian Fragment中对约翰福音的写作原因也有交待:『第四本福音书系出于使徒约翰,当时他的门徒和一些监督恳求他,他就说:让我们一同禁食三日,无论我们得着了甚么启示,都彼此述说。』当晚使徒之一的安德烈就得启示说,约翰应当以自己的名,将一切他心中的事都记录下来。…』教父Irenaeus则认为,约翰福音是约翰为了对抗智慧派Cerinthus的教训而着。Clement of Alexandria认为约翰福音是一本属灵的福音书(spiritual Gospel),作为其他三部以介绍耶稣外在事迹为主之福音书的补充。其实,就着约翰福音的内容来说,Clement of Alexandria的判断似乎较Eusebius更为准确中肯。约翰福音乃是一本生命的福音,见证耶稣基督是神救主,来作生命。

[49]就着对观福音书的内容来说,似乎很容易让人无法辨别主在地上的职事约有多久,然而约翰福音中刻意记载三次(一有说四次)逾越节,指明主在地上的职事至少有三年之久。因此,严格来说,对观福音书并没有如Eusebius所言在其引言中说到基督在地上的职事只有一年多,这是Eusebius的误会。但约翰福音对主在地上职事纪年的补充,确实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50]Eusebius也同意约翰福音是以其属灵的价值,作为其他三本对观福音书的补充。

[51]在初期教会,约翰一书的权威一直被视为与四福音同等,甚至在有些二世纪初期教父的着作中,如Polycarp、Papias等人,只引用约壹而无约翰福音。二世纪以后,约翰福音才渐渐与约壹受到同样的重视,Muratorian Fragment是首次肯定约壹权威者。

[52]Muratorian Fragment明白的将这两卷书视为约翰所着,约贰首次被引用于Irenaeus的着作中,Clement of Alexandria在引用约壹时,曾隐约说到他知道约翰另有其他书信。其他教父较少引用约贰和约参的原因,可能也与它们篇幅太短有关。总之,Eusebius当时仍认为,约贰及约参是否为正典尚有争议。他的恩师Origen就认为这两卷书可能并非约翰所着,Jerome也认为这两封书信是一位名为John的长老所着。因此,Eusebius依照当时左右不一的看法,将约贰及约参列为Antilegomena,就是有争议的着作。即便如此,后来的学者仍然认为,就着内容和风格来说,约贰和约参应与约壹同为一个作着所出,就是使徒约翰。

[53]启示录其实是新约中最受肯定为权威正典的书信之一。Papias、Justin Martyr已经引用此书并认定其作者就是使徒约翰,初期教会的教父当中,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余皆认为此书出于约翰。当Alexandrian School兴起时,Dionysius of Alexandria开始批评启示录。Dionysius本身并不否认启示录的内容是属灵的启示,也不否认其作者是出于约翰,但他认为其内容过于物质化,又是属于旧约先知书文体,不应列入新约正典。不过,这种论点显然只是专精灵然解之Alexandrian School的片面看法,并且文体是否为豫言性质,与其是否该列为新约正典并无直接关连。由下一章的内容来看,Eusebius显然也受Dionysius of Alexandria的影响,有意将之列为Antilegomena之林,但是因着许多其他教父对启示录的正面看法,他才对自己的立场略为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