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解剖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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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地方教会对政权及政治的态度

我们对政权的态度

根据圣经并我们一向所接受的教训,我们有下列对政权的态度与实行,这些态度和实行,是我们多年来所持守的:

1、我们相信政府和执政的、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没有权柄不是从神而来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服从;凡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设立,抗拒的必自招处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十三1~2)。

2、我们相信神设立政权管理人是要维持人类的和平、社会的安定与人民生活的平安。我们在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时,应该尊重国家的法律及所在地的政府,行事为人像神的儿女,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作遵纪守法、维护和平的优良公民。

3、我们尊重国家领导人并为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祷告、感谢神,使他们有智慧管理人民,使我们可以十分敬虔地过平静安宁的生活(提前二1~2,彼前二13~17)。

4、我们认为教会在地上不应该有份、参与或影响政治,而应在政府的法治法规之下作单纯的信仰团体。教会应该完全是出于神、为着神并属于神的。至于个别基督徒参与政治活动或政府工作,则是个人的问题,教会并不加予支持或反对。

5、我们认为不论教会或个人,即使遭受任何不公正的对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违反法律,不以任何形式对抗政府,不聚会示威,更不能造反;而应简单地顺服、接受,或在国家法律、政府法令所允许的范围内寻求申明和解决的途径。

引 言

圣经是神的呼出,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准。所有的基督徒,在对待任何地上的事物,尤其是政权的问题时,我们的态度与实行应该是完全并绝对地跟从圣经—神的话—的教导。神主宰地把我们置于政权之下,也就是神所允许并设立的掌权者之下,对此我们完全顺服,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我们一方面顺从并敬拜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另一方面也尊重政权所拥有的权柄,尊重国家的法律,尊重各级政府,使得我们行事为人像神的儿女,作制造和平者,作神在地上光明的见证。

教会则完全是出于神、为了神并归于神的。所以在尊重政权的同时,教会不能也不愿有份于、参与或影响政治,至于信徒个人参与政治活动或政党、政权则纯属个人,与教会整体无关。教会只该单纯地在地上过个人和团体敬拜神的生活。即使教会和信徒遭到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也应该轻看这短暂轻微的苦楚,望断以及于耶稣,盼望那存到永远的。我们为那些执政的、掌权的和逼迫我们的人士祷告祝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应该违犯法律以任何形式对抗政府,不聚会示威,更不能造反;而应简单地顺服、接受,在国家法律、政府法令允许的范围内寻求申明和解决的途径。

圣经及人类两千多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教会什么时候参与政治,或被政治利用,都会导致教会的堕落;教会什么时候守住应有的地位,即使受到严重的迫害,还是会得着主的祝福。在本文中,我们会论及教会的本质、政权的产生及其作用、历史上教会在政权问题上的偏差;倪柝声、李常受对教会有关政权的教导和他们的实行,以及教会的态度及见证。

教会的本质与政权的产生及其作用

神借着圣经启示我们,教会在性质和地位上是属灵、属天和属神的;基督是教会的生命,是教会的根基,是教会的元首,是教会的人位;教会与基督同生命、同性情,是基督的身体,也是神的居所。

圣经也启示我们,政权的产生乃是人远离神之后的结果。神造人(亚当)的时候,专特地造了一个器官叫灵,目的是为了接受、盛装神,与神沟通并接受神属天的管制,而灵的主要部分是良心。但因着神的仇敌撒但将其堕落邪恶的性情注入了人里面,从那时起,人就丧失了灵的功能,开始远离神。人堕落并被神打发出伊甸园后,神在祂经纶的安排里,要人向自己的良心负责。但人没有照着他的良心生活行动,而进一步落到恶行里。挪亚时代,洪水审判以后,神命定人要受人的管制,从那时起神设立政府,将人摆在政权之下。多年以后,等到神的子民出埃及到了旷野,神借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律法和条例,其中有一条「不可毁谤你百姓的长官」,证明神将他们摆在政府长官之下。到了摩西的时代,已经可以看见,以色列人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

这一切的失败,指明人已经从神治堕落到良心管治,从良心管治堕落到人治,又从人治堕落到不法。一方面政权是人远离神堕落的结果,另一方面神为着使人类有秩序,主宰地将人置于政权之下,为着避免无政府状态。

所以,地上一切政权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政权是神在地上的代表权柄。按照这个原则,一方面,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另一方面,圣经也启示我们,政权在地位和性质上是属地、属人的,它被神使用来管理堕落的人类。所以政权不是神造人原初的心意,乃是人堕落以后加进来的。神在历世历代以至今天,一直在作的一件事,乃是要把一切都恢复到祂原初造人的目的上,就是借着让人接受祂作生命而使人的灵被点活,良心恢复功用并日渐变得敏锐,并进而活在神属天的管制之下。

教会对政权应有的态度

以上圣经对教会和政权的启示,决定了教会对于政权的态度。圣经里所有的教导和原则,都是由主耶稣—我们的神—借着祂的教训和生活行动所立定的。

一 主耶稣的榜样

主在地上是谦卑的,祂没有寻求地上的伟大。犹太人盼望祂作王,但祂一点也不理会,祂一点也不摸政权的问题。主在地上时,有许多以色列人愿意为祂效死,只要祂肯起来作以色列人的王。但是主不作王。并非祂没有能力作王来改革政治,乃是因为祂来地上的目的是要拯救罪人;祂的工作是属天的,而非属地的,且与地上的政治无关。

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二节,主耶稣受祭司长和民间长老关于祂权柄来源的察验之后,法利赛门徒 同希律 党 人问祂关于纳税给该撒 的事。希律党的人平常站在撒都该人 一边,与法利赛人敌对。希律党人反对法利赛人,因为法利赛人非常保守;而希律党人很摩登,与在思想上也很摩登的撒都该人站在一起。然而,在这场合中,希律党人却与法利赛人共谋陷害主耶稣。他们期望祂落入他们的陷阱。在十七节他们对主说,「请告诉我们,你怎么看,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这问题实在是个陷阱。当时犹太人都反对纳税给该撒。主若说可以这样作,就会得罪所有以法利赛人为首的犹太人;祂若说不可以,就会叫支持罗马政府的希律党人,得着有力的证据控告祂。纳税给该撒对犹太人是非常不愉快的事,他们恨恶这个。法利赛人尤其反对这事。然而,希律党人却同意纳税给罗马政府。因此,两派中有一派反对,另一派赞成。照着他们的观念,不论主耶稣如何回答他们的问题,祂都会落入他们的陷阱。然而,主耶稣是智慧的,祂知道如何应付各种人和各种局面。在十九节祂说,「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币给祂。主耶稣没有拿出罗马钱币,却叫他们拿一个给祂看。二十、二十一节说,「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给神。」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这是按该撒政府的规定,纳税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神,这是按出埃及记三十章十一至十六节,将半舍客勒银子纳给神。犹太人在两种律法之下,就是在罗马政治的权柄以及神属灵的权柄之下。在耶路撒冷不仅有罗马政府,也有神的殿。所以主告诉他们,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给神。在这里主站在人的地位上,尊重罗马政治的权柄。

主进耶路撒冷的时候,不是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地来,而是骑着驴驹,谦谦卑卑地来。如果祂说自己是犹太人的王,犹太人会欢迎祂;但因祂说祂是神的儿子,犹太人就要杀祂。主在钉十字架之前,受了两次审判。一次是大祭司问祂说,「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你说的是。」大祭司就因祂这句话,定了祂的罪。但因着大祭司没有政治的权柄处决主耶稣,就把祂送到彼拉多 那里。彼拉多审问祂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彼拉多不关心主是否是神的儿子,他所惧怕的乃是政治的难处,他害怕犹太人立主耶稣为王,会使自己的权位受到威胁。而主耶稣却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人不认识主是何等人,不认识祂与地上政权无分无关。两千年来,世人对基督教也是这样看法;有人说,这乃是某些人要借着宗教,来达到政治目的。就连主耶稣受审时,祂的罪状也是用三国文字写着:这是犹太人的王。他们不知道主的国不仅不在人类政权之内,而且根本就不属这世界。希伯来十二章二十八节、使徒行传十四章二十二节,明确地告诉我们,我们所得着的乃是神的国,与任何的政权都不发生关系。神在恩典中建立了一个国,这国包括了世界上所有信入祂的人,他们都是借着重生进入了神的国度。这国没有领土,没有军备,也没有政治。在这国里只有神的生命在信徒的灵里管制他们的行为。这国度圣经又称为诸天之国,其地位乃是属天的。

二 使徒们跟随主的榜样

1 使徒保罗

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二十节论到基督徒在地上的地位时说,「我们的国籍乃是在诸天之上」。我们是天上的国民,在这地上,我们是寄居的、是客旅。虽然我们有国家承认的公民权,这公民权对我们的意义乃是:我们愿意作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信徒生活在神的国的实际里,有神的话作我们生命的供应,其道德的水平远超人间律法的要求,满了神的爱和和平。我们所当作的,就是尽力与人和睦、爱人、帮助人、引人归主。

当使徒保罗出来为主耶稣传扬福音时,各地都有信主的人,交通很紧密,人数众多。如果罗马帝国将罗马城内的信徒都杀死的话,罗马城里所剩下的人数就没有多少了。当时,罗马帝国的该撒尼罗逼迫教会,用令人发指的手段大批除灭信徒。而使徒们并没有利用这些信徒,也没有将他们组织起来,与政权发生任何的冲突。信徒们(包括使徒保罗和使徒彼得在内)倒是心甘情愿为爱他们的主殉道,以此为主耶稣作见证。

使徒们没有利用基督徒的团体,得着政治的权柄,或达到任何与政权有关的目的。在使徒行传二十一章三十八节,保罗被犹太人逼迫,被罗马的千夫长捆绑并审问,千夫长问他说,「莫非你是前些日子作乱,带领四千凶徒,往旷野去的那埃及人吗?」人不明白保罗的作为,总以为人多势众,一定有政治的野心。罗马天主教是政治和宗教混杂的产物,所以它利用人数众多,制衡政权,从中得利。这完全偏离了圣经的教导。今天的基督徒应当恢复保罗当时的地位,站在各种政治之外,以保持教会的纯洁。

保罗弟兄在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提到服从权柄的事。他给我们看见,作官的是神的仆人。我们没有理由不服当地的政权及其颁布的律法。因为律法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不管世界各国的律法怎样不同,但总是从神的律法而来的,基本的原则还是赏善罚恶。所有的政权都有它的律法,而政权的功用就是维持并执行它的律法,叫行善的得称赞,叫作恶的受刑罚,因为它不是空空地佩剑。虽然也有政权把恶人高举,把善人欺压,但它总要改变事实,把恶人冠以善名,把善人冠以恶称。它总不能说,因为他是恶人,所以我们高举他;或者说,因为他是善人,所以我们刑罚他。现今任何的政权原则上都是赏善罚恶的,还是遵守了神的原则。

在同处的经节里,保罗也给我们看见,我们必须服从由作官的所代表的政权。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因此凡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人都当顺服他。我们之所以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惧怕神的忿怒临到,也是因为良心(参罗十三4~5)。叫我们顺服的,乃是神和祂的话,以及我们里面的良心。顺服乃是生命的事。因着我们里面有从神而来顺服的生命,所以我们可以顺服权柄,而不是仅仅为了遵守任何的规条。

对于地上的权柄,保罗不只在正面说要顺服,也在反面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自己的命令(罗十三2);人拒绝神代表的权柄,就是拒绝神自己的权柄。权柄在圣经中只有一个源头:没有一个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若不顺服权柄,我们里面的良心也会受责备。所以我们要学习服在我们所在地的地方政权下。神的儿女不能随便批评政府、毁谤政府、诋毁执政的和掌权的。

2 使徒彼得

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二章十节至十七节,给我们看见基督徒在外邦人 中是作客旅和寄居的,「你们在外邦人中,要有佳美的品行,好叫他们在何事上毁谤你们是作恶者,就在何事上,由于亲眼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眷顾的日子荣耀神。」(彼前二12)提到对人的制度,「你们为主的缘故,要服从人一切的制度,或是有权位的君王,或是君王所差遣报应作恶者、称赞行善者的官长。」(彼前二13~14)「务要尊敬众人,爱众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7)「人若因着对神的感觉而忍受忧愁,受冤屈之苦,就是甜美的。你们若因犯罪挨拳打而忍耐,有什么可夸耀的?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而忍耐,这在神乃是甜美的。」(彼前二19~20)

同样,在彼得后书二章十节,彼得说到轻慢主治的,毁谤位尊的,是「放纵污秽的情欲,随从肉体」,「胆大任性,不知惧怕」的。多少人因着毁谤而失去能力,漏掉生命。人不能落到无政府状态。神如何对付不义的政权,这事我们不知道。但对任何权柄的不服,就是对神权柄的不服。如果我们不服,乃是助长神的仇敌撒但的气焰,给撒但对抗神提供了借口。

3 早期教会的榜样

到主后一世纪末,使徒们相继离世。早期的教会从第一世纪末至第四世纪初,受到罗马帝国极度的逼迫。启示录二章十节讲到预表受逼迫教会的士每拿教会,「必受患难十日」,预指教会在罗马皇帝之下所受的十次大逼迫,期间从第一世纪后半的该撒尼罗开始,到第四世纪初的康士坦丁大帝为止。逼迫的中心,就是「称该撒为王,还是耶稣为万王之王」(参1)。早期的教会跟随圣经,和使徒的教训,在对政权的态度上,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初期教会受逼迫主要的原因就是信徒不愿把当时的统治者该撒当作神来敬拜而亵渎神。对此,帕利坎说,

从有关一八○年北非西利乌姆(Scillium)七男五女殉难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对于基督教殉道者以及迫害他们的异教徒,「万王之王」这一称号只适用于耶稣,并反对称该撒为至高无上之王(参2)。该撒的代表大约同时也问过斯米尔纳的波利卡普(Polycarp of Smyrna):「说『该撒是王』,对他烧香,拯救你的生命有什么不好呢?」据《波利卡普殉教记》载,他回答道:「八十六年来,我一直是(耶稣基督的)仆人,祂从没有损害我。我怎么能够亵渎拯救了我的王呢?」(参3)《伊纳爵殉教记》中也有同类的故事,如果属实,则在时间上是更早的;伊纳爵(Ignatius)曾当面告诉图拉真(Trajan)皇帝:「天上的王基督(在我心里),但愿我现在享受祂的国。」(参4)

初期教会持守神的圣言,一方面以耶稣为高于世间君王的天上之王,而对祂表示忠诚,另一方面,基督徒信仰的辩护者也反复申明,这一态度没有让耶稣的追随者不忠于他们地上的君主。他们对罗马皇帝本人说:「陛下如果听说我们寻求王国,那么陛下无需多加查询即可知道,我们说的不是一个人间的王国。」他们坚持说,他们谈论的不是政治上的王国,而是「和神同在的」王国。因为,如果是属世和属政治的王国,那么,他们就会毫不迟疑地作出政治上的妥协,否认基督而求得自己的安全。但是,耶稣基督是「荣耀的王」,为了回应这一事实,「我们敬拜我们的神,但是在其它方面,我们则乐于为陛下服务,承认陛下是王,是君主。」(参5)为了证实他们的忠诚,他们引用了「为我们的君王安全」的祷告,这些祷告是献给「永恒、真正、活生生的神的;我们必定寻求神的恩典,超过其它一切恩典。我们祈求帝国的安全,皇室的兴盛」。他们拒绝做的事是把皇帝奉为神,言称「该撒是主」,和以他的「灵」起誓(参6)。现今的政权都是神建立的,不是如某些异教徒所说的那样由魔鬼建立;因为由神建立,所以值得在神护佑下服从(参7)。总之,「就归于众国王和众皇帝的荣耀而言」,指令就是服从,但是是服从而非偶像崇拜:「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参8)但是,即使该撒自称是主,也仅仅是国王和皇帝,而耶稣则是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而非众主之一(参9)。

教会在历史上对政权的偏差

在宇宙中,神有个对头就是撒但。神的心意乃是要得着教会作祂在地上的彰显;撒但从第一世纪以来,从未放松过阻拦神旨意的完成。

一 基督教国:政治利用教会

撒但在头三个世纪,无法借着罗马帝国的逼迫毁灭教会,他就改变策略,想要借康士坦丁大帝在第四世纪初(主后312年)接纳教会为国教来破坏教会。借着康士坦丁的倡导和政治的影响,许多不信的人受浸或受洗入了「教会」,使「教会」变得畸形的庞大。他把成千成万的假信徒带进教会,使其变成基督教国,而不再是教会了。

教会在历史上这一次的偏差,乃是因着政治影响并利用教会而导致的。

二 罗马天主教:

教会利用并凌驾于政治之上

到了第六世纪后期(主后590年),普世教皇制度得以建立,罗马天主教正式形成。背道的天主教以所谓的圣品阶级凌驾在平信徒之上,并且自居为神在地上的代言人,使信徒听从教皇过于听从神的圣言,平信徒更是没有读圣经的自由。从此,欧洲所谓的「中世纪黑暗时期」就开始了。不但如此,天主教认为地上的君王所管理的,不过是人的肉身;教皇和神甫所管理的,乃是人的灵魂;就是君王的灵魂,也在它的手下。所以教会比属世的君王更伟大崇高。所以教会就在地上掌权,盼望借着它的工作,叫世界变成「天国」。不单如此,并且它直接插手政治,叫世界的君王服在它的手下。天主教也利用地上的政权来残酷迫害真信徒,凡不归服它教训的,都在被杀之列。在马德里,逼迫起头的十二个月,就杀害了一万零二百二十人。那时罗马教不亲手杀人,只命令地方政府杀人。罗马教的律法(Roman Canon Law )里说,有五个教皇下诏书说,在所有地方国家内,对有不同信仰的人,属世的君王都要把他们全数灭绝。就这样,天主教与政治混杂在一起,以政治为工具,以达到其邪恶的目的。教皇的命令,不过是政治的举动。

教会这一次的堕落,乃是因着撒但欺骗教会,自认为凌驾在属世的政权之上,依靠并且利用政权,达到迫害真信徒的目的。就是今天,梵帝冈还在各国设立大使馆,完全成了政治和宗教的混杂品。

三 改教运动:政教合一

约在十个世纪之后(主后1517年),改教运动开始。改教运动是神对背道罗马天主教的反应。路德马丁看到天主教的情形,就说,教会应当从政治的权下出来。改教运动恢复了因信称义、公开圣经等,结束了长达一千一百年的中世纪黑暗时期,带进了欧洲的复兴。这些事虽然恢复了,却是将要衰微的,因为改教运动所发起的事,没有一样是完成的(启三2)。在许多的更正教会中,如英国的安立甘会,德国的路德会等,将教会支配的权柄交给国家的长官,导致政教合一,这是教会在历史上又一次与政权有关的偏差。

四 太平天国:政治利用宗教,政教合一

中国历史上的太平天国运动,是由洪秀全在主后1851年发动的,结束于1864年。洪秀全利用由基督教演变而来的拜上帝教,并结合早于孔教的乌托邦思想,形成了他自己的一套折衷神学,其目的则是反对孔教、儒学学说和当时的政权,并自称皇帝,建立自己属地的政权。他在组织太平天国的国家制度时,为了统治的方便,所有的措施均以宗教为中心,军事以宗教理论为根据,以宗教立国,以宗教统军,以宗教治民。洪秀全的教理之要旨散见于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刻的各种经书里。《十全大吉诗》歌颂洪秀全为人间真主,奉天地之命下凡统治万国。其诗曰:

三星共照日出天,禾王作主救人善。……
人字脚下一二三,一直不出在中间。……
且看江河何处去,尽归一统转天堂。

「三星共照日出天」是洪字,「禾王」为秀字的上半段,「人字脚下一二三,一直不出在中间」是全字。「且看江河何处去,尽归一统转天堂」,就充分看出洪秀全的天国思想。

从太平天国的教义可以看出,洪秀全及其跟随者接受了圣经的影响,但他无视人天然堕落罪恶的本性,以自己为人间真主,完全背离圣经的教训。发展到后来,宗教只是他们的一个工具,为要建立他们自己属地的政教合一的政权。这个失败的农民起义,不只大大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也影响了人们对宗教的看法,就是认为宗教可以被人利用,以达到政治的目的。事实上,任何的信仰都能被撒但利用,来打破人类的和平。任何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都应依据圣经,保守自己不受任何政治的利用,以免危害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因为我们的神是和平的神,祂有和平的性情。祂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

倪柝声、李常受对教会信徒的教导

在对待政权的问题上,倪柝声在他的教导和著作里,有清晰的论述。他给我们看见以下三点:

一 基督徒在世上的地位

信徒是在爱子的国里,是天上的国民。他说:

「主在约翰十八章三十六节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但主接着又说,『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所以祂的臣仆不必争战,因为祂在地上没有设立政权。歌罗西一章十三节里,保罗说,『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祂救了我们,把我们带进另一个国里;这国不是有政治在其中的国,乃是神爱子的国。基督徒所在的国乃是属灵的,是生命的,不是政治的,也不是宗教的。」(参10)

二 基督徒对政权的认识

论到政权是神在世界中所设立的权柄制度,他说:

「在宇宙中,神乃是所有权柄的根源。一切地上的权柄都是神设立的,所以都代表神的权柄。神自己设立了权柄制度,为着彰显祂自己,叫人遇见权柄就是遇见神自己。有神的同在,人可以借神的同在认识神;没有神的同在,人遇见权柄也可以认识神。在伊甸园里,神同在时人认识神,神不同在时,人记得神的命令(不可吃果子),也可以认识神。人在世界上直接碰到神的时候不多(这与人在教会中活在灵里,时刻能直接碰到神不同),神的自己彰显最多的地方是在神的命令上。只有愚昧的园户才须园主亲自来,其实前头打发的仆人和祂的儿子就是祂的代表。」(参11)

论到顺服神所设立的权柄,他说:

「有人被神设立是替神命令,替神作权柄。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因此凡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人都当顺服它。神今天是将权柄交给人。神将自己的权柄交给人之后,在地上就有许多人是神设立的,来彰显祂的权柄。如果我们要学习顺服神,就得认识神的权柄在谁身上;如果我们只认识神的权柄在祂自己身上,我们就可能过半以上干犯了神的权柄。今天我们究竟能在多少人身上看见神的权柄?我们不能在神直接的权柄和神代表的权柄直接有所选择;我们不只要顺服神直接的权柄,也要顺服神代表的权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参12)

三 基督徒对国家政权的实行

他在论到基督徒基于以上的认识而有的实行时,说到:

1 基督徒承认政治的权柄

「基督徒在这地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维持属灵的生活,并在这一时代维持神的恩典。主的命令给我们看见,在这地上,基督徒的反应应该是恩典,不是公义……但是另一方面,基督徒必须承认神所设立政治的权柄。基督徒不相信无政府主义……」(参13)

「在这地上,我们必须清楚我们该有的态度,我们相信政府,也帮助政府。基督徒是世上所不配有的人,是另外一帮人,愿意受亏,叫世人得福;但我们不是传受亏,乃是传福音。有人自己乐意受亏,那是人自己的事。我们需要对初信的人说,主在天上这段期间,我们在这地上情愿自己吃亏……」(参14)

2 尽力顺服地上的政权

「基督徒……对于国家政权的态度,乃是尽力顺服……我们的路乃是: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这是我们的立场。我们自己不掌权,但喜欢别人掌权,也喜欢顺服掌权的……一切掌权的,不管他是高级的和低级的,由上至下,我们都得学习顺服,不能抵挡。」(参15)

「刑罚是由人来的,良心的感觉乃是由神来的。我们如果不顺服,良心马上不安,并要受刑罚。我们在纳粮的事上也当顺服;政府在物质上所规定的,我们就当遵守。神在地上设立政府,特管世上的事,我们就该纳粮,以维持政府的开支……我们的态度……总括来说就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这是主所给我们基本的命令,我们要竭力保守这个态度。」(参16)

3 基督徒顺服地上掌权的限度

「我们的顺服是有限度的。我们是否无论什么命令,都听从呢?政府的命令,我们不能都无限制地听从。所有比神低的人,我们都得有限度地顺从。只有神是我们无限顺服的对象。如果政府的命令明显地与神的命令相反,就不能顺从……无论在何种景况中,我们都必须遵守神的命令。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不拜偶像,虽然违犯了王的命令,却是神所喜悦的。他们的生命即使受到死亡的威胁,也不听从拜偶像的命令。大利乌王不许百姓向他以外的神祷告,但以理知道这禁令,仍一日三次,面向耶路撒冷祷告。后来就被扔在狮子洞里,但神封了狮子的口。基督徒在遇到与神的命令相悖的事时,只能牺牲,不能作别的。」(参17)

「在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当犹太的长老和大祭司阻拦使徒,不准他们奉主的名教训人时,他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听从人不能过于听从神,这话是指着犹太人的政府说的。在有的时候,我们只要听从神,不要听从人。罗马书十三章一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里有两个词,一个是顺服,一个是顺从(或听从)。这两个词,一个应翻作『服』,一个应翻作『顺』。一个是态度的问题,一个是行为的问题。罗马书所说的是态度的问题,彼得所说的是行为的问题。听从人过于听从神,是不应当的。对于在地上的权柄,我们在态度上要绝对地顺服,在行为上要相对地听从。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对于政权,我们基督徒在态度上总要顺服;但在与神的命令直接抵触时,就不能完全听从政权的命令。」(参18)

4 基督徒不为着自己革命

「基督徒在地上,也不为着自己革命。我们的听从是有限的,顺服是无限的。我们对神是无限地顺服,也无限地听从;对人是无限地顺服,但有限地听从。在信仰的事上,我们不能因政府的压迫,因政府摸着我们的信仰,就反抗政府。我们虽然不能听从,但还得无限地顺服当地的政府,我们绝不能为着自己来革命。因我们基督徒基本上是讲顺服的人,基督徒不作革命的人。除了关乎信仰的事外,在其余的事上,基督徒都得听从政府。今天基督徒的责任是传福音救罪人,以满足人属灵的要求。至于世人,他们有他们身体、心理的要求,让他们去满足他们的要求。我们在地上只为属灵的事活着,我们不争、不闹。除了信仰之外,都应服在政权之下。」(参19)

李常受是倪柝声的同工,他跟随倪柝声,接续倪柝声从主所领受的职事,并将其发扬光大。在基督徒对于政权的认识、态度和实行上,他完全跟随倪柝声的教导。在新约圣经恢复本罗马书十三章一节的注解里,他说,「神设立权柄管治人,是要维持人群中的和平和平安,好让祂有时间和机会,传扬福音,拯救罪人,建立教会,以扩展祂的国。」在实行上,他带头为政权祷告,说,「一个政权,即使再坏一百倍,也当为它祷告。」

教会信徒的态度与见证

教会的信徒,持守神的话,持守耶稣的见证,并跟随主耶稣的榜样,跟随使徒的教训,跟随主借着祂的仆人倪柝声、李常受所赐给的亮光和启示,以基督为生命,以教会为生活,在各样的环境和境遇中活出所受的教训,并彰显基督的荣耀。

我们愿意清心地爱主,爱教会,单纯地向着基督而活。因着活出主复活的生命,而奉公守法,尊重政府和执政者,承认他们是神所设立的代表权柄。对政权,我们无限地顺服,有限地听从,不搞任何形式的对抗或造反。

教会的信徒,无论在哪个国家,作的都是同样的见证,即使是因着福音身陷囹圄、遭迫害,甚至把宝贵的生命都献给所爱的主,也没有违背从天上来的教导。众多的信徒见证,为主遭受这样的苦难不仅是值得的,更是荣耀的。因为我们都曾经是远离神的罪人,却蒙了主极大的恩典。使我们能在地上,在短暂作客旅和寄居的生涯中,得与主联合,并把主接受到我们的灵里,且有分于诸天之国的实际,能彰显基督。我们在这里一切的生活行动,都是为着惟一荣耀的盼望—主耶稣基督的再来。「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主耶稣啊,我愿你来,阿们。」

结语

圣经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标准。在对待政权和权柄的问题上,主耶稣基督、使徒们、神的仆人们为我们立下了美好的根基和并作了荣耀的见证。我们跟随他们的脚踪行,我们相信政府和执政的、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没有权柄不是从神而来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服从;凡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设立,抗拒的必自招处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罗十三1~2)。我们相信神设立政权管理人是要维持人类的和平、社会的安定与人民生活的平安。我们在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时,应该尊重国家的法律及所在地的政府,行事为人像神的儿女,在任何社会制度下作遵纪守法、维护和平的优良公民。我们尊重国家领导人并为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祷告、感谢神,使他们有智慧管理人民,使我们可以十分敬虔地过平静安宁的生活(提前二1~2,彼前二13~17)。我们认为教会在地上不应该有分、参与或影响政治,而应在政府的法治法规之下作单纯的信仰团体。个别信徒的参与和支持,是信徒个别的选择。教会应该完全是出于神、为着神并属于神的。我们认为不论教会或个人,即使遭受任何不公正的对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违犯法律,不以任何形式对抗政府,不聚会示威,更不能造反;而应简单地顺服、接受,或在国家法律、政府法令所允许的范围内寻求申明和解决的途径。

注 释

1、法利赛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犹太教派,固守宗教原则本身,最反对一切改革。

2、希律,从主前三十四年至主前四年是犹太王。主前三十七年,在罗马军队的支持下,希律重夺犹大地和耶路撒冷,在以后作犹太王的三十四年里,他建立了一个极度亲罗马的政权,深得罗马皇帝Octavian,即以后的亚古士督(Augustus)的欢心。但由于他是以土买人,也就是一半犹太人和一半以东人的血统,所以得不到犹太人的支持,认为他篡位,将本来属于马加比家族的Antigonus的王位夺走。

3、跟从希律的人称为希律党人。希律党的人袒护希律王的政权,协助他把希腊、罗马的生活方式渗透到犹太人中间。

4、该撒,指罗马皇帝,从主前四十二年至主后三十七年,该撒提庇留是当时统治包括犹太地在内的罗马皇帝。

5、撒都该人,犹太教派之一,不相信复活、天使和灵,并且投身政治,把法律和秩序置于人的内在生活之上。

6、彼拉多是罗马所任命的总督,在主后二十六至三十五年间,作犹太地的地方官。

7、外邦人,在此特指不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

参考书目

1、《历代耶稣形像》,历代基督教思想学术文库(研究系列),帕利坎(J.Pelikan),译者杨德友。
2、《西里乌姆殉教案》6,载于The Acts of the Christian Martyrs,H.Musurillo编,Oxford,1972,pp.86~89。
3、《波利卡普殉教记》页8~9。
4、《伊纳爵殉教记》页2。
5、《第一护教书》,Justin Martyr,页11、51、17。
6、《护教书》,Tertullian,pp.30~32;《提摩太前书》二章二节。
7、《反异端论》,Irenaeus,5.24.1;《罗马书》十三章一、四、六节。
8、《论偶像崇拜》,Tertullian,页15;《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
9、《哥林多前书》八章四至六节,见Augustine,《上帝之城》9.23的说明。
10、《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2~243。
11、《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页169~170。
12、《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一册,页170。
1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5。
14、《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6。
15、《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7。
16、《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8。
17、《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8~249。
18、《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49~250。
19、《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页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