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白面 学位·美金 基督·召会 (下)
请客,交友,教会,莫名其妙
到新泽西的第二个星期六,我请了公司里的一个同事兼学长到家吃饭。想藉此了解一下公司和当地的情况。谈话中间,因着要岔开一个话题,我就突然问他附近是否有教会。此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诧异,急忙要改口,就说是随便问问。他就不失时机地邀请我到佛兰克林召会看看。我就推辞说以后再看。第二天清晨六点,我就被一股力量激动要给那个同事打电话寻问到教会的方向。太太说星期天六点钟,大家都在睡觉,最好不要打扰人家。好不容易挨到了七点,我找借口说,基督徒该早起,可以打电话了。太太没办法,只好由我去。从梦中将我的同事吵起来,将到会所的方向给了我,并告诉我们十点才聚会。太太和我都是习惯准时的,此时更是如此。我们怕走丢了,耽误时间,九点就离开家,九点半到了会所。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两三辆车。外面看只是一栋房子而已,不像常见到的教堂建筑物,因此,反而不觉得拘束。推门进去,鸦雀无声。正踌躇无措时,一扇门开了,一位弟兄(江淮弟兄)走过来,亲切地和我们握手寒暄,欢迎我们来聚会。我就说是某某介绍我们来的,来得太早了。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开始了我们的召会生活。 圣经,神,耶稣基督,那灵,要好好地研究研究!
一切都是新的,新人,新语言,新鲜的面孔……这是一班什么人啊!我的朋友们应该是吃喝玩乐在一起,酒足饭饱之余的话题该是房子,车子,妻子,孩子,股票,升迁,如何赚大钱,并和老板同事之间的恩恩怨怨。而这班人满口的耶稣基督,神爱世人,永远生命,不至沉沦,而我对圣经的惟一认识还是帮女儿学中文学来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不但如此,还对我讲说耶稣是神成了人,是神而人者。神经过了一个过程,就是成为肉体,为人生活,为我的罪被钉十字架,第三日复活并升天,如今成了赐生命的灵,等等。别的我没有什么可辩驳的,反正他们如此信,就如此说,与我无关,以后我愿来就来,不来也由我。但我对他们所说我是一个罪人,大大地不以为然,认为是夸大其词,大错特错也。真不识余某何其人也。我没杀过人,没放过火,纵然有时发发脾气,撒个小谎,偷点东西,说点坏话,有点嫉妒心,开车超点速,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怎么能是罪!若这些都算为罪,世界上那还有好人,整个世界还不都成了监狱?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我余某人是如此高风亮节,总会对此说法向我道歉,承认我是一个例外。但无论我怎样想,我们全家就像被磁铁吸引的磁针一样,被这群单纯的基督徒吸引住了。小排查经聚会,主日聚会,福音爱筵一次不漏。孩子们甚至成了我们的记时器─周周提醒我们要聚会。
虽经多次辩论,甚而我会和他们大吵关于耶稣基督的事情,他们总是和蔼可亲地耐心对待。有时,我的态度使太太都很难堪,可我总要吵下去。谁让圣经敢说我是一个罪人!我遂决定好好地研究研究圣经,到底这位耶稣基督何许人也。三个月里,中文,英文圣经通读了一遍。我是越读越不理解,如在雾中。我自认为是个很会读书的人,没有读不懂的书,可这是一本什么书啊?每一个字都认识,可字与字连在一起却毫无意义。历史不像历史,哲学不像哲学,传记不像传记,科幻不像科幻,连个逻辑都读不出来。我终于得出结论:要么这是一本天书,阳春白雪,无人能懂,要么就是一本下里巴人,语无伦次的书。叫我不明白的是这样一本书竟能成为 世界第一畅销书,经年不衰,被人传扬诵读。虽然在我们中国还不畅销,在西方发达国家却如此受人青睐,真是不可思议。圣经中从未提到中国,而这些中国人,也是对它如此的重视,更是让我不可思议。
那些“弟兄姊妹”却告诉我圣经是一本生命的书,启示神永远目的的书。我反驳说,“要知物质的生命可以读生物书,要知心理生命可读心理学的书,为什么要读圣经才能知生命?”他们就告诉我,“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神是灵,我们也有灵,所以要用我们的灵去读,方能读懂。就像收音机一定要调对频道才能收到信号一样。”我虽然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觉得他们所说甚是新鲜。就问他们灵是什么,是不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灵魂?于是,他们就开始在我身上作解剖的工作。将我分成三部分:灵、魂、体(帖撒罗尼迦前书五23)。魂是我这个人的所是,就是我所说的心理部分;体是我的外表,就是我所说的物质生命部分;灵是起初神吹到亚当鼻孔里的那口生命之气,是我里面最深处,是用以接触并接受神的器官。魂包括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正是在此,撒但将他罪的毒素种植在其中,这罪进而藉着体显露出来,表现为我的贪婪,欲望,骄傲,暴跳如雷的脾气,等等。而我的灵则包括我的良心,直觉,和寻求永远─神─的向往。我若要得着神,必须要用灵。因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翰福音四24) 我还可以藉着呼求“哦,主耶稣!”而得着主。我虽然继续嘴硬,但心里不得不同意他们所说的。多年来,我一直要寻求的,原来都是在魂和体里。难怪无论是平民,党员,干部,中国人,美国人,都被贪婪,欲望,骄傲,脾气所俘虏而不能自拔。这个“道理”真是新鲜。原来我在俄勒岗大学所“拯救”的室友是被我“拦阻”了。从此,对我自己重新有一个不同,却也说不太清楚的认识。
在我们寻求的这段时间里,因着想对基督教有更清楚的了解,我们就访问了两个“华人教会”。其中一个需要会员证方能进去。这让我和太太都大吃一惊:基督徒还有选择别人的自由?我若是基督,我要如何设立我的教会?带着这个问题,我读了一本名为《召会的见证与立场》。这本书使我茅塞顿开,啧啧称奇,对圣经中所启示的召会该是如何,有了略见一斑的感觉。原来我所在的召会之所以如此的吸引我们全家,因为她所实行的是照着圣经而有的。遂决定不再他求。
最让我们受吸引的是这些基督徒彼此称呼弟兄姊妹,真是比亲人还亲。而我们因着还没有信和受浸,还不能称为弟兄姊妹,只能称为福音朋友。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1998年1月18日。我太太已经相信了,只是我还是不完全信,但已经对耶稣基督有了好感。当我太太决定受浸的这一天,我也不由自主地,心里有一个感觉:早晚会信,不如今天就信。就这样和我的妻子一起浸入了父、子、灵三一神的名里。 圣经开了,脾气漏了,我不见了
奇怪(神奇)的事发生了。受浸以后,圣经的话一点点地开了。原来毫无意义的话发光了。“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119:130)对主话的渴慕,使我废寝忘食地读圣经,并同时开始读许多属灵书报。主的话渐渐地进到我里面,加上弟兄们的鼓励,甚至学着申言。甜美的召会生活,使我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春。但从来没有好好在主面前认过罪的我,并不认识“我”。火药脾气曾是我想脱却脱不掉的阴影,甚至多次将我和妻子拖到分离的边缘。得救后约一个月的晚上,妻子特别作了一锅我爱吃的香喷喷的红烧肉。在吃饭时,不知那句话不对我的耳朵,煞时,一碗红烧肉加米饭就摔在桌子上,碗弹到房顶,摔回桌子,碎落在桌子和地毯上。饭桌上至今还留着那碗底的印痕,见证我脾气的破碎。瞬间,我像泄了气的皮球,心里说,“完了,这回又睡不成觉了!”因为以往一吵架,就没有好觉睡。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妻子轻轻地对孩子们说:“爸爸心情不好,要安静一会,我们出去走走。”她们出去以后,我也要收拾战场啊。长毛地毯撒满了米饭红烧肉,吸尘器不管用。我只好跪在地上一粒一粒地捡。这时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浮现在脑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一个小声音提醒我“你的爱呢?你不是总对人说你非常爱妻子女儿们吗?”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涌了出来。“主啊,这太难,我作不到。主啊,求你改掉我的脾气!我确实是一个罪人,求主帮助。”当我收拾完起来时,妻子和孩子们回来了。我平生第一次从我的最深处向她和孩子们道歉。她只简单地说,“感谢主,以后会好的。”她实在是说出了另一个豫言。 基督作生命,召会作生活
我们全家一起爱主,传扬福音,调在召会生活里,如饥似渴地追求真理,盼望作主合用的器皿。我今天能在主里夸口,有基督作我的生命,生命的供应并一切,我真正地满足了!我真是一个罪人蒙了主恩。是主将我从尘土中领出来,使我亲身经历了体、魂、灵的各部分的功用。终于,神能在我心里安家了。神得其所在,我也有了永远的满足。 见证人: 余贵学弟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