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逼迫(一) 中世纪教会历史

 

   

第十八篇 英国改革运动

一、辅读文献

1. 历史概述
2. 《基督教发展史新译》英国的改教运动与清教徒
3. 英国圣公会公祷书摘录(英)
4. 《韦斯敏斯德信条》摘录
5. 清教徒运动
6. 本仁约翰《天路历程》摘录

二、历史景点

1. 英国概况
2. 国会观光区(西敏寺、大本钟等)
3. 汉普顿宫(Hampton Court)
4. 伦敦市及塔桥区
5. 史密斯菲德(Smithfield)
6. 圣巴多罗买大教堂(St. Bartholomew the Great)
7. 白金汉宫区
8. 肯辛顿与海德公园区
9. 摄政公园区
10. 大英博物馆区
11. 古罗马城镇-巴斯(Bath)

三、讨论题纲

1. 英国改教的经过
2. 清教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历史概述

1. 英国改教的先声

早在英国改革前的一百年(十四世纪),出身于牛津大学的神学家约翰威克里夫(见第七、十一篇),已对天主教提出种种的批判。威克里夫的改革运动比马丁路德早将近了一百年,但他的改革要点,却与路德不谋而合。在他的论文中,威氏明确的指出:「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真正的信仰」,并且「只有圣经是真理」。他认为一切的权柄都是出于神,掌权者必须在运用权利的事上,向神负责。这等观点不仅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也否决了神职人员的中保地位。威克里夫将圣经翻译成英文版,方便平民阅读。此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许多人接受圣经作为信仰与行为的准则。他们接受圣经的权柄,痛斥教会堕落与拜偶像。据说当时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威克里夫派信徒。

威克里夫的改革自然引起罗马天主教的不满,然而因着英国贵族的保护,威氏生前并未受到审判。然而,在威氏过世后的几个宗教会议中,教廷不仅以异端之名,将威氏掘出焚化,且下令烧毁其著作,并逼迫跟从他之人所组成的福音团体「罗拉德」(Lollards)。然而,罗拉德并未因此在英国消失,反而深得中下阶层的喜爱。反圣品的思想深入民心,加上当时的人文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大量涌入的路德著作,形成了英国改革的几个主要的原因。

2. 英国改革之经过

英国对罗马教廷的厌烦,其实是有迹可循的。早在1215年英国制定大宪章(Magna Carta)时,就已经保障贵族在教廷权威下的基本自由。之后在教皇迁居亚威农的时期,国会更是立法通过禁止向罗马教廷申诉的法令,宣布国王才是处理国内宗教案件的最高权柄。然而,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改革的真正导火线,还是英王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

亨利八世的妻子凯瑟琳(Catherine)为西班牙公主,结婚十多年,却未能为亨利生一个儿子。亨利担心王位无子继承将引发英国内战,因此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妻另娶。然而,凯瑟琳是德皇查理五世的姑妈,教皇因着惧怕查理五世,迟迟不敢答复。此时亨利与宫内女官波丽安(Anne Boleyn)发生热恋,更急欲解决休妻一事。此时一位名为克蓝麦(Thomas Cranmer)的剑桥大学教授向亨利建议,可就此事向各大学的神学家征求意见。亨利一面寻求学者们的支持,一面强迫神职人员承认国王是英国教会的元首,停止纳税给教皇,并禁止向教皇申诉。1533年,亨利迎娶波丽安,并立克蓝麦为大主教,承认其婚姻。来年,英国国会通过《最高权威法》(Supremacy Act),宣布英国教会国王为是上唯一元首,任何人称英王为异端者,将属叛国死罪。教皇革利免宣布开除亨利的教籍,亨利则是宣布在英国教会祈祷册中,删除教皇的名字,英国与罗马完全分离。

1535年,亨利处决了几个不肯承认国王权威的知名人士,一位是前剑桥大学校长,同时也是红衣主教的斐设尔(John Fisher),另一位则是亨利昔日好友摩珥爵士。1535年,亨利委派多马高威尔(Thomas Cromwell)出任英国教会代理人,没收各地修道院土地、财产,「供国王按其意旨动用」,多达376处的修道院因此解散,修道主义在英国完全绝迹。尽管亨利与罗马天主教决裂,但在信仰上,他仍以天主教的教义与礼仪为正统,并打击一切包括路德派在内的复原派信徒。然而,在亨利混杂的婚姻关系上,始终支持亨利的大主教克蓝麦,却倾向复原派观点。他们受威克里夫思想,盼望国家负起改教之责,并以推行圣经为首要。1536年,在克蓝麦的协助下,亨利颁布了《十项条文》(Ten Articles),对复原派作出最大让步。文中以圣经,和使徒、尼西亚、亚他那修三信经,作为信仰的准则,仅保留洗礼、告解礼、晚餐礼作为必要圣礼。然而,亨利依然坚持圣餐变质、亡者弥撒和偶像崇拜等传统。此外,在克蓝麦与高威尔的准许下,各教堂需购置一本科威德勒(Miles Coverdale)翻译(以廷德尔译文为主干)的英文版圣经,供民众阅读;并以英文教授主祷文与十诫,然而圣礼仪式仍以拉丁文为主。1539年,亨利为了在政治上讨好信奉天主教的法、西两国,通过了《六项条文》(Six Articles Act),重新持守天主教教义,并处决一切对变质论持异议者。

亨利于1547年逝世,由第三任妻子所生的儿子爱德华继承王位。爱德华登基时只有九岁,由舅父西蒙尔(Edward Seymour)摄政。西蒙尔对于佃农阶级十分友善,也保护宗教上的自由,使得复原派势力渐长。国会不仅推翻了之前的《六项条文》,也废止其对印制圣经的禁令。在克蓝麦的欢迎之下,欧洲改教家纷纷来到英国,加强复原派工作,并训练教士。1549年,国会实施「合一条例」(Act of Uniformity),传令各地教会使用「公祷书」,该书由克蓝麦编纂,今日英国教会仍大致沿用此书。1553年,克蓝麦与六名神学家,完成了《四十二条信经》(Forty-two articles of Religon),为英国教会提供了教义规范。同年,爱德华过世,由其姊玛丽(亨利第一任妻子凯瑟琳之女)继位为英国女王。

玛丽登基后,推翻爱德华任内所有的宗教法令,企图将英国重回天主教怀抱。在1554年的圣安德烈日中,女王率领国会阁员下跪,罗马天主教撤除英国异教的罪名,让其重返大公教会。在表兄查理五世的安排下,玛丽嫁给查理之子─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此事令英国人民大感不安,深恐外国势力介入。玛丽无视于各地的骚动,盲目的力促英国重返天主教,处决了克蓝麦等三百多名复原派领袖,也因此得了「血腥玛丽」(Bloody Mary)一名。在五年的努力后,玛丽于1558年患病身亡,由其妹(亨利第二任妻子波丽安之女)伊丽莎白继承王位。

伊丽莎白继位后,以两面讨好的温和政策寻求人民的支持。1559年,国会通过了一个新版的《最高权威法》(Supremacy Act),废弃了教皇的权威,以英王为教会的最高管理者(Supreme Governor)。玛丽任内的主教,因拒绝承认国王权威,几乎全遭撤换。1563年,国会将之前的《四十二条信经》重新修订成为《三十九条信经》(Thirty-nine Articles),成为英国国教的信仰宣言,并通过《立誓法》(The Test Act)要求官员立誓效忠女王。伊利莎白的改革引起天主教徒的暴乱,罗马亦差遣耶稣会士秘密潜入英国,阴谋以武力推翻伊利莎白政权。西班牙王腓力二世为了要将英国重返天主教,组成了一支「无敌舰队」,企图以武力征服英国。然而,这支无敌舰队却严重挫败,全军覆没。从此,伊利莎白声名大噪,英国进入了黄金的「伊利莎白时期」,英国改教至此也大致成型。

3. 清教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随着英国的改教,一批提倡教会改革,「清洗」天主教遗毒的复原派人士兴起,他们被通称为清教徒。在玛丽女王的统治期间,清教徒多流亡海外;当伊利莎白执政后,这些人纷纷带着强烈加尔文的思想回到了英国,盼望改革教会。然而,伊利莎白实行缓和政策,将天主教的仪文与改革宗神学相互掺杂,使得改革的呼声日渐提高。大部分的清教徒主张留在圣公会内,以渐进的方式改革教会;但另有一派较为激进,要求政教分离,这般人又被称为分离主义者。力求改革的清教徒与圣公会之间最大的争议,乃是圣礼仪式和司祭礼服的问题。1563年,伊利莎白下令教士平日需穿着特定服装,引起了清教徒的反对。他们认为信徒皆为祭司,不应有袍服的分别,同时他们也反对信徒跪领圣餐,以及洗礼中的十架手势。尽管他们在教会总会议中以一票之差落败,但是却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1572年代,剑桥大学教授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更是进一步的在清教徒会议中,提出信徒平等的论点,要求放弃主教制度,由信徒自行推选长老。这无疑对圣经会的主教权威发出挑战,卡特赖特因此被开除教职。然而,却因此开始了英国长老会。在此同时,另一班主张政教分离的清教徒(分离主义者),开启了公理主义(Congregationalism)。1581年,毕业于剑桥布朗尼(Robert Browne)在挪瑞奇(Norwich)成立了第一个自由教会,主张教会应由真基督徒组成,并由信徒自行治理。面对分离主义的扩大,伊利莎白于1577年委派强硬派的惠吉夫(John Whitgift)任大主教一职。他与伊利莎白合作,以统一教会为由,镇压清教徒。1593年,国会通过法令,信徒不得私自聚集,一经查出,立即驱除出境。流亡的清教徒在欧洲建立起重要的据点(特别是荷兰),并且发展迅速。

伊利沙白女王死后,苏格兰王詹姆斯一世即位为英国国王。清教徒联名向新皇帝上书,盼望修改圣公会礼仪条例。詹姆斯允诺与清教徒开会讨论,于是1604年,在汉普顿宫(Hampton)召开了宗教会议。会议唯一的结论,就是翻译一本新的圣经。这个新的译本就是最广为流传的「英皇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詹姆斯不仅无心修改圣公会条例,甚至进而要求各教会要在主日讲坛后宣布体育动态。清教徒越来越无法容忍这位新的君王,于是他们纷纷开始离开英国。1607年,一批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在约翰罗宾森(John Robinson)和史密斯(John Smyth)的带领下,前往新大陆寻找宗教自由。他们首先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罗宾森和其跟随者后转往来顿(Leiden)。史密斯认为,圣公会的婴儿洗礼并没有圣经根据,唯有真信徒才能受洗;因此,他在1609年成立了第一个浸信会。不久,史密斯遇见了重浸派的门诺会信徒,肯定他们是真正的教会,便愿意与他们联合。然而,其跟从者赫尔维(Thomas Helwys)强烈反对,1611年,赫尔维带着其它浸信会成员回到了英国,成立了英国浸信会。

1620年,101位移居荷兰的清教徒,在伯烈佛(William Bradford)与布斯特(William Brewster)的带领下,再度搭乘五月花号前往美洲新大陆。这些清教徒大多是勤奋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到了美洲之后,以民主的方式管理教会,奠定了美国的民主政体,并对其日后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基督教发展史新译》英国的改教运动与清教徒
(本文摘自http://godoor.myrice.com/text/history/fzsxs/gb/lesson13.htm)

英国教会改革之起因

亨利八世(Henry Ⅷ, 1491-1547 A.D.)本来是教皇的支持者,当路德发动改教,将七项圣礼简化为两项时,亨利八世便写了一篇攻击路德的文章,名为《为七项圣礼辩护》(The Seven Sacraments)。不过他支持教皇,似乎是有很重要的政治目标;英国与法国长久处于敌对状态中,亨利八世要利用教皇的属灵势力及西班牙的军力来支援他,起码使法国孤立。为了使英国的势力扩张,他更企图使他的秘书长吴尔斯 (Thomas Wolsey)登上教皇的皇位,吴尔斯当时是英国的红衣主教。但他这一切的部署都不大成功,其中一个很大的阻力是由西班牙的查理五世来的。这些事虽然与英国的改教没有直接关系,却是很重要的背景。

使亨利八世决定改教的导火线,是亨利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妻,而教皇竟拒绝了。亨利八世的妻子西泽琳(Catherine)是西班牙的公主,是查理五世的姑妈。她本来许配了亨利的哥哥阿瑟(Arthur),但阿瑟不久便逝世。亨利随后要求教皇准他与新寡的嫂嫂成亲。在教皇的批准下,他们于主后一五O九年结婚。婚后十多年西泽琳却一直未能为亨利生下男儿。亨利担心没有儿子继承他的王位,可能如过往一样引发内战。因此主后一五二七年,他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弃西泽琳,并以利未记十八章十六节("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及二十章二十一节("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为理由,并派吴尔斯去说服教皇。但教皇不许,于是他便要求吴尔斯以英国教会领袖的身分,开庭聆询这离婚的要求。然而进展非常缓慢。此时他已经与西泽琳的侍女安波林(Anne Boleyn)热恋,因此更急于休妻。为了使事情有所进展,他将吴尔斯撤职,起用摩尔(Sir Thomas More)为秘书长,克蓝麦(Thomas Cranmer 1489-1556 A.D.)及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为他的助手。他们一方面将这件休妻案交给牛津、康桥的学者辩论,另一方面提交国会,请国会通过,双管齐下。大多数学者赞同亨利休妻,而国会则猛烈抨击英国教会的弊端,企图迫使教会中的圣品人员支持休妻。主后一五二九年,克蓝麦及克伦威尔提议亨利索性自称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而利用他的领袖地位,自行解决休妻一事。如此,事情便急速发展。亨利称自己为英国教会的元首,要求英国教会的总议会通过所有圣品人员必须顺服英王,并与教廷断绝关系,停止纳税给教皇,禁止向教皇作任何申诉。提到这一项摩尔愤然辞职以作抗议。亨利提升克伦威尔为秘书长,克蓝麦为大主教。克蓝麦于主后一五三二年宣布亨利与西泽琳的婚姻无效,但他们依然希望教皇正式承认这事。同时,英国教会修改任何法制,要得英王许可。主后一五三三年,西泽琳的侍女安波林身孕已重,他们便匆匆成亲,亨利正式册立她为皇后。至此,教皇不得不宣布他们的婚姻不合法,并将他们逐出教会。英国的改教便由此展开。

总结以上的叙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英国改教的重点完全放在组织及权力架构,神学及教会生活方面的改革几乎完全没有。

主后一五三四年,亨利要求国会通过三项法令,第一项是承认英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第二项是认可继承王位的法令,肯定由安波林王后所生的子女,有权继承王位;安波林于主后一五三四年生得一女,亦即以后的伊利沙白一世。第三项法令是叛国法令,凡任何人称英王为异端者,便是叛国,应处死刑。

主后一五三六年,在克伦威尔的领导下,英国教会广泛搜集修道院内种种罪证,然后颁布一项解散法令,将很多修道院解散,土地归为国家所有。

此时,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亨利实行真正的改革。亨利便制订了《十条信仰原则》,这十条信仰原则基本上仍是肯定天主教的传统信仰,只在一些地方上作了修改,例如有关圣餐的变质说便完全不提,虽然肯定功德的重要,却高举因信称义的道理,同时以圣经以及三条初期教会的信条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否定炼狱的存在,否定敬拜图像、圣经遗物的迷信。这原本是了一非常好的开始,假若改教派不是操之过急,相信改教运动会稳步进展。但他们催促亨利作更多的让步,亨利愤然抗拒,于主后一五三九年定下《六条信仰原则》,肯定圣餐的饼和酒变质,不准平信徒在守圣餐时自己执杯,圣品人员要严守独身,不得反悔修道的誓约,教会可为信徒举行私人弥撒,并且肯定告解的重要性。凡否定此六条的第一条,即否定变质说,便会被定死罪,否定其它五条的,财产充公和监禁。幸好他颁布此谕令后不久便去世,改革派才不致受太大的打击。

亨利去世后,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于主后一五四七年登位,年仅十岁,由他的舅父作摄政辅助他。他的舅父索美塞特公爵(Duke of Somerset)是一位力主改革的人,因此掌权后便大事改革,请求国会将亨利的叛国法令《六条信仰原则》撤消,并准许平信徒在领圣餐时持杯而饮,他又要求国会准许圣品人员结婚,并制定新的崇拜仪式,要全国教会遵守。又由克蓝麦编订《公祷书》,给所有教会使用。

索美塞特公爵的改教本很顺利,可惜他不单要改革教会,也要改革当时的政治情况,他支持农民起来争取更多的权利,这真是贵族的大忌。在一次农民骚乱的事件中,贵族乘机将一切责任推在索美塞特公爵身上,他因此而失势。幸好继承他的人在改革教会的意愿上比他更积极。他从欧洲招揽一群重要的改教家到英国,为英国建立改教的基础。他们修改《公祷书》,并将基本信仰写成《四十二条信仰原则》。加尔文派的影响便由此时渗入英国的教会。可惜爱德华六世不久后逝世,整个情势因此改观。

爱德华死后,西泽琳的女儿玛利登位,她没有忘记母亲和自己所受的屈辱,于是在登位后,便极力破坏改教运动,迫害改革派,并恢复天主教。她首先透过国会撤消爱德华改教的谕令,将改革派的主教全部撤职,代之以支持天主教的人。然而,此时改革派的势力已相当稳固,一时不容易对付。玛利复辟心切,便使用暴力,不少人在她的手下惨死,也有不少要逃到日内瓦和法兰福特。单在英国南部,便有三百位教牧人员殉道。克蓝麦和其它领袖也免不了杀身之祸,他们一行六人在牛津大学活生生被烧死。在此以前,克蓝麦曾被迫签署一份宣布放弃信仰、自承是异端的悔过书。但就在行刑时他表现出无比的勇气,要求先烧这只曾签署出卖基督的犯罪之手,最后在火焰中被焚烧至死。现在牛津市中心的一座殉道纪念碑便是纪念他们的。玛利的高压政策为她带来一称号,就是"血腥玛利"(Bloody Mary)。幸好她在位不到六年便逝世,英国的改教事业才得以继续。

玛利去世,伊利沙白一世继位。她采取一种两面讨好的政策,既不想得罪改革派,也不想引起天主教的激烈反对。于是她虽然将爱德华的改革恢复,但却步步小心,并将一些比较激进的倾向除掉,她只强调两点,第一点是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首领,第二点是全国教会崇拜时要用统一仪式,就是用公祷书。虽然她采取平稳的路线,但这时候另一新的因素出现了,就是玛利时代逃到欧洲的牧者重回英国,他们带着比较激进的改教思想,特别反对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领袖,也强调个人的宗教自由。希望英国的教会也能够像欧洲的教会改革一样,清除一切天主教的传统。因此觉得保留天主教的传统仪式不伦不类,是不能接受的。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同时也要求圣职人员生活严谨圣洁,并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这些人使伊利沙白非常头痛,而英国教会也因此几乎分裂。我们时常听到的清教徒或分离主义,便是这时候出现的。

英国的清教徒

清教徒这名字我相信我们都听得不少,但谁是清教徒?什么是清教徒主义?我们必须要了解,清教徒主义并不是一种派别,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清教徒是一个统称,是指那些不满伊利沙白走中间路线的人。他们一致觉得伊利沙白为了讨好天主教派而不惜将天主教的一些传统、仪文掺杂在纯正的信仰中,伊利沙白保留了改革派的神学,却又保留天主教的仪文,结果是不伦不类。于是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要求改得更彻底,更清楚地与天主教划清界线。另外,他们还觉得英国的信徒的信仰生活不够圣洁,特别是圣职人员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谨。于是他们提倡简化崇拜仪式,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

前面提过在玛利女王统治的时期,有很多牧师及信徒为了逃避她的逼迫,流亡到欧洲去。玛利女王去世后,他们便重返家园带着欧洲加尔文派的思想回到英国。他们希望英国教会也能够和欧洲的改革教会一样,将天主教传统的一切痕众,完全清除。无奈伊利沙白为了讨好天主教派而保留了很多他们认为要不得的东西。但他们当中大部分的人都主张留在教会,以渐进的方式改革教会,他们也不反对以英王为教会的首领,不反对国家和教会有密切的关系。不过他们当中一部分比较激进,他们要求政教完全分离,英王不应插手教会的治理。这群少数的人被称为"分离主义者",因为他们主张政教分离。

主后一五六三年出现了一次冲突。因为伊利沙白规定教牧人平日一定要穿着她指定的袍服和帽,星期日则穿短白袍服。清教徒反对这种规定,认为不应太注重形式。于是便在教会的总议会中提议取消这袍服的规定,并同时提议在圣餐时信徒无需跪着领圣餐。在洗礼时取消画十字的仪式;有些比较激进的更提议将教会中的风琴拆掉,在结婚仪式中不用戒指作信物等。虽然这次议会中清教徒的要求没能通过,但他们已得到极大的鼓舞,因为投票结果,只是一票之差,可见他们的势力是多么强大。经过这次精神上的胜利,他们便更大胆,主后一五七二年一个清教徒的会议上,竟有人提出惊人的言论,就是教会不需要主教,地方教会的牧者也不应由主教指派,而应该由平信徒选出来。这群人的领导是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他在欧洲流亡时,深受长老会教会体制的影响;他提议教会援用长老会体制,更在主后一五七二年创立了一个这样的教会。

伊利沙白和她的主教们当然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大举镇压,卡特赖特又得流亡欧洲了。然而卡特赖特去后不到几年,另一位清教徒布朗尼(Robert Browne)又创立了一间由会众治理的教会,这便是公理会的开始。虽然布朗尼日后反悔,重回圣公会,但他所创立的教会却日益壮大,使女王极为头痛。布朗尼不单认为教会应该用公理制,即会众治理教会,更宣扬完全分离的理论;他认为每一地方的堂会都应该是独立的,不受外来势力的干预。还有,每个教会的崇拜应该用最简单的仪式,而按立传道人,教会不应太注重他的学历,却应注重是不是有圣灵能力的人。

面对分离主义的势力扩大,伊利沙白女王立刻向他们施压力。她为人惠特吉夫(John Whitgift)为坎特伯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惠特吉夫对于清教徒主义,特别是分离主义,非常憎恶,因此不用女王催促,他也不遗余力地压迫清教徒。他设立了一个近乎是异端裁判所的特委法庭,检查圣公会内牧师及信徒的信仰,结果很多支持清教徒主义的人受到严重的处分,而二百多名牧师被他停职查办。对于清教徒的领袖,他的压迫及厉害,卡特赖特与几位分离主义的领袖如巴鲁(Barrow),格林纳达(Greenwood)等便是死于他手中的。到一五九三年,形势更加恶劣,女王颁下御令,凡那些不出席国家教会的崇拜而到一些私自聚集的地方崇拜,一经查出,便要被赶出英国,假若他们潜返而被捕,则可判处死刑。为了使全国教会统一于她的领导下,伊利沙白不惜用最严厉的手法。然而,奇怪的是,压迫越大,清教徒却越发增加;不单如此,清教徒主义的支持者在国会的数目也越来越多,造成日后清教徒主义与国会有很密切的关系。同时,流亡海外的清教徒在欧洲建立起重要的据点(特别是荷兰),在那里发展得非常快。主后一六O七年一批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在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的领导下从英国的一个港口出发,到新大陆去寻找他们的宗教自由。跟着,便越来越多清教徒到新大陆去,美国的建国与这批移民有很大的关系。

清教徒被迫离开英国,因为伊利沙白女王死后,情况变得更坏。伊利沙白的王位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任,他到英国即位时,改王号为雅各一世。雅各一世在苏格兰时受尽苏格兰长老会中的教牧师领袖的气,故此一到英国,一变而成为教会的首领,便得意忘形。为了表现他的威风,便向那些不肯俯首顺服的清教徒施下马威。英国的清教徒也估计错误,他们以为雅各一世既受长老会传统的熏陶,便一定会体谅他们,于是便大胆地在主后一六O四年的一个议会中,联名上书,这便是著名的"千人奏书"(Millenary petition),请求雅各王简化崇拜仪式,并修改公祷书的某部分。谁知雅各一世不但不允许他们的请求,反而严厉地斥责他们,要他们顺服于英王及主教的领导之下,并下令将三百名教牧人员革职,任何完全依循国教的规定举行崇拜的人,便受到严重的处分。至此,和解的希望似乎幻灭,而那些本来愿意留在圣公会以内作内部改革的人,也被迫投入分离主义者的阵营。当中不能忍受逼迫的人便纷纷移民到北美洲。

这些清教徒到了北美洲之后,在自由的空气中建立他们的教会及家园。他们大多是极其敬虔、勤奋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会。日后美国的民主政制,便是由此奠下基础的。除了民主政制外,他们生活的各方面都带着浓厚的信仰色彩。他们的信仰对于日后美国文化的孕育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在英国,雅各一世去世后,清教徒与英王之间的斗争,由宗教的斗争演变成政治的斗争。在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 A.D.)的领导下,清教徒在国会的势力越来越大,日后英王与国会的对立越来越尖锐,不久内战爆发,英王查理一世战败,被国会判处死刑。克伦威尔掌握大权,英国成为清教徒的天下。但克伦威尔死后,他们便又失势。此时,他们已经成为非常庞大的一群,英国不得不容忍他们的存在,于是,不久即颁下容忍的谕令,结束对清教徒的迫害。

英国圣公会公祷书摘录(英)
(本文摘自http://www.eskimo.com/~lhowell/bcp1662/intro/contents.html)

目录
1. The Preface.
2. Concerning the Service of the Church.
3. Of Ceremonies.
4. Rules to Order the Service.
5. The Order how the Psalter is appointed to be read.
6. The Order how the rest of the holy Scripture is appointed to be read.
7. A Table of Proper Lessons and Psalms.
8. The Calendar, with the Table of Lessons.
9. The Revised Tables of Lessons (1922).
10. Tables and Rules for the Feasts and Fasts through the whole Year.
11. The Order for Morning Prayer.
12. The Order for Evening Prayer.
13. At Morning Prayer.
14. The Litany.
15. Prayers and Thanksgivings.
16. Collects, Epistles, and Gospels.
17. Holy Communion.
18. Publick Baptism of Infants.
19. Private Baptism of Children.
20. Baptism of those of Riper Years.
21. A Catechism.
22. The Order of Confirmation.
23. The Solemnization of Matrimony.
24. The Visitation of the Sick.
25. The Communion of the Sick.
26. The Burial of the Dead.
27. The Churching of Women.
28. A Commination.
29. The Psalter.
30. Forms of Prayer to be used at Sea.
31. The Form and Manner of Making, Ordaining, and Consecrating of Bishops, Priests, and Deacons.
32. Forms of Prayer for the Anniversary of the day of the Accession of the Reigning Sovereign.
33. Articles of Religion.
34. A Table of Kindred and Affinity.


The Preface.

T hath been the wisdom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ever since the first compiling of her publick Liturgy, to keep the mean between the two extremes, of too much stiffness in refusing, and of too much easiness in admitting any variation from it. For, as on the one side common experience sheweth, that where a change hath been made of things advisedly established (no evident necessity so requiring) sundry inconveniences have thereupon ensued; and those many times more and greater than the evils, that were intended to be remedied by such change: So on the other side, the particular Forms of Divine worship, and the Rites and Ceremonies appointed to be used therein, being things in their own nature indifferent, and alterable, and so acknowledged; it is but reasonable, that upon weighty and important considerations, according to the various exigency of times and occasions, such changes and alterations should be made therein, as to those that are in place of Authority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seem either necessary or expedient. Accordingly we find, that in the Reigns of several Princes of blessed memory since the Reformation, the Church, upon just and weighty considerations her thereunto moving, hath yielded to make such alterations in some particulars, as in their responsive times were thought convenient: Yet so, as that the main Body and Essentials of it (as well in the chiefest materials, as in the frame and order thereof) have still continued the same unto this day, and do yet stand firm and unshaken, notwithstanding all the vain attempts and impetuous assaults made against it, by such men as are given to change, and have always discovered a greater regard to their own private fancies and interests, than to that duty they owe to the publick.

By what undue means, and for what mischievous purposes the use of the Liturgy (though enjoined by the Laws of the Land, and those Laws never yet repealed) came, during the late unhappy confusions, to be discontinued, is too well known to the world, and we are not willing here to remember. But when, upon His Majesty's happy Restoration, it seemed probable, that, amongst other things, the use of the Liturgy also would return of course (the same having never been legally abolished) unless some timely means were used to prevent it; those men who under the late usurped powers had made it a great part of their business to render the people disaffected thereunto, saw themselves in point of reputation and interest concerned (unless they would freely acknowledge themselves to have erred, which such men are very hardly brought to do) with their utmost endeavours to hinder the restitution thereof. In order whereunto divers Pamphlets were published against 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 the old Objections mustered up, with the addition of some new ones, more than formerly had been made, to make the number swell. In fine, great importunities were used to His Sacred Majesty, that the said Book might be revised, and such Alterations therein, and Additions thereunto made, as should be thought requisite for the ease of tender Consciences: whereunto His Majesty, out of his pious inclination to give satisfaction (so far as could be reasonably expected) to all his subjects of what persuasion soever, did graciously condescend.

In which review we have endeavoured to observe the like moderation, as we find to have been used in the like case in former times. And therefore of the sundry alterations proposed unto us, we have rejected all such as were either of dangerous consequence (as secretly striking at some established doctrine, or laudable practice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or indeed of the whole Catholick Church of Christ) or else of no consequence at all, but utterly frivolous and vain. But such alterations as were tendered to us, (by what persons, under what pretences, or to what purpose soever tendered) as seemed to us in any degree requisite or expedient, we have willingly, and of our own accord assented unto: not enforced so to do by any strength of Argument, convincing us of the necessity of making the said Alterations: For we are fully persuaded in our judgements (and we here profess it to the world) that the Book, as it stood before established by Law, doth not contain in it any thing contrary to the Word of God, or to sound Doctrine, or which a godly man may not with a good Conscience use and submit unto, or which is not fairly defensible against any that shall oppose the same; if it shall be allowed such just and favourable construction as in common equity ought to be allowed to all human Writings, especially such as are set forth by Authority, and even to the very best translations of the holy Scripture itself.

Our general aim therefore in this undertaking was, not to gratify this or that party in any their unreasonable demands; but to do that, which to our best understandings we conceived might most tend to the preservation of Peace and Unity in the Church; the procuring of Reverence, and exciting of Piety and Devotion in the publick Worship of God; and the cutting off occasion from them that seek occasion of cavil or quarrel against the Liturgy of the Church. And as to the several variations from the former Book, whether by Alteration, Addition, or otherwise, it shall suffice to give this general account. That most of the Alterations were made, either first, for the better direction of them that are to officiate in any part of Divine Service; which is chiefly done in the Calendars and Rubricks: Or secondly, for the more proper expressing of some words or phrases of ancient usage in terms more suitable to the language of the present times, and the clearer explanation of some other words and phrases, that were either of doubtful signification, or otherwise liable to misconstruction: Or thirdly, for a more perfect rendering of such portions of holy Scripture, as are inserted into the Liturgy; which, in the Epistles and Gospels especially, and in sundry other places, are now ordered to be read according to the last Translation: and that it was thought convenient, that some Prayers and Thanksgivings, fitted to special occasions, should be added in their due places; particularly for those at Sea, together with an Office for the Baptism of such as are of Riper Years: which, although not so necessary when the former Book was compiled, yet by the growth of Anabaptism, through the licentiousness of the late times crept in amongst us, is now become necessary, and may be always useful for the baptizing of Natives in our Plantations, and others converted to the Faith. If any man, who shall desire a more particular account of the several Alterations in any part of the Liturgy, shall take the pains to compare the present Book with the former; we doubt not but the reason of the change may easily appear.

And having thus endeavoured to discharge our duties in this weighty affair, as in the sight of God, and to approve our sincerity therein (so far as lay in us) to the consciences of all men; although we know it impossible (in such variety of apprehensions, burnouts and interests, as are in the world) to please all; nor can expect that men of factious, peevish, and perverse spirits should be satisfied with any thing that can be done in this kind by any other than themselves: Yet we have good hope, that what is here presented, and hath been by the Convocations of both Provinces with great diligence examined and approved, will be also well accepted and approved by all sober, peaceable, and truly conscientious Sons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韦斯敏斯德信条》摘录
(本文摘自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new/CreedsConfessions/westminster/index_b5.htm)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
1. 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神、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
2. 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 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
3. 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4. 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
5. 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第一章 论圣经

一、本性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1;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2。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痘的旨意3;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但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4。于是,神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5,故圣经成为我们最必要的6。

二、在圣经,或笔之于书的神言的名义下,包括旧新约全书,即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书名于此从略)。这些书都是出于神的默示7,为信仰与生活的准则。

三、一般称为伪经(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感,所以不属圣经正典,因此(伪经)在神的教会中没有权威,只能当作其它属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8。

四、应受信服的圣经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神(他是真理的本身)是圣经的著者。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当为我们接受9。

五、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10。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显示,和其它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着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11。

六、凡神关于他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从圣经中推出正当的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新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12。虽然如此,但我们承认为了明了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知识,圣灵的内在光照是必须的13;并且承认有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某些详情,因与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是相关的,故亦可凭人的经验和基督徒的智慧来规定,但必须时常遵照圣经的一般规则14。

七、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了15;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那些事,在圣经的各处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16。

八、用希伯来文(是古时神选民的国语)所写的旧约,和用希利尼文(是新约时代各国最通行的文字)所写的新约,都是受神直接的灵感,并且由于神特别的照顾与护理,历经世代,保守纯正,所以是可靠的17;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辩,教会终当以圣经为最高裁判者18。但因神的众百姓并不都通晓这些圣经原文,而且他们对圣经有权利与兴味,并以敬畏神的心,听神吩咐去诵读和考查圣经19;所以凡圣经所到之地,都应译成各国的通行语20,使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各人心里,令他们可以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敬拜21,并借着圣经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22。

九、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哪一部分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藉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23。

十、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判决全权服膺24。

1. 罗二14-15,一19-20,一32,二1,诗十九1-3。
2. 林前一21,二13-14。
3. 来一1。
4. 箴廿二19-21;路一3-4;罗十五4;太四4、7、10;赛八19-20。
5. 来一1-2。
6. 提后三15;彼后一19。
7. 路十六29、31;弗二20;启廿二18-19;提后三16。
8. 路廿四27、44;罗三2;彼后一21。
9. 彼后一 19、21;提后三16;约壹五9;帖前二13。
10. 提前三15。
11. 约壹二20、27;约十六13-14;林前二10-12;赛五十九21。
12. 提后三15-17;加一8-9;帖后二2。
13. 约六45;林前二9-12。
14. 林前十一13-14,十四26、40。
15. 彼后三16。
16. 诗一一九105、130。
17. 太五18。
18. 赛八20;徒十五15;约五39、46。
19. 约五39。
20. 林前十四6、9、11-12、24、27-28。
21. 西三16。
22. 罗十五4。
23. 彼后一20-21;徒十五15-16。
24. 太廿二29、31;弗二20;徒廿八25

清教徒运动
(本文摘自http://www.cclw.net/other/jhgrpx/10/chapter7.html)

上一章我们谈了十六世纪宗教改革的一些变化,我但要再次强调宗教改革基本上是教义的改革,而非生活方式的改革。在宗教改革的两侧,出现四个运动实际影响宗教改革之落实。十六世纪末的亚仁特(Johann Arndt)是德国敬虔主义的先驱,其后继人乃施本尔(Phi- lipp Jakob Spener)和法兰克(August Hermann Francke)。敬虔主义把宗教改革带到德国的草根阶层,所以,这个运动亦可说是神子民的改革运动。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清教徒运动,进一步扩大落实改革的教义。英国人中有不少信徒开始追求过圣洁的生活。英国在十八世纪还有一个注重灵命更新的循道主义运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福音派运动,可算是第四个更新的运动。以上四个更新运动的基础都在于宗教改革的教义。但在这本书,我只会谈英国清教徒运动的兴起,它的重要性和传奇性,以及对我们的影响。

清教徒运动的兴起

按照福音派的传统,清教徒运动常被描述为福音派的修院主义运动。但所指的不是这些人在过修院制度式的生活,而是说他们比任何其它传统的改革派信徒更认真地过圣洁的生活。这种态度是今天我们福音派的人所缺乏的。我们若想在今日的世代有属灵的更新,可以从清教徒学习很多宝贵的功课。德国的敬虔主义运动亦有相似的地方。事实上,德国的敬虔运动与英国的清教徒运动有很强的内在互动的关系。著名的清教徒教牧神学家波金斯(William Perkins)被誉为十六世纪的鲁益斯(C.S.Lewis),其著作在英国与欧陆流传很广。先是波金斯影响了德国敬虔运动的领导人,后来在十八世纪中是德国的敬虔主义影响英国的更新运动,如循道韦斯利运动和后期的福音派运动。由此可见,这些运动间有很强的内在关连。这四者中,最特别的可算是循道韦斯利运动,因为请教徒主义,敬虔主义和福音派运动三者的教义一致,而循道主义则有些不同。

清教徒主义的特色

首先谈谈情教徒主义的特色。约翰吉尔(John Geree)在一六四六年写了一篇文章介绍请教徒的特色,他说:「在古英国,清教徒是一个尊神于万有之上的人,神则按各人所当得的赐与人。这个人的大前题是事奉神,不为自己的好处,只为神认为美好的;他按着神的话语敬拜,重视神家里的次序。他按着良知遵行神的教训。他重视祈祷,以此开始和结束每天的生活,他在密室祷告。这是他们对马太福音六章的了解:『你祷告的时候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他们亦有家庭与公众的祈祷,他们认为祷告是义务,亦是一种恩赐,但他们比较强调祷告是圣灵的恩赐,帮助我们运用这个特权。清教徒重视阅读神的话语,认为这是神给个人与大众的一条诫命,但却强调宣扬神的道比阅读神的道重要。」可见,清教徒的一个特点是重视讲道。十七世纪英国的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在主日到教会守礼拜。在圣公会与请教徒的制度下,人若不上教会,就会受处罚,轻的罚款,重的坐监。此外,讲道在当时是最壮观的一种场面,就如今日的足球、羽毛球等赛事一样。

一个典型的虔诚的基督徒家庭是怎么开始一个星期的生活呢?星期六晚餐后,全家聚在一起祷告,作家庭礼拜,预备心迎接主日的来临:星期日全家一起到教会,主日崇拜的讲道通常长达两小时,散会后回家。吃过午饭后,整个下午全家一起讨论讲道的内容;晚上再回教会守晚礼拜,这个聚会的讲道约一小时。所以说,传道人每主日要讲三小时的道。通常他们都把讲章印刷出版。如果你查一下这个时代传道人的讲题,你就会发现有一位出版了一部五册的讲道集谈诗篇一一九篇。约翰董那门(John Downame)在一六○九至一六一二年开创下了记录,他专门讲解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廿节,「穿戴神所赐全副的军装」的讲道集一共四册,长达四千多页,为了体贴大众的需要,二十三年后威廉古诺(William Gurnall)出版了他讲解同段圣经的讲道集,篇幅减至一千四百页。锺马田医生(Martin Lloyd Jones)与其妻用了三年晨更的时间才算读完古诺的这套讲道集。由此可见,清教徒对于讲道的重视胜于读经。

此外,清教徒在讲道与写作中将内容系统化的程度,就是今天的逻辑学家和计算机学家都会为他们感到骄傲。他们讲道通常有四大点,每大点有四个分题,每分题有小题,每小题可能还会再分下去,好像一棵树有无数的分枝。这种将真理系统化的方法是从十六世纪末的荷兰哲学家瑞木斯(Remus)学来的,他的治学法,给清教徒带来了一个绰号—精密人士(Precisians)。清教徒这个名称在英国通行之前,人称他们为精密人士。他们为何如此精密细致呢?有一位清教徒说:「我们事奉的是一位精密细致的神,他所表达的一切都是很清楚的。」自然所有的传道人都尽力效法神,可是会众或读者往往都跟不上。

清教徒相当重视安息日,他们称主日为灵魂的市集日。他们亦重视圣餐和洗礼,他们把宗教上的参与当作责任来看,他们过的基督徒生活是责任性的。十七世纪末,英国最流行的书是《人当尽的本份》(The Whole Duty of Man),这种书在今天是没有人买的,因为现代人几乎不考虑责任感这回事。汤姆潘恩(Tom Paine)可以说难辞其咎,他在十八世纪间提出人的权利,因而人就把责任放在一边。

清教徒对责任的重视使他们建立了一套既有纪律又服从的制度,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经济。十六世纪对家庭经济的定义,乃家庭在神面前的责任。因此,最好的基督徒亦是最好的丈夫,最好的妻子,最好的父母,最好的子女,最好的主、仆,和最好的官民。吉尔说人若这样行,论神的教会就会被高举而不会被亵渎。其实基督徒的家庭就像一个小型的教会,清教徒重视家庭的崇拜。其实,从清教徒运动开始到福音派运动,各个更新运动的特点都是始于家庭而非教会;但是由于教会的更新,将祭坛从家庭挪移到教会。当他们把重点放在教会的祭坛,私人的敬拜就逐渐不再受人重视,家庭祭坛跟着也就消失了。然而,当祭坛完全限于教会时,教会反而失去她的生命力。所以清教徒对英国属灵生活的一大贡献是他们教导两个世纪的英国信徒养成在家里敬拜、读经、祷告的习惯。可惜廿世纪的英国人已经失去了这种敬虔的家庭生活。

约翰吉尔描述清教徒的文章还说:「清教徒是内心温柔的人,他们注重良知的分辨力。」他们遗留下来的许多书,内容都是谈及内省(Examination of Conscience)的问题。清教徒对人的分辨力比我们高明的多。但以理戴克(Daniel Dyke)在一六四二年出版了一本四百多页的书《自欺的奥秘》(The Mystery of Self-Deceiving)。清教徒是伟大的灵魂心理学家,我们可以从他们学到神学即心理学,二者在本质上是分不开的。可惜今天的心理学与信仰却相距甚远。

十七世纪时流行培养忧郁之情,可能是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流传过来的。人若想成为受人尊重的学者或思想家的前锋,就必须要有极大的自制力和忧郁之情,颇似今日有一些教授觉得,要留胡子才会受人尊敬,也许他们是用胡子遮盖不雅的下巴。十七世纪的人流行面带愁容,慢慢地我们会谈到导致这种潮流的其它原因。

根据吉尔的描述,清教徒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们把人生视为一场战争。基督是他的领导,是他的武器,十字架是他的旗帜,主的道是他的剑。前面我们谈过基督徒生活的一些不同的记号,清教徒的记号是战士朝圣者(Soldier Pilgrim),他们蒙召作十架精兵,他们参与的是一场道德的战争。所以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廿节是清教徒最重要的一段经文。清教徒的文学著作中,以本仁约翰的《天路历程》最能表达清教徒对生命价值之看法。

对清教徒的误解

然而舆论对清教徒却不利,他们经常被人误解,人们以为他们是反乐趣的人,认为他们的表现过份拘谨和严肃。许多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作家,对清教徒都有看法。他们笔下的清教徒是愁眉不展的,别人开心作乐时,他们就走到一边。

就是近代学术界的研究对清教徒亦有些误解。美国早期社会的根基,是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所建立。认真研究清教徒的,都是出身哈佛、耶鲁的非基督徒学者,可惜福音派的信徒,反而很少在这方面下功夫。由于这些非基督徒学者对清教徒的神学背景完全没有认识,所以他们的研究有偏差,今天福音派学者面对的一个挑战,就是如何为清教徒重建正面的形象。

清教徒的根源与发展

到底何谓清教徒?他们是怎么产生的?清教徒这个名称在一五六七年首次出现,原是个绰号,用于过份谨慎、无可指摘的人,他们的良知不容许他们作任何的妥协;但我相信清教徒运动在这个名称出现前,早已存在人的思想中。如果一定要寻根究底,我们就要回到一五二四年,那年丁道尔(William Tyndale)把新约圣经翻译成英文,丁氏可以说是英国的第一位清教徒。清教徒的基本特色即希望完全按照圣经的原则生活,顺服圣经的教导可说是他们的首要任务。早期改教者如丁道尔的目标即是如此。他们希望英国每位识字的人都拥有一本圣经。

清教徒面对的挑战,是在专制政权下与世妥协的神职人员。英国的改革运动由英王亨利八世正式开始,但是终其一生,他都忠于罗马天主教的传统仪式。亨利是为了个人的方便而脱离教皇对英国教会的控制,他的目的是希望在教会的认可下与第六任妻子结婚,故对教义的改革他毫不关心。亨利的继承人为其子爱德华六世,由于年幼体弱,在摄政王辅助下在位五年;其后由其姊妹玛利继位。玛利是天主教徒,她因大力镇压新教徒及宗教改革者,因而有血腥玛利之称。一五五八年其妹伊利莎白继位,改革人士以为终于有了盼望,他们希望身为新教徒的伊利莎白女王是位尊重圣经的女性,岂知她登基后不久,在一五五九年即宣称自己是英国教会的最高行政首领,于是教会不得不服在她的权下。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她剥夺了改教人士的主动权。不久她开始怀疑清教徒,因为他们开始讲道,而伊利莎白是以政治家的角度来看这件事,认为讲道是一种有力的政治武器,很可能促成群众运动对其政权造成威胁。事实上在十六世纪末,伦敦及其四周的城镇,已经设立一百多个讲师的席位。通常在大教会除了有讲道的传道人外,还有讲学的。你可以想象这些职位对宣扬请教徒的教义是何等的重要。与此同时,印刷术逐渐通行,印了不少书籍。伊利莎白女王也在圣公会设立不少讲席以抗衡清教徒的讲坛。一五六○年她在国会提出教会统一条例(Act of Uniformity),进一步控制教会:根据此条例,英国只能有一个教会,即圣公会,清教徒亦只能在此教会内活动。一五六三年圣公会对神职人员的服饰有所争论,令清教徒大为不悦,因为这些服饰带着浓厚的罗马天主教的味道。二百多人投票决定,清教徒以一票之差败了。从此事件之后,一直到一六四二年英联邦成立,清教徒的政治生涯不断受挫,任何抗议都被否决,所以他们只能讲道和写作。

一五六○至一五七○年间,约翰范士(John Foxe)出版两集殉道见证集,第一集是记载一五五○年代玛利女王统治期间殉道者的见证。第二集则介绍早期教会的殉道事迹。借着早期信徒对神至死不渝的信心激励鼓舞清教徒。此书对清教徒影响极深。

一六○三年伊利莎白女王逝世,清教徒就把希望转到平信徒神学家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的身上,希望他能改变清教徒的命运。于是有些清教徒到苏格兰,把年轻的雅各凯旋式的迎接到伦敦,拥戴他为英王雅各一世;但是他与伊利莎白女王一样,不完全听信清教徒。他在政治上对清教徒的态度,导致一六一年英王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的发行,这本英文圣经的出版并不代表雅各一世对传教事业的热心,乃是由于他对清教徒感到不胜其烦,认为他们当与圣公会内比较开放的学者合作,因而下令请他们共同翻译圣经,以缓和清教徒的精神与态度。所以我很惭愧的说,英王钦定本圣经原是一个政治产品,这使得清教徒更加感到挫败。

了解这个背景,你就可以明白为何清教徒在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领导下起来反叛,引起内战并俘掳英王查理一世。他们把几代以来的积怨发泄出来,最后更将英王斩首。于是英国出现了短暂的联邦制。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清教徒的梦想终于在一六五○年实现了。

清教徒的没落

克伦威尔的好友约翰欧文(John Owen)乃牛津大学校长,可说是英国的加尔文,是英国最出色的神学家,写了十五本神学著作,每一本都很严谨。巴刻(J.I.Packer)热心研究殴文的著作,至今尚未完全彻底了解欧文的思想,因而无法作全面的评估。欧文是克伦威尔的牧师,有一天克氏问欧文他是否应当作王;欧文勇敢的说:「不可能,你若想作王,你就不再是我的朋友了。」后来他们果真因此反目。一五六七年底克伦威尔逝世,当时英国国会一片混乱,大家都为谁为首争个不停。国会议员中有些是属神的人。一五六八年底,欧文出卖当时的政权,与其它一些人合力通过协调,在一六六○年拥立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为王。查理二世为罗马天主教徒,对欧文等人的政治立场不感兴趣。他在一六六○年颁布第二项统一条例,规定不是圣公会的传道人不得站讲台;于是二千多名英国人失去牧师的职位。欧文是其中一位,他成了逃犯,四处躲藏数年之久。这些经历让欧文学了一个基本的功课—人心的自我欺骗。人就算信仰纯正,又是清教徒,仍然可能非常自私,有世俗的野心。四年后,欧文写了一本震撼力很强的书《信徒内在的罪》(Indwelling Sin in the Life of Believer)(此书已由本书作者译成现代英文)。此书影响了不少的人,欧文是以个人的经历去探讨人心是何等的诡诈,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不惜犯罪。

到十七世纪清教徒运动已经不存在,甚至可以说完全消失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清教徒遗留下来的影响,只剩下个别清教徒的见证,十八世纪美国的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纪中期的莱尔主教(Bishop J.C. Ryle),以及英国的司布真和锺马田亦是清教徒。此外还有一些神的儿女,他们比同时代的人高出一头,乃因他们的生命受了清教徒的影响。

十九世纪末期的司布真,讲道大有能力,令人震惊,他与神同行的秘诀乃他拥有十万多册的清教徒著作。近代的锺路斯虽然从未受过正式的神学训练,但却放下医生的工作,到韦尔斯的一间教会传道,他受的神学教育来自阅读清教徒的著作。这个现象似乎有些矛盾,就是清教徒运动在十七世纪从英国本土消失,然而他们的著作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影响后代的伟人,导致一些复兴运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有些人批评宗教改革运动反应过份。清教徒在某些方面也反应过份,他们对默观一事尤其反对。欧文曾经著书否定默观的价值,声称这是教皇引进教会的迷信;他强调的祷告基本上是开口出声的祷告。然而另外有些清教徒的著作却显示了很强的默想传统,如巴克斯特就勇敢地谈及默观祈祷的重要性。

此外,清教徒很怕幻想或运用想象力。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的前言说,他深知自己被弟兄攻击,故此要为所写所为辩护,向攻击他的人提出抗议。因为这些人认为教义只能是事实,何需创作一本小说,用喻意和象征的方式描述基督徒在灵命上的进展。他们为本仁的创作极为战惊,认为他写书的目的不可能达到。本仁在出版《天路历程》之前,先向大众道歉,同时亦为自己采用象征法而辩护。我个人在这门课强调人类是记号的传递者,我们的生活满了象征性的记号。这些记号往往抓住我们,甚至控制我们的想象力,占据我们整个人,给予我们一个全面的信仰。本仁他了解这一点。然而与他同期的人却看不见这一点,他们以许多仔细而繁复的方法表达教义,用大题、分题和小分题这种既详尽又系统的方法解经,岂知却因此扼杀了教义的真义,清教徒的没落与此有很大关系。

十八世纪初的艾萨克华兹,可以说是最后期的清教徒,他写了很多优美的圣诗,然而他所著论祈祷的书却令人失望。书中完全没有谈到神人之间关系性的素质,反而用整章描述祈祷时的人体姿势,何时站立,何时坐下,如何使用双手等,完全忽略如何在祈祷上运用神赋与人的丰富想象力,操练自己。

十八世纪出版的灵修著作很少有份量。而我相信清教徒运动的没落,并非因他们深受逼迫之苦,虽然不少人如此认为。事实上,殉道者的血的确是教会的种子,很多时候逼迫却能成为教会增长的一个因素。清教徒的经验警戒我们,当将整个人的每一部份都投入信仰和生活,因为教义若不是活的,就会埋没我们。

清教徒信仰的特征

清教徒坚持加尔文主义的信仰,强调拣选的教义,此教义因一群在玛利女王的逼迫下,逃至日内瓦的人而得以加强。他们在约翰诺克斯(John Knox)的影响下由日内瓦重返英国后,他们教导的拣选论变的更加强硬,没有弹性。针对这个教义,他们画了一些图表,最典型的是波金斯所画的。图的上方是神的头,头的一边有一条黑色的线,这条在线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死路一条,最终的结局是灭亡:头的另一边有一条白色的线,在线列出许多的教义,就像火车在线不同的站名,终点是永恒的祝福。

那个时代听福音的人有个困难,因为一般人传福音的重点就是拣选的教义,此教义似乎被人当作恐吓的工具,目的是将人从险境中唤醒,引他们走上正路,但对那些比较敏感或神经质的人,此教义反而令他们更神经质。

在本仁约翰年轻的时候,写了一本小书《罪魁蒙恩记》(Grace Abundj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这是他个人的属灵自传。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人蒙神拣选的证据,就是有信心,但人怎么知道自己有信心呢?有一个下雨天,本仁正好在田里,他看见水流过一条条犁过的痕沟,最后集成一潭水。他自言自语说,我们若有信心可以移山,就表明我们是有信心的人。但我不想移山,只想这潭水消失,但再想一想,又不敢对潭水说消失吧!因为这潭水若不消失,我岂不永远受咒诅,因为这就证明我没有信心啊。

十七世纪教牧辅导的一个难题,就是拣选的教义带来的后遗症。换言之,清教徒为自己制造神经质,这也说明当时的人何以那么重视教牧辅导。以上这一点是他们的教导中负面的地方。

对我们来说还有一点是很特别的,十七世纪的人常谈地狱这个观念,听见的人都甚为战惊。这方面的教导对传福音来说非常有功效。而今天我们完全不这么想,至今我还没有看见研究人类思想在这个课题上转变的过程的报导。

十七世纪的清教徒运动亦是一奋兴运动,其特质有三。首先,有一群传道人,他们在神面前有共同的信念,为清教徒的信仰作了美好的见证。学者和讲道的人层出不穷,再三强调同一的真理,承先启后。十六世纪末到十七世纪中出现很多优秀的传道人,代代都有人材,所传的都是一致的信息,这是我们福音派所缺乏的。

其次,个别信徒通过读经、家庭的祈祷和听道,个人得到复兴,后期的清教徒如沈美恩(Charles Simeon),一代之后的莱尔主教,几代之后的司布真都是如此。

讲道和写作

最后,清教徒的讲道和写作的一个特点,即发掘圣灵的工作。欧文的圣灵论在英语世界可说是最好的,他们深信圣经的权威。清教徒的教师一个接一个的都强调同一点,即原文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同一位圣灵亦向我们启示,使我们明白圣经。今天虽然有灵恩运动,但热爱圣经的运动都还没有开始。我们每一位都面临一个挑战,在我们到审判台前与基督见面之先,我们都当扪心自问,我们既享受拥有圣经的特权,是否好好利用此特权,读经默想呢?当然,为了自己灵魂的好处,我们理当如此行。

在我去世前,我求神两件事:其一,求神使我更加明白操练祈祷的可贵。其二,但愿神的话语在我敬虔默想时越发在我心中活跃。很多圣经学者破坏了圣经式的默想,很多人读经是为了预备讲章,所以得不到圣经的喂养。教导人借着圣灵的光照读圣经,可说是清教徒运动的一大特色。

解经特点

清教徒运动基本上是一个圣经的运动,他们相信圣经是神口里所出的话。如果我们有一知友,但却不看他写给我们的信,这样的友谊算什么呢?同样,我们为何忽视学习和默想圣经呢?清教徒不单相信圣经是神口里所出的话,他们也相信圣经是神的启示。我们今天要寻求的真理都已经启示在圣经里了。此外,他们深信读圣经是人的一大责任。是的,勤读圣经,并明白其中的真理是我们的责任。

清教徒的解经有六个特点。一、字面的解经,接受圣经字面的意思。二、不断地、持之以恒地读经,以经解经。有些人专门爱找圣经不一致的地方,然后就在那里跌倒。清教徒认为人可以这样作,但最根本的乃是让圣经解释圣经,这样人就可发现圣经的一致性。三、从教义的角度解经。圣经是所有教义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圣经的教导查验教义的正误。四、以基督为圣经的中心。这一点他们采纳了马丁路德的解经法,认为圣经到处都是宣讲基督。五、实用地解经。圣经乃基督徒的生活指南,其道德性很高。六、当忠心地解经。我们的生活当与圣经的教导相称,因神要求我们忠于他的话语。

清教徒的敬虔

清教徒非常注重察验个人的良知。修院主义提到心灵的花园是封闭、宁静的,是反省和安静的好地方。同样地,清教徒所说的良知即灵魂的花园,需要不断地培育,铲除杂草;所以,察验良知发出的动机和态度是相当重要的,因而清教徒的良知几乎完美,对其运作极其敏感。他们深信圣灵的工作多半通过良知来进行。

至于清教徒的敬虔,他们在著作中最常用的比喻,可由罗勃布敦(Robert Bolton)在十七世纪初写的书为代表,他说:「基督的生活乃舒舒服服的与神同行。」你若与好友舒舒服服地一同行路,你们不需要多谈,因你们的心灵有默契,彼此享受对方的同在。清教徒在灵修方面经常提到这个课题,亚伯拉罕与神同行,以诺与神同行,所以我们也当与神同行。而操练与神同行的最高境界,莫若默想式的祈祷生活。

我很荣幸有一位敬虔的父亲,虽然他在一九六○年代去世,但是就在他去世之后,我仍多次感到他与我同行;特别是面临困境、危机和在作重大决定时,我深深体会他与我同行。我们若有同样的醒觉,体会神与我们同行,岂不更为宝贵?这种体会很真实,但却难以形容。清教徒就是这样与神同行。与神同行与良知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内省的功夫就成了伦理的核心,内省使神人之间的友谊毫无隔膜。

清教徒敬虔的第二个特点是他们注重培育属天的心志。巴克斯特在卅六岁时写了《圣徒永恒的安息》(Saints of Lasting Rest),当时他胃里生瘤,随时可能过世。他为了预备自己上天堂,所以写了这本长这一千多页的书,默想天上的生活,神的恩典使他又活了三十多年。这本书是一部经典之作,现在市面流传的新译本全是原书之缩本,即使是简化的版本亦相当能启发人操练过默想的生活。今日的基督徒有时会讽刺那些持属天心态的人说,这些基督徒过份向往天上的事,留在地上反而一无所用。其实,基督徒若不注重天上的事,他在地上根本无用,好像盐失去了味道一样。是什么在基督徒身上起了盐的作用,是什么在道德上保守他的品格呢?岂不是默想的生活,常常思念天上的事吗?我们若不在生活中保持永恒的层面,就容易迷失于感性中,受自己的态度左右,过有前景无背景的生活,悬在空中,无足之地。因此,永恒的层面乃基督徒生活的骨架,它给与我们一个方向度。引导我们走生命之旅。它亦能加强我们的动机,在压力和逆境中给与我们毅力和勇气。

清教徒敬虔的第三个特点是他们是顾家的人。他们把祭坛建立在自己的家里,他们的家就是一个小型的教会,他们把在家中作道德的好管家为己任。巴克斯特写的《基督徒指南》有一系列的指引,劝勉人如何在各种人际关系中活出基督徒的样式。

第四个特点是清教徒是一群敬拜的人。他们重视祈祷和敬拜,从神那里得到众发,因为他们很容易颓丧和愤世嫉俗。从一五五九年后,清教徒期望在教会内的改革受到许多的挫折和拦阻。其实挫折乃神通过天使在我们身上的作为,并非感性上的损失,因神会赐给我们超越的力量胜过一切的困难。

清教徒运动是最认真过敬虔生活的一个运动,远超过修院制度之外所有的运动。今日基督徒最大的需要,乃是以同样认真的态度过敬虔的生活,思想如何建立这种生活方式的架构,以致我们不再向往其它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清教徒对我们的挑战,是要求我们认真地过敬虔的生活,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已经为我们走出了一条路。那些跟随他们脚踪的人都结出了美好的果子,如美国最出色的思想家爱德华滋,英国最出色的布道家司布真,和近代最出色的平信徒锺马田医生。

本仁约翰《天路历程》摘录
(本文摘自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new/ChristianClassics/pilgrim/gb/pilg-06.htm)

第六章 十字架

这时我在梦里看见他继续这样走着,后来走到一块洼地上,在那里,也就是在这条路的近旁,有三个人睡得正香,他们的脚踝上全上着脚镣。他们一个叫做愚蠢,一个叫做懒惰,第三个叫做傲慢。

基督徒看见他们那样躺着,就走过去,心想也许能把他们喊醒,他喊道,你们就像在桅杆顶上睡觉的人,因为你们下面就是死海——一个无底的深渊。醒来,走开吧,要是你自己愿意走开,那么我就帮你们除下脚镣。他还对他们说,要是那个“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的魔鬼从这里走过,你们一定会成为他的口中物。他们被喊醒听他说完这话,就望着他,开始作如下的回答:愚蠢说,“我看不出有什么危险;”懒惰说,“再睡一会吧;”傲慢说,“每个人得靠自己。”说完他们又躺下去睡觉,基督徒也就继续走他的路。

不过他一想到这帮人身处险境,他如此仗义要帮助他们,唤醒他们,劝告他们,自愿帮他们解除脚镣,而他们却一点不把他的好意当一回事,他不免觉得很懊恼。他正在烦闷的时候,看见两个人从他走着的窄路的左边墙上滚了下来;他们急急忙忙向他走来。其中一个叫做形式主义者,另一个叫做虚伪。就像我刚才说过的,他们来到他跟前,他就同他们攀谈起来。

基督徒说:先生,你们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形式主义者和虚伪说:我们生长在高傲之地,现在为了要得嘉奖准备到锡安山去。

虚伪

基督徒说:你们为什么不从这条路开头的那扇门进来?你难道不知道《圣经》里写着“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形式主义者和虚伪说,他们的乡邻都认为从那扇门进去路太远;因此他们总是像他们两人刚才那样抄近路越墙而来的。
基督徒说:不过这样做是违背了我们要去的那地方主人彰明昭著的告诫;这样,岂不是要被认为有意违反他吗?

形式主义者和虚伪说,至于这一点,他大可不必担心;因为他们是按照惯例行事;并且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习俗已经存在一千多年之久了。
但是,基督徒说,你们的行为经得起法律的考验吗?

形式主义者和虚伪说,既然这习俗已经有一千年以上的历史,毫无疑问,任何公正的法官都会认为它是合法的;况且,他们说,如果我们已经走到这路上来了,当初究竟怎么来的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要是已经来到这条路上,不就得啦;你也不过是走在这条路上,虽然据我们晓得,你是从那扇小门进来的;而我们这两个越墙过来的,岂不是也在这条路上走着;那么,请问你有什么比我们强呢?
基督徒说:我是按照主人的规则行事的;你们却是依从你们自己不可靠的想法行事。你们已经被这条路的主人认为是贼了;所以即使你们走到这条路的终点,恐怕也不能算数。你们没得到他的指示自己走来,也就会得不到他的怜悯自己离去。

他们对这番话不作什么答复;只是对他说,请他还是少管闲事吧。然后我看见他们自顾自地走路,不再交谈,那两个人只对基督徒说,对于律法和仪式,他们敢说他们跟他同样谨慎地遵守。所以,他们说,除了你身上穿的那件衣服以外,我们看不出你和我们有什么区别,那衣服,据我们猜想,是你的邻居给你遮身体用的。

形式主义者

基督徒说:依靠律法和仪式你们是不会得救的,因为你们没有从那扇门进来。至于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我要去的那地方的主人给我的,就像你们说的,给我遮身体用的。我把它看做他对我的恩典,因为过去我除了破衣衫,什么都没有。并且,一路上我还可以这样安慰自己。我想,我到达城门口的时候,那儿的主人一定会永远认识我,因为我身上穿的是那天他把我身上的破衣衫脱下来时,白白地赐给我的一件衣服。此外,我前额上还有一个记号,你们也许没有注意到,它是我主人最亲信的心腹侍从在我的负担从肩上脱落的那天打在我额上的。我还要告诉你们,当时我还拿到一卷打了印的册子,让我在路上看了可以得到安慰;他还吩咐我到达天门的时候,就把它交出来,作为准可以放我进去的证据;我恐怕这些东西你们都没有,因为你们不是从那扇门进来的。

他们对这番话都不作答;只是相视而笑。然后我看见他们都往前走去,可是基督徒走在前面,他不再和他们谈话,只顾自言自语着,有时候带着叹息的口吻,有时候露着自慰的语气;他还常常翻阅那发亮的人给他的那本小册子,读过以后,他顿时精神百倍。


英国概况

英国全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全境由靠近欧洲大陆西北部海岸的不列颠群岛的大部分岛所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和英吉利海峡同欧洲大陆相望,是一个岛国,面积有244,100平方公里,人口5,693万(1987年中)。由不同部落融合的四个民族,即英格兰人、威尔士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组成,其中英格兰人占总人口的80%。居民多信基督教新教,北爱尔兰地区部分居民信天主教。

英国随历史性和地理性划分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四个行政区。1974年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后,英格兰划分为39个普通郡及7个大都会区;威尔士划分为8个普通郡;苏格兰地区仍沿用旧制, 有12个郡,北爱尔兰划分为26个自治郡。 英国属海洋性温带气候。一般冬温夏凉。英国所有的主要城市皆拥有世界知名、令人羡慕的歌剧院、博物馆,以及艺术馆,例如,爱丁堡的苏格兰皇家博物馆、贝尔法斯特的北爱尔兰博物馆、卡的夫国际露天剧场等等。

对于外国游客而言,英国是一个安全好客的国度。与其它国家相比,英国治安状况较好,警察值勤甚至不需要携带枪支。生病的游客可以得到免费医疗。根据国民保健制度,注册修读六个月以上课程的留学生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况且患病的可能性不大。宗教信仰受到尊重,宗教要求得到满足。在各大小城镇,您都能够找到与自己具有相同宗教文化背景的人,以及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本文摘自http://www.517edu.com/abroad/uk.htm)

国会观光区

1、国会(House of Parliament)
1860年的歌德式建筑,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杰出的作品。占地约32000平方公里,有三公里的走道,一千多间房屋,11个中庭和 274公尺滨临泰晤士河的阳台,旅客可由维多利亚塔(Victoria Tower) 入内参观。

2、维多利亚塔(Victoria Tower)
位于国会的南侧,是伦敦现存最高的塔楼,Royal Entrance是女王进入会堂的入口,普通人则走Royal Staircase ,入内后可依次参观 Queen's Robing Room、Royal Gallery、Prince's Chamber、House of Lords 等厅堂。

3、西敏厅(Westminster Hall) 建于1099年,1397年重修,此厅曾历经英国历史上最戏剧化和最重要的时刻。

4、大笨钟(Big Ben)
以它巨大的钟面闻名,分针的长度和双层巴士一样高,大笨钟是用人工发条,国会开会期间,钟面会发出光芒,每隔一小时报时一次。

5、西敏寺(Westminster Abbey)
西敏寺是英国的圣地。它既是英国君主的陵墓所在,也是伦敦最杰出的哥德式建筑。在十一世纪时,寺址原是一片沼泽荒地,只住着麻疯病患,后来迭经改建,直到十八世纪西侧两塔完成之后才成今貌。西敏寺是依拉丁风格建造的十字形教堂,主祭坛向东,旅客须由西侧进入,参观时可从华丽的正殿天花板开始。

(1)亨利七世礼拜堂(Henry VII Chapel):是西敏寺最珍贵的宝藏,扇形圆拱屋顶以纯白石材建造,装饰着中古时期巴斯勋位的骑士大十字勋章(Knights Grand Cross)的彩色旗帜。
(2)皇家空军礼拜堂(Royal Air Force Chapel):有令人叹为观止的彩色玻璃窗,绘有每一个参加不列颠战役的飞行中队的代表徽章。
(3)诗人隅(Poet's Corner):拥有乔叟(Geoffery Chaucer)、济慈(John Keats)、米尔顿(John Milton)、以及莎士比亚等诗人的纪念碑。
(4)英王加冕宝座(English Coronation Chair):1300年爱德华一世所建,至今仍是英王登基的宝座,宝座底下是著名的苏格兰石(Stone of Scone),这块冰冷的岩石是苏格兰王传统的加冕宝座,后被英格兰人偷到伦敦来。1950年曾被苏格兰民族主义者劫走,后又及时取回让伊丽莎白二世登基。

6、白厅(Whitehall) 
此区是英国政府机关所在地,有名的国会会堂也在这条街上。白厅本是亨利八世时代至1697年间的皇宫,后因遭火灾焚毁而徒留盛名。目前外交部、大英国协总部、财政部、海军总部和国防部仍座落于此。

7、骑兵营(Horse Guards)
位于白厅的一侧,为全国骑兵的大本营。守卫骑兵分为两种:一穿蓝色夹克,头戴红色装饰的The Royal Horse Guards;另一种穿红色夹克,头戴白色装饰帽的Life Guards。 骑兵营的骑兵每小时换班一次,每天早晨11点在正门(周日10点)内会举行交接仪式,旅客可以看到两种骑兵排列整齐地交换职务,典礼历时十五分钟结束。

8、国宴厅(Banqueting House)
国宴厅隔着白厅前的街道与骑兵营相对,是旧白厅的少数遗迹之一,英国巴洛克建筑的杰作。1622 年詹姆士一世命Inigo Jones建造此厅。十年后,卢本斯(Paul Rubens)为它添上可爱的「寓言」天花板,厅内有装有镜子的小推车,可以不必扭着脖子而欣赏卢本斯的杰作。(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5)

汉普顿宫(Hampton Court)

汉普顿宫位于泰晤士河畔,伦敦市郊,有「英国凡尔赛」之名。1514年,红衣主教吴斯理(Cardinal Wolsey)向医疗骑士团(Knights Hospitaller)买下此地,在此兴建一座大型的都铎式(Tudor)建筑。1529年,亨利八世带着新婚妻子波丽安入主汉普顿宫,这里正式成为皇室的居所,长达231年之久。亨利之子爱德华即生于此,玛丽女王也曾在此居住。英王詹姆斯一世亦在此召开汉普敦会议,会议的结果,产生了「英皇钦定本」圣经。1838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将此宫开放给大众参观,王宫最值得参观的地方有:1、国寓(State Apartment):是王宫内最华丽的建筑,绝不可错过。2、大厅(Great Hall)3、花园:典型的英国庭园,优雅宁静,园内还有一个英国式迷宫,十分有趣。

伦敦市及塔桥区

1、圣保罗教堂(St. Paul Cathedral)
建于1675-1710年间,是世界第三大教堂,为杰出建筑师Wren的呕心沥血之作,教堂融合了巴洛克和古典建筑的风格。英国历史上重要的仪式都在此举行,如1897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六十年庆, 1965年丘吉尔的丧礼,及1981年查理王子和黛安娜王妃的世纪婚礼等。入口在教堂的西侧,堂内有许多名人之墓,包括威灵顿将军、纳尔逊将军、画家透纳(Turner)以及Wren等。努力登上圆顶的顶端,可以将整个伦敦尽收眼底。

2、伦敦塔(Tower of London)
九百年来曾先后作为王宫、兵工厂、监狱、及城堡的伦敦塔是伦敦最著名的建筑物之一。城堡共由22 个高塔所组成,除中央的白塔外,13个位于内墙,8个位于外墙。伦敦塔曾经历许多王室的血腥争斗史,16世纪起曾在此受刑的名人包括:学者托马斯摩尔(Thomas More)、亨利八世的第二位妻子安宝琳、国王爱德华四世和约克公爵等,监禁过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伦敦塔由穿着鲜红服饰的「食肉者」(Beef Eater)守护着,塔附近聚集有许多乌鸦,据说只要大乌鸦一离开,伦敦塔就会垮下来! St. Thomas' 塔内有一个拱门,所有的政治犯都会经过这个门,又称为「叛国者门」。伦敦塔内最著名的是珠宝塔(Jewel House),收藏帝国皇冠共由三千多颗宝石镶成,并有重达530克拉的非洲之星。对中古武器有兴趣的人则别错过白塔内的甲冑博物馆。

3、塔桥(Tower Bridge)
是伦敦无数桥梁中最壮观的一座,建于1894年,全长270公尺,中央有开闭式的装置,每当大船经过,水压的变动可使桥呈八字型打开。内部现已对外开放,里面有一个小博物馆,并可在玻璃通道上欣赏泰晤士河的美景。(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史密斯菲德(Smithfield)

史密斯菲德位于旧城西北方,原有家畜市集,后以肉市闻名。这里也是十六世纪英国皇室处决异教徒的火刑场。玛丽女王在位时,有数百位的复原派人士在此丧命。

圣巴多罗买大教堂(St. Bartholomew the Great)

圣巴多罗买教堂是伦敦最古老的教堂,在十二世纪初,由亨利一世的朝臣瑞尔(Rahere)所建。瑞尔也在附近盖造了一所医院。1244年,坎特布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波尼法修(Boniface)来访;之后圣巴多罗买大教堂就成了伦敦最富有、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教堂之一。当亨利八世下令解散修道院时,该堂的主教富勒(Fuller)于1539年将此教堂敬呈给国王,因而得以保存下来作为教区教堂。

白金汉宫区

1、白金汉宫(Buckingham Palace)
白金汉宫是1703年白金汉公爵接受安妮女王赏赐的封邑所建的官邸,1762年由乔治四世购得,官邸一直空着,直到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后才将它改为王宫。宫殿上方如果飘扬着国旗,表示女王正住在宫中。白金汉宫现已开放民众参观,但预约人潮通常都大排长龙。除了皇宫内部外,值得参观的地方还有:皇家美术馆、皇家马厩和知名的禁卫军交接典礼(四到九月,每天上午11:30,最好在10:30 以前到达,以免找不到好角度)。

2、圣詹姆士公园(St. James Park)
是伦敦最古老也最令人愉悦的公园。亨利八世时将圣詹姆士宫与白厅之间的沼泽水排去,建了座鹿园森林;到了查理一世时,重新整建为皇室专属地;查理二世雇请法国庭院设计师重新设计成今天的风貌。从湖上木桥可清楚看见白金汉宫。

3、翠绿公园(Green Park)
翠绿公园是由查理二世增建的,北边是皮卡德利路(Picadilly Road),西侧则是窄巷Queen's Walk,在这条路上有许多伦敦最雄伟而典型的建筑。(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肯辛顿与海德公园区

1、维多利亚及艾伯特美术馆(Victoria & Albert Museum)
以收藏世界第一流美术工艺作品而与大英博物馆齐名。馆内收藏的作品从古基督时代至十九世纪均有,有中世纪、回教、东洋、哥德式、意大利文艺复兴及英国16世纪的美术、小型肖像画、及乐器等部门。收藏品中还包括世界最大的波斯地毯、英国最大的卧床等。别错过英国服饰馆,里面收藏了从中世纪至今各时期的典型装扮,十分有趣。

2、博物馆群
除维多利亚及艾伯特美术馆之外,南肯辛顿区有全世界密度最高的博物馆群,其中比较著名的有:(1)自然史博物馆(Natural History Museum):有全球最佳的恐龙和史前爬虫类展览,此外,尚有早期人类、达尔文进化论、人类生物学、诞生和鲸鱼等精彩的展示。(2)科学博物馆(Science Museum):从第一个火车头Puffing Billy 到登陆月球的阿波罗十一号和月球号,甚至还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厕所。

3、皇家艾伯特厅(Royal Albert Hall)
为维多利亚女王于1867年为纪念亡夫艾伯特亲王所建的,是罗马式建筑,1876年完成以玻璃圆顶构成的巨大剧场,内部可坐8000人,是伦敦古典音乐的表演殿堂。

4、艾伯特纪念碑(Albert Memorial)
位于皇家艾伯特厅对面,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哥德式建筑。纪念碑龛底镶有一尊15呎的铜像,刻着亲王沉醉地读着1851年博览会目录的姿态马克吐温曾说:「在所有崇高美丽的土地中,我唯一接触到的一件充满天才和和谐的作品,即艾伯特纪念碑。」

5、海德公园(Hyde Park)
占地160万平方公尺,是伦敦最知名的公园。十八世纪前这里是英王的狩鹿场。海德公园从东南方进入有三条路线:左边是比较宽广的Rotton Row,许多社交名流喜在此游乐骑马;另一条延伸到东北的Park Lane,高级大饭店和住宅林立;往北方有著名的演讲角(Speaker's Corner),经常可见有人在此即兴演讲。海德公园西边即为肯辛顿公园,有一个蛇形湖泊,其旁的同名艺廊(Serpentine Gallery) 颇受欢迎。(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摄政公园区

1、摄政公园(Regent's Park)
位于伦敦北区,是个富有意大利风味的美丽公园。Broad Walk是园中的中心大道,两旁花团锦簇。玛丽皇后花园(Queen Mary's Garden)则包含玫瑰园、百合池塘、日本石造花园、以及露天剧场,剧场夏日夜晚经常上演莎翁名剧或举行音乐表演。

2、杜索夫人蜡像馆(Madame Tussaud's)
顺着摄政公园南端的Marylebone Road即可到达。杜索夫人原是法国蜡像名家菲力普柯蒂毓的甥女,法国大革命期间偕其丈夫子女避难英国,并带着她所塑制的蜡像四处巡回展示。蜡像馆现共有三百多件作品,分为历史人物和当代人物,个个栩栩如生。可以在里面看到猫王、阿诺、007、披头四等电影明星;亦可见到邓小平、戈尔巴乔夫和里根等政治人物,十分有趣。(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大英博物馆区

1、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
地址:Great Russell Street WC1,地铁站:Holborn。这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博物馆,收藏有来自埃及,亚述,波斯,罗马等具有东方色彩的古物,其中包括世界上最老的木乃伊,令人叹为观止。1985年有七个新的雕像博物馆开放,展出近1500个希腊,罗马时期的雕像;另外馆内的手稿收集成就也是举世无双的,包括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及莎士比亚,狄更斯等作家的原稿都在其列。图书馆中有名的圆顶阅览室曾是马克斯潜心研究之处,其著作「资本论」即完成于此。

2、狄更斯之家(Dickens House)
在大英博物馆东北方的Doughty Street 48号,1837年狄更斯居住于此,完成了名著「孤雏泪」等作品。今已改为小型的博物馆,收有其肖像、信件、家具和稿件。(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古罗马城镇-巴斯(Bath)

巴斯位于伦敦西部约两百公里处。顾名思义,巴斯就是沐浴的意思。远自两千年前,古罗马帝国就在此建立了温泉澡堂。十八世纪时,英国政府特别将巴斯设计成具乔治王朝风格的城镇,温泉地也逐渐成为高级游乐区,社会名流均常来此渡假;如维多利亚女王、名作家狄更斯都常来此。

1、罗马浴场(Roman Baths & Pump Room)
现今的罗马浴场仍保有罗马时期的原貌,不断有温泉涌出,而且每天出量超过 200万公升。其中最大的 Great Bath 是古罗马时代最大的浴池。现在因为温泉的铁含量太高,不宜入浴,但其优美的建筑及回廊仍非常值得欣赏。

2、亚贝教堂(Abbey Church)
在浴场的东边,以多窗及扇形的天花板闻名。因窗多而有「西方明灯」(Lantern of the West)的外号。(本文摘自http://www.tita.org.tw/view/uk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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