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福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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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是人又是神

为甚么在神的救赎里需要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

答:这要分两面来说,第一,就着神是爱,神也是公义这一面,在神的救赎里,需要祂是人又是神。比方,有甲、乙、丙三人,丙犯了罪,甲叫乙去顶替他的罪。这样,甲对丙是有爱,丙对律法的要求也满足了;但是,对乙呢?就不免不公义了。我有罪,神叫基督替我死,就神虽然是爱,我对律法也有了交代;但是对基督却不免不公义。惟独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才是公义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甚么叫作赦免。赦免,就是赦免人的人吃亏,就是赦免人的人吃被赦免者的亏。就好像有人欠你十元,你赦免他,就是你吃了十元的亏,受了十元的损失。

在神的救赎里,基督不应当是第三者。如果基督是第三者,那就是神对基督不公义了。因为祂既然没有罪,祂就不应该死。圣经告诉我们说,人是犯罪的,神是被得罪的,这里面的关系是神和人两方面之间的关系。若是叫第三者来满足这个要求的条件,也许神的公义得着满足,人对律法的要求也履行了,但是对于第三者就不免不公义了。惟独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才是公义的。

弥迦书六章六至七节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甚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这里说我们得罪了神,不但献上牛羊无用处,所有的祭祀无用处,就是献上自己所生的也无益处。所以基督必须是神,才不是第三者,因基督自己就是被得罪的。惟独因基督是神,所作赎罪的工作才是公义的,反言之,赎罪的工作既是公义的,基督就必是神,因为被得罪的才能赦免得罪的。基督是神,祂是被得罪的,所以祂能赦免人。

罗马书七章十节说,“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六章二十三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一个人完全遵行律法才得生,否则就必须死。所以,主要叫我们得生,祂就必须死。但是,提摩太前书六章十六节说,神是独一不死的,所以基督必须同时是人才能替我们死。祂成了肉体,才能替我们死。祂是神,祂拯救人才是公义的;祂是人,祂才有拯救人的可能。

第二,就着神救恩的完整性这一面说,神的救恩有法理与生机这两面,因此需要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神完整救恩法理的一面,是关乎律法的;生机的一面,是关乎生命的。法理、律法的一面,乃是神救恩的手续,需要基督是人,为我们成功神法理的救赎,以满足神公义律法的要求。生机、生命的一面,是神救恩的目的,需要基督是神,使神法理的救赎,有永远的功效,并能将神的生命,在祂的复活里,分赐到所有信入祂的人里面,使他们因着与神生机的联结,而得更新、变化、长大、并成熟,亦即使神的生命,浸透人的三部分,灵、魂、身体,至终完全从人的身上透出来,达到圣经所说身体的得赎。故此,基督必须同时是人也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