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在真理中并凭着灵行事为人,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
读经:约贰1~2,4,约参3~4,加五16,25,提后一9
壹 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乃是在真理中行事为人─约贰1~2,4,约参3~4:
一 在约翰二书和三书里的『真理』,是指福音的神圣实际,特别是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所启示关于基督的身位:
1 基督是神而人者,兼有神位和人格,有神圣的性情和人的性情,为要在为人生活中彰显神─约一14,十四9~11,约壹一1~2。
2 基督在人的肉体里,用神圣的能力,为堕落的人类完成救赎,使祂可以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他们里面,且把他们带进与神生机的联结里─约一29,三14~16,十五4~5,约壹二2。
二 我们需要得着真理作到我们里面,并构成到我们全人里面─一8,二4,约贰1~2,4,约参3~4:
1 由真理构成,就是得着神圣启示内在的元素作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生机的构成。
2 构成到我们里面扎实的真理,在我们里面成了常时、长期的滋养─提前二4,四6。
3 我们需要付代价学习真理─箴二三23。
贰 行事为人与神的呼召相配,乃是凭着灵行事为人,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加五25,弗一11,三11:
一 在加拉太五章十六节和二十五节,有两种凭着灵而行:
1 在十六节的『行』(peripateo,帕利帕提欧),意思是指日常生活中的举止行动,含示一般习惯的日常行动─罗六4,八4,腓三17~18。
2 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五节的『行』(stoicheo,史托依奇欧),意思是按规则而行,就是在军队行列中前进,步伐一致,因此是整齐有规律的行动─六16,徒二一24,罗四12,腓三16。
3 这两种的『行』,都是凭着那灵,受那灵的规律:
a 在加拉太五章十六节的『行』,是一般、日常的行动。
b 在二十五节的『行』,是以神惟一的目标为生活的方向和目的,并以那灵为我们的基本原则、基础准则。
4 每一位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该有这两种凭着灵而行─16,25节:
a 在第一种的『行』里,我们以那灵作我们日常生活中生命的素质─16节。
b 在第二种的『行』里,我们以那灵作我们道路的途径,使我们能完成神的定旨,达到我们在地上生活的目标─25节。
二 因为神是有目的的,并要达到祂的目标,祂就嘱咐我们,首先要有一种凭着灵而行,以建立正确的日常生活,其次还要有一种符合神圣规则与原理的凭着灵而行,以达到神所设立的目标─弗四16,启二一2:
1 神有一个永远的定旨,祂的心意是要我们为祂的定旨而活;因此,我们在地上的生活不是漫无目标,而是有确定的目的─弗一11,三11,罗八28,提后一9。
2 那灵已经赐给我们生命,使我们能凭着灵而行,以完成神的定旨─加五16,25。
3 我们必须有第二种凭着灵而行,就是完成神定旨,并达到我们在地上生活之目标的行─25节。
4 第二种凭着灵而行,需要第一种的行作为支持─16节:
a 我们要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第二种凭着灵而行;但为了要有第二种的行,我们需要第一种的行。
b 我们若没有第一种凭着灵而行,就没有资格有第二种的行。
c 正确凭着灵的日常行动,使我们有资格并得装备,能以有第二种凭着灵而行,就是成就神定旨的行动。
三 我们要凭着灵而行,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就必须实行与主是一灵的生活─林前六17,罗八4。
四 我们惟有凭着灵,才能有正确的日常生活,并且惟有凭着灵,才能朝着神的目标而行,并完成神的定旨─加五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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